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5-783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07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政策解读

2025-02-07 14:33 信息来源: 景宁县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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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县在2020年12月发布了《景宁畲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近年来因“三区三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等原因,与现空间开发格局不相匹配。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组织各地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按照《“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指导意见》(浙环函〔2022〕272号)更新情形和流程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完成《动态更新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办法》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动态更新方案》定位与目的、范围与时限、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主要依据及解释与调整说明。第二至四章为“三线”,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运用景宁畲族自治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环保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从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三个层面动态更新了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从能源、水资源及土地资源三个方面动态更新了资源利用上限目标。第五章为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区域等三类,对管控单元进行动态更新,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后,景宁畲族自治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9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7个,占全县总面积的88.76%,主要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11个,占全县总面积的2.03%,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3个,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8个,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全县总面积的9.22%。第六章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三类管控单元,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和环境管理目标等因素,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管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维度,确定每个空间单元的环境管控要求,同时,根据丽水市一带三区发展定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属于特色风情聚落区针对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了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个性管控要求。

本《实施方案》通过列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方式制定,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守底线、保持稳定,立足实际、提升效能,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为工作原则,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落地以及项目环评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起草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指导意见》。

四、适用对象

本次动态更新工作范围为景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陆域,涉及2个街道,4个镇,15个乡,陆域总面积1938.92平方公里。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次动态更新工作范围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县。动态更新评价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评价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实施时间为印发之日起60日后实施。

七、政策咨询通道

如果对于该政策存在疑问,您可以通过拨打0578-5093727电话向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综合审批科何祖光进行政策咨询。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5/2/7/art_1229437985_2544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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