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巩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的防控成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升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省市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有效阻击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为重点,以截断传播扩散渠道为关键,以快速彻底除治为保障,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推行“林长制+数字森防+群防群治”的防控模式,总林长带头履职,定期召开督导会议,压实乡镇防治责任,推动防治工作“小班化”“空间化”“精准化”管理方式,提升防控实效,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双下降”。 二、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林地面积246.36万亩,森林面积231.07万亩,森林覆盖率80.56%。其中,一成以上松林面积164.3万亩,占森林面积的71.1%。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2024年度全县秋季疫情普查统计,发现枯死松树61106株。涉及14个乡镇(街道)和林业总场,涉及面积40.8万余亩。其它7个乡镇也有零星发现,及时除治。根据实际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依旧非常严峻,2024-2025年度预计进厂量为4万吨。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态势,延缓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二)2024-2025阶段性目标 一是力争3月底前完成区域内全面清零;二是及时完成全年药物注干。 (三)防治任务 根据《景宁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开展防治工作,完成: 1.审批采伐许可。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单位,报批枯死松木采伐许可证。 2.全覆盖疫情监测。完成每月疫情监测报告;完成春、秋季疫情普查,疫情监测覆盖率100%。 3.清理枯死松树。按“510”标准,全域清理所有的枯死松树(含人为毁坏),及时运送至定点企业进行安全处理。 4.开展综合防治。打孔注射完成松材线虫病注干防治剂防治和喷药等综合防治。 (四)防治进度安排 1.2025年春节前完成全域清理,2025年3月底完成回头看清理,2025年4-10月开展“即现即清”工作。 2.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底完成注干剂防治。 3.2025年5-9月中旬开展松褐天牛等综合年防治。 四、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全县防治区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主要是指枯死松木量较多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全县共12个:红星街道、鹤溪街道、沙湾镇、东坑镇、澄照乡、大均乡、梧桐乡、标溪乡、渤海镇、九龙乡、鸬鹚乡和林业总场。重点防治区主要目标是遏制疫情扩散趋势。 2.一般防治区。一般防治区为县域内除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目标是争取实现疫情发生面积和数量“双下降”。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普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以护林员为基础,开展对病枯死树的跟踪监测,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将监测工作网格化、日常化、实时化。春、秋两次的疫情普查报告,按文件形式上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森检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省林业局统一标准,及时完成疫点乡镇秋季无人机疫情普查任务,上传省数字森防平台。 疫点乡镇完成省数字森防平台数据上传。 2.病枯死松木除治。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自行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完成辖区内所有枯死松树的即现即清任务。病枯死松木除治,主要分集中清理和常态化清理两个时间段。集中清理期:松褐天牛羽化前的安全期(每年10月份至翌年3月份)。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专业除治队伍,按小班化管理有序推进,对本区域内枯病死松木实施全面采伐和彻底清理,并上传省“数字森防”平台。常态化清理期,是指在集中清理期外全年时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专业除治队伍进行全年常态化清理,质量要求与集中清理相同。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对集中除治清理开展全程监理,以保障除治质量。 3.疫木下山定点企业安全处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除治队伍要按照规定,所有枯死松树,原则上全部按清理标准清理下山搬运至疫木定点加工厂集中处置。鉴于我县山高壁峭的实际,对于地处偏远实在无法下山的枯死松树,到当地政府报备后,可采用就地除治销毁,费用由当地乡镇(街道)在除治经费中统筹安排,不另计费用。 4.药物注干及喷药防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保护松树实施注干防治;对重点防治区边界区域、风景区区域进行喷药防治。防治药械根据实际需要,提前按规定采购程序购买并组织防治。注干剂等药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采购、组织专业单位进行防治作业。 5.生态补植修复和主动改造。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因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林中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生态补植修复,对疫情发生严重的山场按有关规定进行主动改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适时开展补植工作。 6.检疫执法。加强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加强电缆盘、木质包装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蔓延。加强房前屋后检查,防治疫木流失。各乡镇(街道)、村要以两级林长制为主体成立监管小组,分片包村做好山场小班病枯死松木清理和房前屋后松疫木监管工作。加强房前屋后松疫木检查,定时进行巡查、清缴。对清缴的松木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统一搬运至疫木定点加工厂处理,清缴松木经费按集中处置标准计算。 五、除治质量验收 (一)乡级验收 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 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乡级验收由专业除治队向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县级验收环节。 (二)县级验收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改为由无人机为主验收清理情况,结合人工检查枝桠清理情况,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验收前对重点防治区山场小班情况进行无人机全面航拍,作为重点防治区验收底图。 (三)监管措施 1.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升方案》(景政办发〔2023〕40号)文件规定,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发挥各部门优势履行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职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由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全面参与和配合。 2.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制定年度除治工作方案、承担防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疫情普查、清理质量和进度督查、县级验收、疫木定点处理企业监管;负责组织开展综合防治、健康森林建设方案的制定和任务分解,开展松林主动改造和生态补植。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和工作措施,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相关政策处置、协调疫木清理过程中各种纠纷,完成县下达的健康森林建设任务;负责本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村民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疫点网格化管理,山场封山育林和防治过程疫木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病枯死松木清理、检查验收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职责。清理病枯死松树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电力、通信、园林、交通、铁路、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在使用外来松科材料,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疫工作,涉及线路维护、铁塔建设等砍伐的松木要严格按疫木标准进行无害化清理。财政部门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的落实。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木管理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建立联防联检的防治工作机制。 3.严格疫木进厂监管。每个定点疫木加工厂设置一名常驻监理,登记每车疫木进厂量,每车疫木需拍摄前后侧方向的三张现场照片备查。若发现有非法采伐活松扣减相应的重量。 4.加强山场清理质量监管。建立枝桠闭环管理机制。枝桠清理实行红绿旗监理,要求监理做好疫木砍伐全过程监督工作。 六、资金支付 (一)重量核算 以进厂除治疫木(含枝桠)重量为依据。 (二)处置经费 处置经费计算公式:疫木重量×单价。 经费标准:疫木进厂包含主干和枝桠政府补助800元/吨,进厂疫木处置款390元/吨。 (三)支付方式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凭验收报告等结算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并统一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提供指标划转清单),县财政部门直接下达指标给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除治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基础工作经费:重点防治区11个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8万元,另加除治清理疫木工作经费20元/吨计算;其他一般防治区5万元,另加除治清理疫木工作经费20元/吨计算。 经验收合格后进厂疫木处置款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定期向疫木处理企业统一结算交付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除治责任单位根据自己与除治队的协议规定将资金支付给除治队。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各行政村的护林员和专业除治队伍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报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机制保障 县政府在集中除治期间,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三)强化资金保障 县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考核评价得分拨付除治工作经费。拟拔除疫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实际金额保障。 (四)强化技术保障 县、乡两级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在专业除治队伍上山作业前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经常性的开展全县技术指导服务。 (五)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山场除治质量监管,建立除治单位监督机制。被省级及以上、市林业部门抽查到的点位小班,以上传到数字森防系统和下发正式文件为准,建立对省、市、县发现问题的考核机制。 八、经费预算 经测算,各项费用总计4065.6万元,费用预算明细如下: ①秋普82万元;②监管类147.6万元;③药剂300万元;④综合劳务费3426万元;⑤宣传、资料等经费10万元;⑥不可预见费用100万元。(见附表) 九、档案管理 建立和完善防控所有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一)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三)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四)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六)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本文件自2025年3月17日起施行,原《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升方案》(景政办发〔2023〕40号)文件继续施行,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 2.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质量验收及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3.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分办法 4.资金预算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1 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清理除治技术要求 1.遗留伐桩高度(山体上坡侧测量)不得超过5厘米; 2.松疫木和1厘米以上松疫木枝桠必须全部清理下山,难以清理下山的就地彻底销毁。 3.采伐的每株病枯死木需拍照上传省“数字森防”系统,每株上传2张清理照片,包含“清理前立木+伐桩测量照片”。 二、清理除治评分标准 清理山场按小班化管理,实行分别打分制,小班内全面检查打分,分数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小班。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清理小班的平均分作为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清理除治工作得分。 1.伐桩高于5cm,每发现一个扣2分; 2.大于1cm枝桠每发现一枝扣0.5分,整堆未处理的发现一处扣5分; 3.树枝散乱未处理或者枯树砍倒不处理或者现场遗留有树段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4.除治的病枯死松木必须整株松针全部枯黄才能进行清理。发现砍伐活树的,经查实每株扣5分; 5.县级验收时发现未清理病枯死松立木的每发现一株扣10分; 6.按乡镇为单位枝桠下山重量占下山疫木总重量的15%以上,枝桠下山比每下降1%,扣减清理质量评分0.5分。 7.疫木除治数据上传“数字森防”比例低于90%的扣5分。比例在90%以下每下降1个百分点再扣0.5分。 8.进厂疫木发现未经审批活木,夹带烂木、其他阔叶树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情况严重的直接扣5分。 附件2 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质量验收及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质量验收分为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 一、质量验收办法 乡级验收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乡级验收由专业除治队向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系统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松材线虫预防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县级验收环节。 县级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穿越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改为由“穿越机”为主的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验收前对重点防治区山场小班情况进行无人机全面航拍,作为重点防治区验收底图。对重点防治区的除治小班实行3次无人机验收,同时人工随机抽查核验小班面积不少于20%;验收采取3轮验收方式,第1轮为每年度集中除治12月份的过程验收,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第2轮为翌年2月份的跟踪验收,针对跟踪督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小班开展“回头看”进行复验;第3轮为集中除治期结束后的4—5月份,为最终验收,同时结合数字森防开展数据核实。县级验收结果作为拨付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病枯死松树清理经费和工作经费的主要依据。 每年3月底前乡级验收合格的小班需组织“回头看”,若发现有继续病枯死松木的由原疫木除治承包队伍清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介检查验收结果开展核查,以监督中介的验收质量。 二、综合考评办法 综合考评由景宁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年度除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与除治工作经费相挂钩,考评按《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分办法(试行)》执行。考评结果分值百分比作为当年工作经费拨付比,考评分低于70分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取消工作经费。 附件3 松材线虫病防控乡镇年度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4 资金预算表 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原)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5/3/20/art_1229437988_2547667.html 意见征求与反馈: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89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