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4-82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7-01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文字+线下解读】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启文中学生均教育事业费补助及购买民办学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07-12 16:55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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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当前的人口变化情况,景宁县未来几年学生数将逐年减少。启文中学属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登记后的启文中学除经费财政不保障、人员财政不供养外,享有同类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并享受财政对民办社会事业的扶持政策。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用好启文中学的优质资源、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出发,建议给予启文中学每一学年的九年级进行购买学位,每生2000元,时间从2024年9月份(现八年级)开始购买,购买学位时间暂定三年(现八年级、七年级、六年级)。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令〔2021〕第 741 号)和《浙江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浙财科教〔2018〕7 号)

四、适用对象

现八年级、七年级、六年级未来在启文中学就读学生。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七、政策咨询通道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教育科 0578-5629912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行政审批科 0578-5629907


线下宣讲

9月20日,景宁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启文中学家长会上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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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7/12/art_1229843699_2524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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