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2-695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烟专〔2022〕1号 公开日期: 2022-04-22
发布单位: 县烟草局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设置划分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4-24 09:49 信息来源: 县烟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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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全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零售许可证数量增速过快,增量过大,为有效应对许可证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保持零售户数量合理稳定,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结合本县烟草零售许可证实际情况,根据《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文件要求,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范围进行调整,以有效解决烟草零售户无序过快增长问题。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根据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丽烟专〔2021〕8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范围调整设置划分如下: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范围:以景宁县人民政府为中心点,东至以环城东路山脚为界,东南至万春路北面为界,南至金惠来料加工园与金惠小区24幢中间道路以北为界,西至环城西路山脚为界,东北至滨湖路与龙翔路交叉口以南为界,外舍路西北方向至滨湖路为界。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主要镇区范围:无。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澄照创业园为澄东路西面工业区范围(东至澄东路,西至创业街坦头岭,南至山脚,北至大赤路)。

三、文件依据

该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丽烟专〔2021〕8号)文件通知要求制定。

四、适用对象

社会公众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1、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原《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明确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划分标准的通知》(景烟专〔2021〕1号)文件同时废止。

七、政策咨询通道

专卖科 纪伟东

0578-5888212

政策原文:

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2/4/24/art_1229567121_240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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