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2-695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烟专〔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4-22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77-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设置划分标准的通知

2022-04-24 09:44 信息来源:县烟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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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丽烟专〔2021〕8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范围调整设置划分如下: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范围:以景宁县人民政府为中心点,东至以环城东路山脚为界,东南至万春路北面为界,南至金惠来料加工园与金惠小区24幢中间道路以北为界,西至环城西路山脚为界,东北至滨湖路与龙翔路交叉口以南为界,外舍路西北方向至滨湖路为界。城区总范围见附件一(局部见附件二至附件五)。

二、景宁畲族自治县主要镇区范围:无。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澄照创业园为澄东路西面工业区范围(东至澄东路,西至创业街坦头岭,南至山脚,北至大赤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见附件六。

    本规定自2022年4月22日起施行。《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明确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划分标准的通知》(景烟专〔2021〕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文件下载:

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城区、主要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设置划分标准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2/4/24/art_1229437988_2401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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