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5-84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22
发布单位: 县民宗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5-22 10:45 信息来源: 县民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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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景宁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修改。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形势发展、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文件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四、适用对象

景宁畲族自治县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六、文件要求的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6月1日起施行。

七、政策咨询通道

景宁县民宗局 民族科 0578-5081322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5/5/21/art_1229843711_255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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