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40T/2025-841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民宗〔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5-15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6-2025-0002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5-05-21 10:14 信息来源:县民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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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规定及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要求,县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与发展需要,决定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废止景民宗〔2019〕75号文件。

本通知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5月15日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s://www.jingning.gov.cn/art/2025/5/22/art_1229437988_2555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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