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4-827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人社〔2024〕60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9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13-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4-08-19 17:08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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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调整景宁畲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的通知》(景人社〔2019〕121号);

(二)《关于开展景宁畲族自治县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景人社〔2020〕122号)。


文件下载:景人社〔2024〕60号.pdf


意见征求与反馈: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257.html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8/19/art_1229437988_2527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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