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4-80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04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失效

【文字+视频小剧场+警示案例】《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火通告》政策解读

2024-03-07 14:43 信息来源: 景宁县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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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森林火灾频发,天气干燥,气温回升,加上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当前森林火灾频发,天气干燥,气温回升,加上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推进景宁经济、生态、文明建设。

发放此通告,告知广大人民群众从2024年3月10日至4月15日为全县禁火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禁火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

四、适用对象

县域内的每个公民及来景游客、在景务工人员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自2024年3月10日起施行。

七、政策咨询通道

森林防火科 周加全 0578-5085393


【视频小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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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 典型案例通报,景宁陈某某被判刑!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3/7/art_1229437985_2514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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