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4-84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4〕134号 成文日期: 2024-12-05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3-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12-05 15:07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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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发展的需要,对2023 年12 月31日以前经济商务科技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 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景经商〔2020〕31号

2、《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北工业区企业管理办法(暂行)》景经商〔2021〕16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工业企业用地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暂行)》景经商〔2014〕95号

2、《景宁畲族自治县小微企业“助保贷”合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景经商〔2014〕104号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5/art_1229437988_2538126.html

意见征求与反馈: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9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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