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4-84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2-05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12-05 15:16 信息来源: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浙政办发函〔2023〕3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作实际与发展的需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决定继续保留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对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北工业区企业管理办法(暂行)》(景经商〔2021〕16号),共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8月14日至8月29日在公文平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8月2日至9月2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等文件要求,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其内容和形式合法到位。

三、适用对象

全县范围

四、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六、政策咨询通道

办公室      柳蓓 0578-5626515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5/art_1229843657_2538122.html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