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22-74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22〕42号 公开日期: 2022-12-16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2023-01-16 10:46 信息来源: 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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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部分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等规定,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明确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景安委办〔2022〕30号)明确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和重要指导性文件等依据,除法律法规明确的以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以及具有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四)“四个监管”协同原则。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直接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政府属地监管的协同配合,形成一家牵头、多家协助、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体系。

(五)分级负责原则。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规模、风险大小等标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负主责的监管层级,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做到纵向到底、无缝对接。

三、责任分工

(一)涉旅行业(领域)安全

1、非A级景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非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区域内非A级景区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地、湿地区域内非A级景区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绿地、公园等区域内非A级景区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2、游乐场所、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牵头指导全县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区域以及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地、湿地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绿地、公园等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校内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住宅小区范围内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码头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3、农家乐(乡村酒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家乐(乡村酒店)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管理工作。

4、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和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地、湿地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绿地、公园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5、景区内观光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景点内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二)高危运动领域安全

由县文化和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安全监管。

6、漂流项目: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内漂流项目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漂流航道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漂流工具评估审核、漂流工培训考核工作。

7、滑草类项目:按照“谁引进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安全监管。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滑草类项目的综合监督管理。

8、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攀岩、游泳、滑雪、潜水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安全监管。

(三)交通领域安全

9、非企业场所内吊车。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非企业场所内吊车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10、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在建高速、铁路项目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1、顺风车、外卖送餐行业、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做好顺风车、网约车、货拉拉、滴滴打车等网络平台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安全监管。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负责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跑腿)、顺风车、网约车、外卖送餐车等机动车注册登记,对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对道路内停车秩序管理,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安全

12、民宿。农业农村局(农办)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监管工作。

13、高空外墙清洗作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医养结合机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安全

15、寄递物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邮政寄递物流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负责商贸寄递物流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

16、通讯行业建设项目。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监管工作。

17、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企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企业。

18、大型活动。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监管工作 。 

19、教育培训。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青少年夏令营(游学、研学、拓展)等活动安全监管。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体育培训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大型户外运动安全生产工作。县应急局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上述职责之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暂由属地政府负责安全监管,待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等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后,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调整。

上述职责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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