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2-718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29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林地腾退等有关问题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2-08-30 08:37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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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端牢“中国饭碗”是习近平主席提出来的政治任务,习近平主席始终心系粮食安全。当今世界还不太平,新冠疫情仍在肆虐,局部战争和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粮食是国与国之间的“核武器”。粮食生产功能“非粮化”就不生产粮食,没有粮食没饭吃,没饭吃那么什么事也干不成,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自2020年9月份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多个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文件,省市也连续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防止粮食生产功能“非粮化”工作作出了专题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受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县农村外出人口多,农村空心化、农民老年化现象不断加重,粮食生产功能“非粮化”现象非常突出。据我局在今年1月组织开展的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现状调查表明,我县“非粮化”情况十分突出。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关注粮食安全,关注粮食生产功能“非粮化”问题。所以我县制订新的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扶持政策,加强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是必要的、可行的。

为强力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非粮化”整治工作,今年6月,我县制定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扶持政策》,为我县粮功区“非粮化”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为加快我县粮功区“非粮化”整治工作进度,如期完成浙农田系统粮功区8211亩“非粮化”核心图斑整治任务,现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扶持政策》(景政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粮功区“非粮化”核心图斑实际情况,就粮功区“非粮化”核心图斑内商品林(包括毛竹等)地块腾退种粮相关政策补充意见。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关于林地的腾退标准

(一)林木腾退。土地属性为水田和旱地,现状林木郁闭度【指乔木树冠在阳光直射下在地面的总投影面积(冠幅)与此林地(林分)总面积的比】大于等于0.4的地块腾退种粮,认定为林木腾退种粮。根据林木平均胸径,给予腾退种粮分类补助:1.林木平均胸径为5-8厘米的地块,腾退并种粮验收合格后,分两年给予3000元/亩的腾退种粮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2500元/亩、第二年补助500元/亩;2.林木平均胸径为8.1-12厘米的地块,腾退并种粮验收合格后,分两年给予3500元/亩的腾退种粮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3000元/亩、第二年补助500元/亩;3.林木平均胸径为12.1厘米以上的地块,腾退并种粮验收合格后,分两年给予4000元/亩的腾退种粮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3500元/亩、第二年补助500元/亩。

(二)毛竹腾退。土地属性为水田和旱地,现状毛竹密度大于等于30株/亩的地块腾退种粮,认定为毛竹林腾退种粮。根据毛竹密度,给予腾退种粮分类补助:1.毛竹密度30-60株/亩的地块,腾退并种粮验收合格后,分两年给予3000元/亩的腾退种粮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2500元/亩、第二年补助500元/亩;2.毛竹密度61株/亩以上的地块,腾退并种粮验收合格后,分两年给予3500元/亩的腾退种粮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3000元/亩、第二年补助500元/亩。

2.其他有关事项。1.林木郁闭度小于0.4的地块、林木郁闭度大于0.4但林木平均胸径小于5厘米的地块、毛竹密度小于30株/亩的地块,按原垦荒种粮2400元/亩的标准执行。2.浙农田系统粮功区8211亩“非粮化”核心图斑中需腾退种粮的地块以实际“非粮化”图斑面积为准,不受连片面积50(含)亩以上的限制。3.粮功区内其他“非粮化”地块如有商品林(包括毛竹等)需进行腾退种粮的,经“非粮化”整治专班研究后参照执行。

三、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号)。

四、适用对象

全县粮食种植主体。

五、关键词解释

粮功区“非粮化”核心图斑内商品林(包括毛竹等)地块腾退种粮。

六、注意事项

目前,我县正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调整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

七、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理由: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在2022年9月底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更快速有效完成工作任务,顾要求提出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九、政策咨询通道:

农作物技术推广中心   吴星星

0578-5620713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2/8/30/art_1229847939_2422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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