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金融改革“政银保”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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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我县《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切实提升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造血能力,带动农业企业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特制定第四轮农村金融改革“政银保”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对符合政策且用于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业、农家乐(民宿)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等的主体进行小额贷款贴息,并针对低收入农户贷款进行保证保险。 三、文件依据 无 四、适用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来料加工经济人、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五、注意事项 1、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贴息贷款规模,严格按相关条件审批项目。 2、若同一家庭中,不同家庭成员同时符合第一、二类对象贷款条件,只可享受其中一项贴息贷款政策,不可叠加享受。同一对象同一年度同时符合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的贴息贷款条件,只可选择一家银行进行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 3、方案所述的贴息贷款额度均包含本数。 4、本方案出台前约定的村集体经营性增收相关贷款事项所涉及的贴息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 5、依据本方案签订的贴息贷款合同到期日超过本方案实施期限的,对超过日期部分不予以贴息。 6、若遇本方案中未明确的事项,由县人民政府会同有关主管单位合议决定。 六、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八、政策咨询通道 农业综合管理科 林敏莉 联系电话:0578-5093369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2/8/1/art_1229437985_2413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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