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2-709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2〕135号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结算的通知

2022-07-12 17:29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预拨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景农发〔2022〕72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景农发〔2022〕115号),结合景宁实际,我县按规定有序开展2022年度景宁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发放工作

现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2022年度景宁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175元/亩的标准统一结算拨付。其中: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涉及18个乡镇(街道)计84户,补贴面积9746.6亩,补贴标准116元/亩,补贴资金1130605.6元,已通过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由县财政局预拨到位(其中大漈乡林益锋户需退缴1172.5元,由乡镇收回退回相关账户);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涉及全县21个乡镇(街道)6602户,补贴面积36141.87亩,补贴标准175元/亩,统一结算后拨付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195394.15元。

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来源使用:

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17号),下达专项资金112.46万元,用于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由县财政局实际预拨到位113.06056万元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38号),下达专项资金62.29万元,用于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

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79号),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20.76万元,按规定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后,结余资金436.95455万元用于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

4.不足部分资金20.294865万元由县财政在历年结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拨付。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