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2-736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1-30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2-11-30 14:35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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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防范和查处虚假仲裁行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进一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景宁畲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沟通,结合县域实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合力防治虚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二、主要内容及举措

《关于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共九条,通过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助、仲裁员信息通告、仲裁员诚信档案、联席会议等工作衔接,强化检察对仲裁的协作和监督,完善仲裁办案管理工作制度,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

《关于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仲裁委员会发现涉嫌虚假仲裁且该仲裁裁决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仲裁委员和检察院可以根据需要互相协助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建立完善仲裁员诚信档案机制,规范仲裁员监督管理;检察院发现仲裁员涉嫌参与虚假仲裁涉嫌贪污受贿、枉法仲裁等,应当将情况通知仲裁委员会注意,仲裁委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答复检察院。

《关于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还对案情通报、案件协查、联席会议、业务交流、日常联络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共同探索建立仲裁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新机制。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政策原文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2/11/30/art_1229441360_244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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