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12-16 14:10 信息来源: 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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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从全球来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非洲沙漠蝗虫成灾等影响,国际上已有多国禁止粮食出口;从全国来看,第一个百年目标即将实现,虽然粮食产量实现历史性“十六”连丰,但粮食生产一刻都不能放松;从全省来看,我省粮食自给不足,是个粮食缺口省份;从我县来看,农村外出人口多,农村空心化、农民老年化现象不断加重,农村耕地落荒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我县也有草地贪夜蛾和红火蚁危害现象。农业农村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十分关注粮食安全问题。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强农惠农粮食种植政策。认真落实已有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范围内恢复种粮属性,种粮油等农作物比例达到90%以上的,再享受以下政策: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给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每亩1500元以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项目设计安排立项),以后年度给予种水稻农户每亩补助200元;以后年度给予种旱粮农户每亩补助100元。乡镇(街道)在县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规划的粮食生产重点村重点区片种植水稻和旱粮的,参照粮食功能区执行。鼓励流转土地种植规模旱杂粮、推广稻渔共生,提升粮田种植效益,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并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二)强农惠农油料种植政策。对油菜种植面积10亩以上50亩以下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50元的直接补助;50亩以上(含)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油茶造林,选用良种,单片面积20亩以上,规范种植管理,每亩补助1200元(当年补助600元/亩,第二、三、四年抚育各补助200元)。香榧造林,要求用6年以上苗龄、地径大于2厘米的苗木,单片面积20亩以上,规范种植管理,每亩补助2200元(当年补助1600元/亩,第二、三、四年抚育各补助200元)。基础设施:主干道,路面宽度3.5米以上,设置边沟导流,路面为沙石或硬土路面,每公里一次性补助6万元;管理房:砖混结构,坚固实用,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600元;堆晒场:场地平整牢固(不硬化),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0元;作业道:路面宽度60-80厘米,混凝土10厘米以上,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34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景农发〔2018〕19号)等。

四、适用对象

全县粮油种植户,有关责任单位。

五、关键词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规模种粮的标准从旧政策的50亩起降至30亩起。

八、解读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0/12/16/art_1229437985_2208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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