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19-598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函〔2019〕15号 成文日期: 2019-03-18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0—2019—0005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

2019-03-21 00:00 信息来源: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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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请示》(东政〔2019〕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将原来的18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10个村民委员会。具体批复如下:

撤销大张坑、吴山头、汤北、方徐等4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北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北溪自然村。

撤销白鹤、根底岘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白鹤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白鹤自然村。

撤销马坑、罗山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心田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马坑自然村。

撤销北山、竹埠、何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设立新和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何村自然村。

撤销章坑、徐砻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儒章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章坑自然村。

撤销杨斜村村民委员会,以杨斜村和大仰村(原为县林业总场代管,从未设村民委员会)所在区域为范围,设立杨斜村村民委员会,村办公地址设在杨斜自然村。

保留东坑村、深垟村、桃源村、茗源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

请你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政策,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印发




景政函〔2019〕15号.ceb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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