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9-617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1-08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废止景政办发[2018]35号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01-11 10:21 信息来源: 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制订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景政发〔2013〕19号)的规定,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根据2019年新的形势需要,景政办发[2018]35号规范性文件要求废止。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根据2019年新的形势需要,景政办发[2018]35号规范性文件要求废止。

三、主要措施

从2019年1月份起,废止景政办发[2018]35号文件。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19/1/11/art_1229437985_2241697.html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