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19-617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1-08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1—2019—0001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景政办发〔2018〕35 号文件的通知

2019-01-11 11:24 信息来源: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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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景政办发〔2018〕35号)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印发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景政办发﹝2018﹞35 号文件的通知.cebx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19/1/11/art_1229437988_2247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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