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8-537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5-07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18-05-09 14:41 信息来源: 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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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一)制订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简述拟出台文件的背景、其他地县的做法等情况

为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办丧新风,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畲乡铁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百日攻坚大会战乡村移风易俗攻坚实施方案》(景委办〔2018〕6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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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办丧新风。

  • 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

    在畲乡政府网和政府公文平台上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查情况及采纳情况

    经县民政局法制机构审查,没有意见。

  • 起草单位负责人讨论情况

    经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一致同意提请出台该文件。

    (五)起草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的讨论情况

    经县民政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一致同意提请出台该文件。

    (六)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在畲乡政府网和政府公文平台上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二、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一)制定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上位法依据情况

    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畲乡铁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百日攻坚大会战乡村移风易俗攻坚实施方案》(景委办〔2018〕6号)等规定。

    (二)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具体内容的法律依据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送审稿)》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畲乡铁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百日攻坚大会战乡村移风易俗攻坚实施方案》(景委办〔2018〕6号)等规定,制定依据合法有效;制定主体为县政府(具体工作由民政局承担),制定主体合法;送审稿无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相关内容。

    三、文件实施时间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自2018年5月15日开始施行。

  • 2018第2号.cebx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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