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本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落地景宁

2026-04-20 09:07 信息来源:数据管理科 浏览次数:


4月17日,浙江省首本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颁发仪式在杭州举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邢志宏为638国道景宁青田县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颁发规划许可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家银参加活动,县委副书记、县长蓝景芬代表景宁汇报项目情况。

本次获颁首本许可意见的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关键路段。项目起于九龙乡后坪村东侧、与青田段顺接,终点至炉西坑村西侧,全长18.2公里,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总投资19.8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打通千峡湖库区交通瓶颈、支撑景宁县城东扩、带动东部乡镇振兴,成为山区县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的战略路、民生路、共富路。

此次改革是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的浙江实践。按照新政,纳入国家、省级重点清单、已在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上落图落位的重大单独选址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出具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实现审批权限下放、流程精简、效率倍增。

效果图

相较于传统“用地预审+选址”串联审批模式,新机制将两个环节合并为“一证通行”,大幅压缩项目前期审批周期,为重大项目落地按下“加速键”。这标志着浙江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进入规划引领、极简审批、高效服务的新阶段,为全省乃至全国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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