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66516X3/2026-87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4-17
发布单位: 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公示

2026-04-17 15:58 信息来源: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11号)文件精神,现将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进行公示。

一、资金实施

乡镇(街道)根据资金计划使用规范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乡镇(街 道)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验收和资金使用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金建设使用用途,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管理。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 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结合省下达的资金额度和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安排

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批下达资金216万元,资金来源为《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6〕11号)。

四、其他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7日。

2、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土肥植保中心反映情况。

3、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华路38号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8-5629328

附件: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批下达资金计划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批下达资金计划表


项目名称

所属乡镇

建设主体

拨付金额(万元)

备注

景宁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项目

澄照乡

丽水市天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16

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_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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