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66516X3/2026-1010413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7-09
发布单位: 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询问通知书》《扣押决定书》送达公告(朱时有)

2026-07-09 11:03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朱时有(身份证号码33252919******2111):

因你涉嫌于2026年7月2日在景宁县扫口村附近水域进行捕捞作业,为查明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对你作出《询问通知书》(景农(渔业)询字〔2026〕第000009-2号)、《扣押决定书》(景农(渔业)扣押〔2026〕2号)。请你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38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19办公室接受询问。

因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相关文书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景农(渔业)询字〔2026〕第000009-2号)、《扣押决定书》(景农(渔业)扣押〔2026〕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雷叶超、何世奇   联系电话:0578-5629288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19室(新华路38号)

附件:询问通知书(朱时有).pdf

           扣押决定书(朱时有).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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