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67J/2026-10104137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8-04
发布单位: 景宁县民政局 有效性: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6-08-04 15:15 信息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雷丽珍:

本局于2026年7月24日收到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建议自行纠正婚姻登记的函》,建议我局自行纠正婚姻登记,撤销1999年12月9日,原婚姻登记机关东坑镇人民政府作出的汤长青与你的结婚登记行政行为。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等规定。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1999年12月9日汤长青与你的结婚登记行为。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拟撤销汤长青与雷丽珍的结婚登记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对告知事项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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