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7334418/2026-870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9-30
发布单位: 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2026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项目补充征集公告

2026-09-30 17:03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财建〔2022〕2号)、《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0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景经商〔2026〕41号)等文件精神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向社会补充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纳入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项目需于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内实施,符合文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财建〔2022〕2号)的支持内容。同时,为真实储备、具有带动示范作用,优先支持近期可实现的有效投资,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二、支持项目方向和标准

(一)支持方向。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乡镇集贸市场等,完善乡镇集贸市场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共设施,配置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儿童娱乐、餐饮、健身器材、电玩、影院等休闲娱乐设施设备和仓储、分拣、车辆等物流配送设施设备。打造商旅文娱购一体化的特色集市。

(二)支持标准。根据项目符合补助方向的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楼建设、租赁费等),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其中商业基础设施项目,最高比例不超过50%;项目中涉及数字化建设的部分或者数字化建设项目,最高比例不超过30%,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企业申报项目材料

(一)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需详细写明每项建设内容和详细投资额、资金来源,同时要突出表述项目建成后将要达到的效果(附件3)。

(四)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清单(附件4)。

(五)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资质等有关材料,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材料等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评审: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以及县域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对通过县级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单位,请于10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经济商务科技局1207办公室。

联系人:罗来顺,电话:17757808235,邮箱:2758701183@qq.com。

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2.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3.项目实施方案.doc

           4.县域商业体系千集万店建设项目清单.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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