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127000000/2026-10104137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6-01
发布单位: 景宁县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惠明茶基地类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6-06-01 10:26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茶产业振兴行动专项激励政策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9号)、相关乡镇惠明茶基地类验收的函等文件精神,经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拨付惠明茶基地类补助资金52.1476万元。其中澄照乡:1.2023-2025年度茶新种茶苗补助6.39万元;2.2023-2025年度新造茶园补助9.4992万元;3.2024-2025年度群体种保护补助5.93万元。鹤溪街道:1.2025年度茶园低改基地补助9.6496万元;2.2024年度群体种保护补助6.3928万元;3.2025年度群体种保护补助6.3044万元。东坑镇2025年度茶园低改基地补助1.6665万元。红星街道2025年度新造茶园补助6.3151万元(详见附件)。资金从县级茶产业发展资金中支出。现对项目实施业主及其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共7天。

2、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项目业主)存在的问题,提倡在反映时署报真实姓名。

3、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景宁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628651

附件1:2023-2025年澄照乡新种茶苗补助计划表.xls

附件2:2024-2025年澄照乡新造茶园资金补助表.xlsx

附件3:2024-2025年度澄照乡群体种保护补助资金表.docx

附件4:2025年度东坑镇低产茶园改造基地补助汇总表.xls

附件5:2024年度鹤溪街道茶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群体种保护项目补助资金.xls

附件6:2025年度鹤溪街道茶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群体种保护项目补助资金.xls

附件7:2025年度鹤溪街道茶园低改基地项目补助资金.xls

附件8:2025年度红星街道茶产业扶持项目—新造茶园基地补助计划表.xls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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