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照综合行政执法队:拒烧建筑垃圾,共守澄照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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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照乡作为景宁县工业、建设主战场,空气质量问题一直是民之所忧,为此,澄照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开展污染治理行动,高频次在辖区范围内监管巡查。日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五起违法焚烧建筑垃圾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当事人为处理方便,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就地焚烧,主要燃烧物为木料、板材,现场有明火,在执法队员责令改正后,当事人主动将火熄灭。 2、当事人在澄照创业园大搬快聚项目工地内,焚烧清理工地建筑垃圾,共有3处火点,主要燃烧物为板材、尼龙袋,在执法人员制止后,由当事人以及其同事将火熄灭。 3、当事人在工地施工过程中,为图方便将尼龙网、尼龙袋、纸板箱等建筑垃圾堆放焚烧,在执法队员责令改正后,当事人自行将火熄灭。 4、当事人在澄照创业园工地内,违规焚烧堆放的建筑垃圾,现场共有3处堆放,主要垃圾为尼龙袋,执法人员勘验时已点燃2处,有浓烟明火,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制止下将火熄灭 5、当事人在澄照创业园大搬快聚项目工地内,将工地清理出的废弃板材、木料就地露天点燃,产生大量污染性烟雾,现场有3处火点,由当事人自行熄灭。 以上5位当事人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执法人员均已在现场送达责令改正书,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拟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澄照乡是景宁的“副城”,更是“畲乡600”主产区,生态质量是重中之重,后续澄照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会进一步加强澄照创业园内的执法治理,通过建设云端监控平台,对澄照创业园内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做到制止于未然之前,处罚于已然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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