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妇女病普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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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妇科疾病直接关系着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妇女病普查是防治妇女常见病、妇科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普查可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降低妇科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浙江省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景宁畲族自治县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一次妇女病普查工作(35-64周岁妇女可享受5年一次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现将2025年妇女病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承担单位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鹤溪街道环城南路13号县卫生健康局大院3号楼)。 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检查项目,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普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2月20日。 四、普查地址和联系方式 县卫生健康局大院3号楼2楼妇科门诊;联系人:徐丽美,联系电话:5628224、13884399212(移动虚拟网:568224、678212)。 五、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提前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取体检券,拨打预约电话5628233预约具体体检时间。检查时请携带身份证。 请各单位工会、妇委会认真做好妇女病普查的组织、动员,落实35-64周岁妇女全员参加5年一轮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并配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查出的各种疾病进行追踪随访,确保我县的妇女病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体检套餐; 2.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日常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 (此页无正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总工会 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卫健委,市妇幼保健院,县府办。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印发 附件1 体 检 套 餐
注:1.套餐1选择对象:年龄不在35-64周岁范围妇女或年龄在35-64周岁2022、2023、2024年已在县妇计中心参加免费两癌筛查妇女。 2.套餐2选择对象:年龄在35-64周岁2022、2023、2024年未在县妇计中心参加免费两癌筛查妇女。 3.套餐3选择对象:未婚女职工。 附件2 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日常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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