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实达液化气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公告

2025-04-10 14:24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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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局拟对将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废止。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景宁畲族自治县实达液化气有限公司


国有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南路1095号

00102885/景国用(2008)第288号

5123.46/652.19㎡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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