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68L/2024-824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交(2024)53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单位: 景宁县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
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2024-08-01 15:13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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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客运企业: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3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十四五”期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管理办法》(景交〔2023〕89 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23年度我县客运企业考核情况,特制定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

(一)费改税部分

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共计69.85万元。

1、补贴对象为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即农村客运中巴车(含城乡公交)和康庄小巴车辆。其中,县长运公司所属“景宁至梅岐”班线浙KC1202中巴车2023年1至4月每两天开行一班,补贴资金减半,5月起恢复每日一班,享受全额补贴;县长运公司所属“英川至云和”班线浙KC1182中巴车2023年度班次不足,享受3个月补贴;县长运公司所属“景宁至家地”班线因2023年6月无故停班6天,故6月份补贴资金减半,其他月份享受全额补贴;县长运公司所属“浙KC9791”、“浙KC9793”、“浙KC9811”、“浙KC9813”、“浙KC9815”和县汇丰公司所属“浙KC9721”等6辆康庄小巴,于2023年1月底因车辆年限强制报废注销,享受1个月补贴。

2、根据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油耗实际,农村班线中巴车耗油量约18升/百公里,康庄小巴耗油量约12升/百公里。按照油耗比例,农村班线中巴车与康庄小巴每车补贴按3比2计算,农村班线中巴车每车补贴0.95725万元,康庄小巴每车补贴0.6372万元。

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费改税部分”资金具体为:县长运公司享受补贴资金车辆31辆,其中中巴车21辆补贴19.1433万元,康庄小巴10辆补贴3.4515万元,合计22.5948万元。县汇丰公司享受补贴资金车辆58辆,其中中巴车34辆补贴32.5465万元,康庄小巴24辆补贴14.7087万元,合计47.2552万元。(详见附件1)

(二)涨价补贴部分

1、农村道路客运考核补贴。根据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考核结果(详见附件2),县长运公司考核得分83分,结合企业车辆数发放涨价补贴部分资金43.832184万元;县汇丰公司考核得分86分,结合企业车辆数发放涨价补贴部分资金92.787816万元。

2、车辆更新补贴。本年度无车辆更新,不予发放该补贴。

3、农村道路客运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补贴。根据各公司车辆数,给予农村客运监控平台补贴18万元,其中县汇丰公司12万元,县长运公司6万元;给予企业纾困补贴18万元,其中县汇丰公司12万元,县长运公司6万元。

因此,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共计242.47万元,其中汇丰公司164.043016万元,长运公司78.426984万元。(详见附件3)

二、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

(一)费改税部分

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共计7.25万元。全年共有22辆出租车正常运营,按照车辆实际运营月份分配,22辆车均享受费改税全额补贴,每车补贴0.329545万元。(详见附件4)

(二)30%加快出租车电动化

1、2023年度更新新能源车辆2辆(浙KT3168更新为浙KDT5511,浙KX2288更新为浙KDT0555),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购车价10%的购车补贴及提前更新补贴,共计4.09万元,该补贴已在2023年度碳达峰资金中列支补贴,本次不再予以补贴。

2、2022至2023年度共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3辆,每辆给予0.1万元的充电设施购买及安装补贴,共计0.3万元。

(三)70%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1、行业稳定、文明运营及文明城市创建补贴。2023年度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予发放补贴。

2、突发应急处置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2023年度未安排应急处置任务;根据县联运公司上报的车辆清洗服务、便民设施(随车便民应急药品等)购置清单给予发放补贴0.127万元。

3、企业纾困及降低用能成本补贴。给予联运公司纾困补贴0.2万元。

4、服务质量单车考核补贴。根据单车考核结果,联运公司所属22辆出租汽车,单车考核均在90分以上,考核等次优秀,给予发放每车0.5965万元补贴。(详见附件4)

因此,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共计21万元。(详见附件5)


附件1:2023年度景宁县农村道路客运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明细表.xlsx附件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考核表.doc附件3-5.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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