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5XL/2024-818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7-01
发布单位: 景宁建设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4-07-01 16:19:21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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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高品质改造提升浮丘未来社区鹤溪花园小区的建议

答复意见:

叶东明委员:

一、关于鹤溪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相关情况

鹤溪花园小区于2005年竣工,采用砖混结构,不符合未来社区全拆重建类标准。2021年3月,我们开展了鹤溪花园小区居民进行走访并邀请居民填写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在征求民意的基础上于4月完成《丽水景宁浮丘社区建设试点创建方案》编制,在创建方案中对鹤溪花园进行保留改造,综合提升工作主要包括:立面改造、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外立面提升改造等。

2021年8月,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义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汉宇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鹤溪花园小区改造方案设计工作,并启动现场调查工作。在鹤溪花园小区改造方案设计的过程中多次征求居民代表意见,经过多轮次的方案深化在2021年11月完成《鹤溪花园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文本编制。2022年4月,该项目获得批复《关于鹤溪花园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2〕67号),批复总投资7004.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34.04万元。2022年5月,完成鹤溪花园小区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招投标,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弱电管道工程等。中标价979.3152万元,施工单位:浙江德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原计划一期工程实施后,再继续推进立面改造、智能化及设备等后续建设内容的实施。

二、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部分

在鹤溪花园小区改造方案意见征求过程中,居民提出由政府出资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根据民法典及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业主自主自愿行为,建设和后期费用筹集由相关业主自行承担。当时我局在既有政策条件下,从为居民减轻经济压力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政府出资建设电梯基础,电力扩容(鹤溪花园小区电力容量目前已存在不足,如进行电梯加装,必须对整体电力进行扩容安装,居民自行申请安装的话是存在很大困难的)等建设内容,投资费用约20万/梯,根据文件补助金额,实质上政府对每台电梯补助已达到50%以上。

三、针对天然气管道建设问题

2018年5月24日,景宁县政府授权我局授予县天然气公司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鹤溪花园小区已在县天然气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的规定,居民小区进行天然气配套、改造安装管道天然气由三部分组成:城市市政燃气管网由天然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管理;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庭院管网由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共同投资建设,产权全体业主共有;户内管道(穿墙入户的表后段)由户主出资建设、管理,产权归户主自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居民小区进行类似燃气管道之类的公共设施改造需取得2/3以上多数业主同意,在与天然气公司达成意见一致后进行管道天然气改造,满足相关燃气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后通气。因此鹤溪小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工作应由小区业委会在完成前期业主意见征求工作后向县天然气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并按照县天然气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天然气管道建设及供气工作。我局将依规督促县天然气公司开展天然气管道进小区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答复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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