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我县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浙公通字〔2016〕60号)、《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4号)有关规定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丽政发〔2022〕31号)文件精神,推动民宿行业与畲乡古城、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业态协同发展,现就确定我县民宿范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民宿的定义和范围 (一)民宿的定义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民宿(含提供住宿的农家乐,下同),是指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处所。 (二)建成区民宿的建设范围 1.在县城建成区内的畲乡古城、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等利用现有建筑改建民宿并保持原始风貌的。 2.符合县域旅游发展规划,在县城建成区内创建成功的旅游景区景点、文化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利用现有建筑改建民宿并保持原始风貌的。 二、民宿的经营规模 原则上城市民宿的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后,可放宽至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8间,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 建筑主体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若建筑主体为木结构或砖木、石木、泥木、竹木等结构的,宜独立建造,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00㎡。当必须与相邻建筑贴邻时,建筑之间应设置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 三、民宿的建设条件 民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卫生许可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申报登记。 (一)民宿的建筑设施要求 1.民宿的建筑物系合法建筑,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 2.民宿的改建和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必要时还应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二)民宿的治安要求 1.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客房的门、窗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2.具备单独的旅客住宿房间。 3.安装并能熟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 (三)民宿的消防要求 开设民宿应当符合《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4号)附件中关于民宿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若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消防安全标准,则依照新标准执行。 (四)民宿的经营管理要求 民宿经营管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执行。 四、附则 本文件自2024年7月20日后施行。 附件:1.畲乡古城民宿范围图 2.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民宿范围图 附件1: 附件2: 文件下载: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5/21/art_1229437988_2520305.html ------- 意见征求与反馈【征集22个工作日】: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19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