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 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丽市监便笺〔2024〕55 号)要求,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和高风险区域,提升隐患排查、风险控制和预警交流能力,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成功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加大对校园及幼儿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法实验室检验数据的项目列为抽检项目,确实需要开展上报省局同意后实施。
(二)坚持上下联动。按照“四统一”的要求,重点对辖区农贸市场、“三小”食品等实施监督抽检。对大中型生产企业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则上不开展抽检,需要抽检的上报省局同意后进行全项目检验。
(三)坚持流程规范。细化“抽检分离”措施,基层监管人员通过“互联网+”“双随机”开展年度监督抽检计划。进一步完善样品交接及实验室内部流程规范,严格落实承检机构“抽、制、检、审、批”五分离和实验室盲检等制度。可根据区域特点、饮食习惯等,在总局、省局监督抽检细则基础上增加抽样新品种和新项目,报省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和相关规定,按照“时、效、度”原则向社会公开相关抽检结果。
(四)坚持闭环管理。强化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助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综合运用“三书一函”制度,有效消除多年连续多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浙江省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帮扶工作指南》,继续推行不合格技术帮扶,通过“专家会诊”等方式准确查找问题原因,督促指导企业整改闭环。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2024年我县抽检计划合计不低于4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低于23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低于165批次,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附件3。
(一)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食用农产品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集中覆盖总局指定的33类必检食用农产品品种和“三年整治”计划隐患突出的重点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除覆盖总局明确的必检项目外,还应增加不少于2个自选检验项目。食用农产品抽样程序参照《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结合本地实际应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用农产品和合格率低的食用农产品,增加抽检品种项目,加大问题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
(二)年度监督抽检。结合区域隐患和食用农产品治理,“三小”食品监管等工作,将“百姓点检”、举报投诉、食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问题纳入食品抽检计划,加大对风险隐患区域环节以及问题企业及产品的跟踪抽检力度。检验项目可参照总局和省局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项目执行。监督抽检超出总局和省局细则规定的食品种类和检验项目,应报省局同意后录入基础表后再实施。
(三)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均衡开展抽检,应每月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大宗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各季度抽样及检验进度占全年批次的比例控制在20%,30%,30%和20%,有效保证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推进,切实提升抽检质量水平。
(四)抽检场所。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交易集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样频次。
(五)其他。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执法人员陪同抽样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积极推进食品抽检合格样品的合理利用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工作,根据市局本年度抽检计划要求,认真制定辖区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品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抽检监测工作统筹协调,上下贯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完成年度抽检任务。抓实国抽系统使用的日常管理和数据分析。规范承检机构遴选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和考核,全面加强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管理。
(二)落实抽检规范。落实“双随机”抽检要求,抽检任务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确定抽样人员、对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含食用农产品)须按照要求录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采用移动终端现场抽样和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其中抽样单编号由移动终端按照编号规则自动生成。抽样单编号规则按《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部分字段填写规范》执行。对检出不合格企业及其食品的跟踪抽检,在抽样单编号末加注GZ。对大型商超、大型食品批发市场、放心肉菜超市、校园周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等特殊环节的抽样应附加标注。餐饮环节自制食品应随机抽取待销售食品。“抽检分离”的样品交接按照《抽检分离样品交接工作要求》等规定执行。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引发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和组织任务的市场监管局。
(三)依法复检异议。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复检异议处理工作,规范不合格复检异议处理流程,及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填报办理结果。要深化“三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帮扶,准确及时告知不合格企业复检异议的权利及申请要求。
(四)严格核查处置。各地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专人,快速领办,快速部署,着力提升80天案件办结率,确保核查处置信息填写及时、准确。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规范信息发布。全面落实抽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工作指南》程序要求,及时稳妥公布抽检结果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对不合格产品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公布涉及居民身份信息的,应以相应方式进行处理,保护个人相关信息。
(六)严肃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其他要求
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
附件:1:流通环节抽检食品品种和批次分配表
序号 | 样品类别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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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果制品 | 4 |
2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4 |
3 | 饼干 | 4 |
4 | 速冻食品 | 6 |
5 | 糕点 | 6 |
6 | 酒类 | 4 |
7 | 肉制品 | 11 |
8 | 蔬菜制品 | 4 |
9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0 |
10 | 调味面制品 | 8 |
11 | 粮食加工品 | 4 |
12 | 酱腌菜 | 5 |
13 | 调味品 | 10 |
14 | 蜂产品 | 2 |
15 | 方便食品 | 3 |
合计 | 85 |
2:餐饮环节抽检食品品种和批次分配表
序号 | 样品类别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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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餐饮食品 | 60 |
2 | 调味品 | 16 |
3 | 食用农产品 | 32 |
4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5 |
5 | 酒类 | 4 |
6 | 肉制品 | 15 |
7 | 蔬菜制品 | 10 |
8 | 水产制品 | 2 |
9 | 速冻食品 | 2 |
10 | 粮食加工品 | 4 |
合计 | 150 |
3: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表
2024年浙江省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 |
序列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必检项目 | 可选项目 | 备注 |
1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氯霉素、恩诺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喹乙醇、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甲硝唑、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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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 克伦特罗 | 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倍他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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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 克伦特罗、磺胺类(总量) |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林可霉素、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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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肉 | 鸡肉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甲氧苄啶、尼卡巴嗪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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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蔬菜 | 豆类蔬菜 | 豇豆 | 倍硫磷、噻虫胺、噻虫嗪 | 阿维菌素、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灭蝇胺、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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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 | 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 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总汞(以Hg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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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姜 | 吡虫啉、铅(以Pb计)、噻虫胺、噻虫嗪 | 敌敌畏、毒死蜱、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氧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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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涕灭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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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茎类蔬菜 | 百合 | 镉(以Cd计) | 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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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 | 噻虫嗪 | 丙环唑、毒死蜱、镉(以Cd计)、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三唑磷、水胺硫磷、戊唑醇、氧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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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 | 毒死蜱、镉(以Cd计) | 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三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啶虫脒、腈菌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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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啶虫脒、噻虫胺 | 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嗪、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铬(以Cr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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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甜椒 | 噻虫胺 | 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虫腈、镉(以Cd计)、克百威、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铅(以Pb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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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毒死蜱 | 阿维菌素、氟虫腈、腐霉利、镉(以Cd计)、铬(以Cr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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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白菜 | 啶虫脒、毒死蜱 | 阿维菌素、吡虫啉、氟虫腈、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敌敌畏、铅(以Pb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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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 | 毒死蜱、噻虫胺 | 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二甲戊灵、氟虫腈、镉(以Cd计)、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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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淡水虾 | 恩诺沙星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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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 |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 | 挥发性盐基氮、多氯联苯、镉(以Cd计)、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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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恩诺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组胺、镉(以Cd计)、多氯联苯、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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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产品 | 海水产品 | 海水虾 | 呋喃唑酮代谢物 | 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诺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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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产品 | 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 |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4、氟苯尼考4、甲硝唑*、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a.仅蛙科、鳖科食品动物检测:b.限头足类、腹足类、棘皮类检测。 |
水果类 | 柑橘类水果 | 橙 | 氯唑磷 | 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2,4-滴和2,4-滴钠盐、苯醚甲环唑、狄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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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橘 | 苯醚甲环唑、丙溴磷、联苯菊酯 | 克百威、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蜱、杀扑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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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草莓 | 烯酰吗啉 | 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戊菌唑、吡虫啉、乙酰甲胺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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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桃 | 氯吡脲 | 敌敌畏、多菌灵、氧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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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葚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多菌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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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荔枝 | 吡唑醚菌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除虫脲 | 多菌灵、氧乐果、毒死蜱、苯醚甲环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霜唑、氟吗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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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 | 吡唑醚菌酯、噻虫胺 | 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戊唑醇、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嗪、噻嗪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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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 | 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噻唑膦、狄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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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敌敌畏、氧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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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果类水果 | 梨 | 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乙螨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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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蛋 | 鲜蛋 | 鸡蛋 | 甲硝唑、甲氧苄啶、多西环素 | 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地克珠利、托曲珠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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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籽类 | 黄曲霉毒素B1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噻虫嗪 | 仅花生检测黄曲霉毒素B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