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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丽保”资助参保 困难群众有依靠

2024-03-01 15:56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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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低保户,不仅浙丽保100元不要交,23年我家小朋友生病住院治疗,浙丽保都还帮我们报了5万多嘞,这真是一个惠民的好政策!”景宁县吴大哥说道。吴大哥家的小朋友因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住院治疗,2023年医疗费总额12.21万元,参保“浙丽保”后,医保报销3.4万元,“浙丽保”报销5.22万元,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8.81万元降至3.6万元。

“浙丽保”是丽水通过医保制度创新“小切口”撬动民生保障和改善领域“大变革”,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难题的创新改革。制度实施为景宁人民构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使其在面对各种风险时能够有足够的保障,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已实现“一站式”实时刷卡结算,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5%。

“浙丽保”推进过程中,为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景宁县医保局充分发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中的作用,积极落实“浙丽保”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我县2024年度“浙丽保”全额资助参保人群达11179人,其中特困人员355人、低保人员4343人、低边人员1494人,残疾人员4627人,重点优抚对象288人,困境儿童57人,三老人员15人,共计补助资金达111.79万元。

  下阶段,景宁县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参加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的困难群众人员享受全额资助参保政策,通过推进医保扶贫关口前移,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效化解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负担,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现山区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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