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景宁县企业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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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 号)文件精神,现将景宁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第三批)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等形式向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3.联系电话:0578-5085979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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