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77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23〕30号 成文日期: 2023-08-29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1-2023-0007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9-03 15:41 信息来源: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部署,决定在我县推行《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认转换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模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同城化待遇,健全完善紧缺优质公共服务流动人口梯度供给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有人口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认转换机制,简化省域内城市间居住证转换手续,推动“以个人身份证为载体,居住证、市民卡等电子化附属”的多证合一,实现省域内人口流动便利化。

三、互认内容

现有居住证件互认。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景宁县域范围内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居住登记时间累计互认。凡是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登记的,累计连续登记满六个月的(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特别规定外),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景宁县域范围内申请办理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享受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四、互认流程

居住证互认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申请为补充,具体如下:

办理渠道。在线办依托省公安厅电子居住证平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线上申请办理居住证业务;线下申请流动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辖区派出所指定的警务室申请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手续。

申领使用。线上申请人实名认证登陆,在“流动人口”服务专区内,选择申领(即互认)的居住证类型,然后按照系统提示的“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一指办理;线下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辖区派出所指定的警务室申请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手续,初审通过后,居住证管理系统受理居住证互认申请,经系统审核审批居住证互认信息后,签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互认签发,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省大数据平台;提供短信定制化服务,同步免费推送电子居住证办结通知。针对不符合互认条件的,无论线上或线下均必须一次性告知理由。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开展居住证互认,是事关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是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覆盖面的有效举措,是满足流动人口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照《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改革工作“一件事”任务清单,专题组织部署,积极推行实施。

落实保障,强化业务培训。居住证互认是顺应数字化改革工作的创新实践,实现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打破全省居住证管理系统的壁垒。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窗口要落实专人,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居住证互认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居住证互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注重实效,强化对接沟通。县公安局要加强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以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梳理汇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及时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会商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广泛宣传,强化总结提炼。为更好地让居住证互认工作惠及民生,使更多流动人口享受改革红利,县公安局要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宣传居住证互认工作,提升社会群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挖掘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使互认工作提质扩面,增强改革生命力。

、本文件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表

           2.《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流程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印发


文件下载:

《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表.pdf

《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流程图.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9/3/art_1229437988_2490019.html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