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77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9-01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监督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9-01 17:46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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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一)明确分包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

分包单位应如实建立工资台账,通过“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现场考勤”、“工资发放表”等对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组织工人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建议通过视频、拍照或其他方式记录工人现场签订过程,确保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

(二)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管责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未按要求实行监督管理的,必须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有关说明

1.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解读机关: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宁畲族自治县劳动监察中心),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路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治理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78-5081806。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9/1/art_1229847505_2489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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