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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764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20
发布单位: 县水利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

2023-07-20 09:55 信息来源: 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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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已成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要素资源。在新的历史时期,围绕国家战略及省、市、县发展战略开展,坚持“两山”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全县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支撑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处浙江省南部山区,飞云江之源、瓯江上游,景色秀丽、水质良好,生态环境优越,功能定位为国家生态示范县、畲乡民族文化旅游特色县、高山有机农产品名牌县、农林产品加工基地县。多年来,景宁畲族自治县坚持生态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第三,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省级生态县。

滩坑水库属于浙西南水库群的龙头水库、华东水塔的塔尖,在浙江水网中为浙东配置网主要水源,连接温州10余座大中型水库,绕沿海平原的西部山区,向温州、台州、绍兴、宁波及舟山方向供水,打通“两山”转换通道,促进共同富裕。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在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等相关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任务,统筹考虑保护与利用、开源与节流、水质与水量、近期与远期、流域与区域的关系;通过对全县水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程度的调查评价,科学规划全县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确定全县水资源保护与配置的总体格局,提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我县今后一段时期内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性文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021年1月,我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委托,编制《规划》。2022年1月初,完成《规划》送审稿,并于2022年6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和修改后,2022年7月完成《规划》报批稿。

《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为《规划》的成果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1.1 区域概况

1.1.1 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景宁畲族自治县,隶属浙江省丽水市,为“革命老区县”、“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畲族自治县。位于浙江西南部、洞宫山脉中段,属浙南中山区。东经119°11′~119°58′,北纬27°39′~28°11′之间,总面积1938.92km2。景宁畲族自治县东邻文成县,南衔泰顺、寿宁县(福建省),西枕龙泉市;北连云和县,距省会杭州约259公里,距浙西南中心城市丽水80公里,是温州港口与浙西南的后花园,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第三层次,属于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开放区。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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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景宁畲族自治县区位图

(2)地形地貌

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形复杂,地势由西南向东北渐倾。地貌以深切割山地为主,发源于洞宫山脉的瓯江支流小溪,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将县境分为南北两部分,形成两岸宽约124.6公里的狭长带,构成了“九山半水半分田”和“两山夹一水,众壑闹飞流”的地貌格局。境内海拔高低悬殊,最高的大漈乡海拔1020m,最低的陈村乡海拔80m,全县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779座,其中1500m以上的山峰有10座,最高峰为大漈上山头,海拔1689.1m,海拔250m以下的低丘占4.4%,海拔250—500m的高丘占20.6%,海拔500-800m的低山占34.5%,海拔800m以上中山占40.5%,中低山合占70%,坡度在25°以上的占91.72%,25°以下的8.28%,若从高空俯视,整个地面千皱万裙,峰峦簇拥。

(3)水文气象

景宁畲族自治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热量资源丰富。因地形复杂,海拔高度悬殊,气候存在着垂直地带。据县气象部门测计,县城年平均气温17.5℃。其内海拔每升高100m,年平均气温约降低0.59℃。100m以下的河谷地区,年平均气温18℃左右;200~300m的丘陵地区,年平均气温17℃左右,400~600m的丘陵低山区年平均气温15~16℃左右,800~1000m以上的地区年平均气温14~12℃左右。一月份为全年最冷月,月平均气温6.6℃;七月份为全年最热月,月平均气温为27.7℃,县域极端最低气温–8.3℃,一般年份极端最低气温为–3~–4℃,极端最高气温为40.5℃,一般年份为38℃左右。年平均无霜期为241天,最长259天,最短230天,平均初霜期为11月中下旬,终霜期为3月份的上旬。年平均降水量为1542.7mm,年日照时数1774.4h,年太阳辐射量102.2Kcal/cm2,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仅为40%,为全省日照时数最少的县之一。

1.1.2 河流水系

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河流主要属瓯江水系和飞云江水系。瓯江支流小溪由西南曲贯全县,集诸山之水,在青田县溪口与大溪汇合。南部大白坑为飞云江水系,流入泰顺。河流多急流,落差大,水力资源丰富。

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县级河道共14条。英川溪与毛垟港汇合后始称小溪,小溪干流属于市级河道。

1、小溪:小溪为瓯江最大支流,发源于庆元县大毛峰山麓,主流流经庆元、景宁、青田等县,河长219km,比降7.3‰,流域面积3574km2。其中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流域面积1725.6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88.49%。

2、标溪:标溪为小溪支流,在标溪乡注入小溪,河口高程约217m。标溪流域面积364km2,主流长46km。

3、家地溪:家地溪为标溪支流,流域面积145.72km2,主流长29km。

4、毛垟溪:毛垟溪为小溪支流,发源于庆元县大毛峰山麓,在庆元县境内河段为南阳溪流经交溪亭后流入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称毛垟港,毛垟港河长77.0km,流域面积781.2km2,河道平均坡降12.5‰,在景宁境内流域面积227.2km2,河长30km,河道比降4.0‰,天然落差121m,流经的主要乡镇有秋炉、毛垟等。

5、英川溪:英川溪为小溪支流,发源于庆元县海拔高程为1857m的百山祖,流经英川、鸬鹚等重要乡镇于交见圩与毛垟港汇合后,流域面积403.3km2,河长42.5km,河道平均坡降28.9‰。

6、南坑下溪:流域面积78.9km2,主流长17km。

7、梧桐坑:梧桐坑为小溪支流,流域面积145km2,主流长度34km,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注入小溪。

8、大赤坑:大赤坑为小溪支流,流域面积86.5km2,主流长19km。

9、鹤溪:鹤溪为小溪支流,流域面积50.9km2,主流长15km。

10、炉西坑:炉西坑为小溪支流,炉西坑流域面积202km2,主流长41km。

11、大顺坑:大顺坑为小溪支流,流域面积156km2,主流长34km。

12、小顺坑:小顺源为小溪支流,流域面积86.1km2,主流长24km。

13、石门楼坑:石门楼坑为小溪支流。流域面积34.42km2,主流长15.07km。

14、三插溪:景宁西北山区属于飞云江水系的源头,源头称大白坑,在敕木山下与北溪汇合,汇合后转东流后折向南流,至里塘口村出景宁畲族自治县。河源至白鹤称大白坑,白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成为章坑,入泰顺后成为三插溪。境内流域面积224.4km2,占全县面积的11.5%。总河长约28km,平均坡降约9‰。

15、金岚坑:金岚坑为小溪支流,发源地位于梧桐乡东南部,与大漈乡交界处,主峰山透天海拔1383.5m,流经白沙岱、坑底洋、金岚村汇入小溪,主流长度8.16km。

1.1-1景宁畲族自治县县级以上河道汇总表

序号

河道名称

等级

流经乡镇

所属流域

1

小溪

市级

大均乡、梧桐乡、标溪乡、沙湾镇

瓯江

2

三插溪

县级

东坑镇

飞云江

3

标溪

县级

标溪乡、大地乡、雁溪乡、家地乡

瓯江

4

大赤坑

县级

大均乡、澄照乡

瓯江

5

大顺坑

县级

九龙乡

瓯江

6

鹤溪

县级

红星街道、鹤溪街道

瓯江

7

家地溪

县级

家地乡、大地乡

瓯江

8

金岚坑

县级

梧桐乡、澄照乡、大漈乡

瓯江

9

炉西坑

县级

渤海镇,郑坑乡、梅岐乡

瓯江

10

毛垟溪

县级

沙湾镇、毛垟乡、秋炉乡

瓯江

11

南坑下坑

县级

鸬鹚乡

瓯江

12

石门楼坑

县级

红星街道

瓯江

13

梧桐坑

县级

梧桐乡

瓯江

14

小顺坑

县级

九龙乡

瓯江

15

英川溪

县级

沙湾镇、鸬鹚乡、英川镇

瓯江

1.1.3 社会经济

(1)行政区划与人口

景宁畲族自治县辖2个街道4个镇15个乡,6个社区、136个行政村。202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169502人,其中城镇人口3599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11.1万人,城镇化率为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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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景宁行政区划图

(2)综合经济实力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为74.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第一产业增加值6.73亿元,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16.61亿元,增长-0.3%;第三产业增加值50.87亿元,增长4.8%。三次产业结构为9.1:22.4:68.5。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67493元,增长1.2%。

1.1.4 相关规划

1、《浙江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06)

(1)浙江水网格局

水网建设主要有两大任务,一是对水资源和洪水的调蓄,二是对水流的调控。调蓄的任务主要通过水库、枢纽、蓄滞洪区等水利基础设施实现;调控主要通过堤防海塘、分泄洪通道约束水的流向,高速水路、强排泵站加强水流控制。浙江水网在现有八大水系基础上,利用浙北、浙中、浙东三条水资源配置通道沟通八大水系和重要水库枢纽节点,补网、联网、强链,形成“三纵八横十枢”的总体格局。

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以瓯江中上游紧水滩、滩坑等水库为主要水源,连接温州赵山渡、泽雅、台州朱溪、长潭、牛头山、宁波清溪、白溪、葛岙等10余座大中型水库,绕沿海平原的西部山区,向温州、台州、绍兴、宁波及舟山方向供水。

通过水资源配置通道,将衢州丽水丰富优质的水资源输送至环杭州湾、金义都市区、温台沿海等人口产业集聚但水资源短缺地区,打通“两山”转换通道,促进共同富裕。

依托浙江水网总体格局,沿海平原、重要城市形成局部区域水网。杭嘉湖、萧绍、宁波、台州、温州等五大沿海平原,建设高速水路骨干行洪通道,打造垂直于江河海岸线的平原高速水路网。重要城市形成“环状”“网状”的多源供水网,杭州市形成以千岛湖为源头的放射状供水网,宁波市串联亭下、周公宅、皎口、溪下等大中型水库形成环状供水网,温州、金华等地通过水库连通、管网连片,构建多源互济供水网。利用不同流域洪水的差异性,构建苕溪至钱塘江、紧水滩至滩坑、牛头山至灵江等跨流域分洪通道,实现流域洪水联网防御体系。实施钱塘江、瓯江、大运河等八大水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畅通八大水系绿色生态脉络。

(2)主要建设任务

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十四五”期间力争开工浙江沿海水库链连通工程,以瓯江中上游的紧水滩、滩坑等水库为主水源,新建引水干线240公里,洞径5~6米,每年向浙江沿海地区配水7亿立方米,其中温州方向配水1亿立方米,台州方向配水1亿立方米,宁波方向配水4亿立方米,舟山方向配水0.5亿立方米,绍兴方向配水0.5亿立方米。

2、《丽水市浙江水网建设先行示范市实施方案(空间均衡)》

(1)骨干引调水工程。续建完成丽水市滩坑水库引水、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等重点引调水工程,开工建设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青田县西部、中部引水工程等。面向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民生保障需求,系统研究浙西南优质水网工程,为实施更大范围水资源优化配置奠定基础。

(2)建设优质水外输配置网。东线在丽水市境内以紧水滩水库、滩坑水库水源为外输水库,途径泽雅水库、长潭水库等沿线水库,输水方向为绍兴、宁波、舟山、温州、台州等沿海方向。

3、《浙里景宁水安澜—景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2.01)

(1)总体布局

畲乡水网的建设以“两大流域、三个片区、五十河湖”的水利格局为基础,以水利枢纽工程与堤防工程组成防洪体系的基本框架,通过打造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一源一备”的供水新格局与建设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提高城镇供水安全水平,推进城乡同质饮水工作进程。在保障防洪安全与供水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幸福河湖工程与智慧水利工程的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水景观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智慧水网,高标描绘“十四五”水利发展蓝图,阔步推进“五年五百”攻坚行动,长远布局畲乡水网。

(2)主要任务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安全保障工作在“十四五”期间,规划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178.18亿元。其中,建设类项目17个(其中“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水库工程”属于储备类项目),总投资77.18亿元,“十三五”期间已完成投资5.03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投资34.5亿元,转结投资37.65亿元;管理类项目8个,“十四五”期间投资1亿元;规划储备项目9个,总投资125亿元,“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储备类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1.2 水资源概况

1.2.1 水文基本资料

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绝大部分面积属小溪流域,占全县总面积的88.5%,在县境内小溪干流上游设有沙湾水文站,流域面积1156km2,沙湾水文站于1933年设站,后因故撤消,1957年1月复建,观测项目有流量、水位、泥沙、雨量、蒸发量等,1994年后,泥沙和流量观测项目撤销。

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主要有沙湾水文站,景宁、湖平头、毛垟、横坪等雨量站。测站概况见表1.2-1。

1.2-1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主要水文测站概况表

站名

水文编码

设站年月

水系

河名

站址

东经度

北纬度

沙湾

水位70506800

1957.1

瓯江

小溪

沙湾镇七里村水文站

119度27分12秒

27度51分06秒

雨量70541800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七里村

119度27分37秒

27度51分03秒

景宁

70542600

1931.1

瓯江

鹤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民族小学

119度38分35秒

27度58分26秒

湖坪头

70541400

1957

瓯江

英川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镇湖坪头村

119度16分56秒

27度51分40秒

毛垟

70541200

1961

瓯江

毛垟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毛垟乡毛垟村

119度22分54秒

27度43分30秒

横坪

70542800

1964.1

瓯江

炉西坑

景宁畲族自治县梅岐乡横坪村

119度47分38秒

27度55分42秒

九龙

70543100

2006.9

瓯江

大顺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九龙村

119度51分02秒

28度05分50秒

2014

大漈(新)

70542200

2006.8

瓯江

标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漈乡梅坊坪村

119度35分1.6秒

27度49分6秒

大漈(老)

70542200

1959

瓯江

标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漈乡西二村

119度35分

27度49分

阳畲

70620600

1957

飞云江敖江

浯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杨畲村

119度46分18.5秒

27度50分26.1秒

吴山头

70620200

1980

飞云江敖江

浯溪

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吴山头新村

119度40分37.9秒

27度52分35.6秒

1.2.2 降雨量

1.2.2.1 计算方法

根据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采用泰森多边形法计算水资源雨量,结合沙湾水文站1959~2007年和阳畲雨量站2005~2015年降水量成果,同时采用P-Ⅲ曲线分析,并统计不同分区年长系列降水量。计算公式为:

QQ20230720-100451.png

式中QQ20230720-100543.png——第j分区的逐年降水量;

        Fj——第j分区的面积,km2

       

                Pij——第j分区第i雨量站的逐年降水量,mm;

       fij——第j分区第i雨量站所代表的面积,km2

       nj——第j分区雨量站数。

1.2.2.2 降水量计算结果

经分析得出景宁畲族自治县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872mm,20%、50%、75%和95%频率下的降水量分别为2119mm、1920mm、1666mm和1334mm。

1.2.2.3 年际年内变化特征分析

景宁畲族自治县降水量年际变化明显、差异显著,最大年降水量高达2730mm(2005年),最小年降水量仅为1084mm(1971年),年际间基本呈丰枯交替式变化。景宁畲族自治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872mm,属于丰水区域。景宁畲族自治县降水量年际变化见图1.2-1。

图片1.png 

1.2-1景宁畲族自治县降水量年际变化图

景宁畲族自治县降水量年内分布较为不均,降雨主要集中在4~10月份,其降水量占到全年降水量的67.2%,其中3月份降雨最为充足,月降水量达到254.4mm,景宁畲族自治县降水量年内分布情况见图1.2-2。

图片2.png 

1.2-2景宁畲族自治县降水量年内分布图

1.2.3 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通称河川径流。水资源来自降水,而降水年际变化大,其量各年不同,因而水资源量指多年平均值。

1.2.3.1 地表水

地表水资源量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本次评价采用降雨径流关系法推求历年逐日径流系列。

根据水文计算分区情况,结合流域水系特点,选择合适的径流站为参证站,分析各参证站的年降雨~径流关系,然后统计计算各分区的长系列年雨量过程,运用参证站的降雨~径流关系,即可计算各分片年径流资料。经计算,景宁县地表径流量21.8亿m3。各分片径流参证站情况见表 1.2-2,各分片地表年径流量见表 1.2-3。

1.2-2各分片径流参证站选用情况表

分区

计算分片

径流参证站

小溪

英川片

沙湾

鸬鹚片

沙湾

秋炉、毛垟片

沙湾

沙湾片

沙湾

大地、家地、雁溪、大际片

沙湾、白岩

澄照片

沙湾、白岩

标溪、梧桐、大均、景宁片

沙湾、白岩

梅歧

沙湾、白岩

滩坑水库库区片

白岩

飞云江

东坑、景南片

百丈口

1.2-3各分片地表径流特征值表

分区

分片名称

多年平均径流深(mm)

多年平均径流量(亿m3

多年平均流量(m3/s)

小溪

英川片

1310.3

1.74

5.52

鸬鹚片

1122.2

0.58

1.83

秋炉、毛垟片

1225.6

1.13

3.60

沙湾片

1024.6

1.41

4.47

大地、家地、雁溪、大际片

1230.5

3.30

10.45

澄照片

1049.5

0.88

2.81

标溪、梧桐、大均、景宁片

1031.5

3.59

11.4

梅歧

1159.3

0.44

1.39

库北片

961.3

0.34

1.07

滩坑水库库区片

1031.4

5.10

16.2

飞云江

东坑、景南片

1231.0

3.30

10.5

全县

1118.2

21.8

69.8

1.2.3.2 地下水

埋藏于地表面以下的地下水分两类,一类埋藏较深,和地表面间由不透水层隔开,和大气降水的水力联系较弱,在年水文循环周期中几乎得不到大气降水的补给,也极少因地面蒸发而损失,通常称这类地下水为深层地下水。本次规划不计入这类深层地下水资源。另一类地下水在地面以下埋藏较浅,由地下含水层到地面而无隔水层阻断,地下水既可通过潜水蒸发损失,大气降水又可直接渗入补给。这部分水直接参与水文循环,一旦取用还可以获得更新补充,称这部分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

本次评价的地下水资源量是指地下水体中参与水循环且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浅层地下水资源量。山区地下水一般用河川基流表示。

统计沙湾站逐日流量资料,并取日保证率为95%的流量作为基流,计算得本地区地下水资源量模数为27.0万m3/km2,计算地下水资源量为5.27亿m3

1.2.3.3 资源总量

景宁县地表水资源量21.8亿m3,地下水资源量5.27亿m3,重复计算量5.27亿m3,水资源总量21.8亿m3

1.2.4 水资源可利用量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当地水资源中可资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

由于本地区地形主要为山丘区,地下水资源利用资料较少,本次规划中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计算,主要针对可采取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

本次规划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采用地表水资源量扣除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量和主汛期5月~9月不能控制利用的洪水径流量。

(1)根据浙江省水文勘测局对浙江省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采用地表水资源量的20%作为生态用水量,则可推求景宁县生态用水量为4.4亿m3

(2)主汛期径流量:

景宁县5月~9月径流量经分析,占全年的61.6%,即13.43亿m3

水库调蓄水量:

景宁县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兴建了大量的大、中、小型水库,已建成各类型水库93座,其中中型3座,小(1)型10座,小(2)型32座,山塘水库210座,总库容13530万m3,其中兴利库容9561万m3

从主汛期5月~9月径流量中扣除水库拦蓄水量即为不能控制利用的洪水径流量,共12.5亿m3

(3)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采用地表水资源量(21.8亿m3)扣除河道内生态用水量(4.4亿m3)和主汛期5月~9月不能控制利用的洪水径流量(12.5亿m3),即为4.9亿m3,地表水资源可利用率22.5%。

1.2.5 入境水量

景宁县入境水量为10.85亿m3,由三部分组成。英川溪上游,由龙泉市流入英川水库,入境水量为2.67亿m3;由庆元县流入流入毛垟溪入境水量6.6亿m3;云和县流入梧桐源等小溪支流,入境水量1.58亿m3

1.2.6 水质状况

水资源质量状况分为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两部分来评价。

(1)地表水资源评价

①水功能区划。根据《浙江省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版)》,景宁畲族自治县共划分有13个水功能区,全部水功能区现状水质Ⅰ类的有3个,II类有10个,全部达到控制水质目标。水功能区分布见1.2-3

②主要水源地水质。通过景宁畲族自治县取水点等主要饮用水源监测点水质监测,数据表明:饮用水源地水质普遍优良,为Ⅱ类及以上水质,能够满足功能要求。

③水质变化趋势。根据水质监测资料,监测指标总体上呈向好趋势。

(2)地下水资源评价

地下水资源主要分为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主要是部分地区红层孔隙裂隙水,由于农村的卫生条件差,生活污水入渗,容易造成有机物污染。深层地下水,目前尚未发现被污染情况。

图片3.png

1.2-3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1.2.7 水资源利用情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水库共45座,包括在建金村水库。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32座。山塘210座,其中1~10万m3之间的山塘89座,0.2~1万m3山塘121座。“十三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建小(一)型水库1座,兴建了滩坑引水工程。其中中型水库3座,年末总蓄水量0.14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0.025亿立方米。

1.3 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按照水利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水规计﹝2002﹞83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浙江省水利厅的相关要求,为适应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序、高效地做好区域内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大背景下,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于2004年组织编制了《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遵循水资源合理调度、科学用水的原则,在分析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用水需求,提出水资源配置方案,制定水资源保护对策与措施,建立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统筹安排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

1.3.1 水资源节约

景宁畲族自治县坚持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合理控制用水增长,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考核机制、实施重点行业节水工程、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载体创建、水价改革、节水宣传等,全县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节水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节水水平明显提升。用水总量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了全县用水总量0.369亿m3,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45.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59.8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8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1.3.2 水资源保护

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立了水功能区监测站网,覆盖率已达到99%,同时水功能区的监测频次也进行了优化调整。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基本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设立专门水资源管理机构。设立了水政渔业科,并落实专职人员。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部门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在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征收、取水实时监控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3.3 水资源配置

规划提出解决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主要工程措施是兴建各类蓄水工程、引水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其中,鹤溪区的用水将由龙潭桥水库发电尾水供水。澄照区规划在坪坦处建一堰坝,并选址于十八际处和蒲垟水库下游枫树绛位置新建两水库用于灌溉和供水,总库容分别为26万m3和6.5万m3。大漈区规划从老婆丘坑上引水,新建总库容6.5万m3的水库用于供水。梅歧区规划梅岐乡下游梅树圩处新建一堰坝,同时在梅岐乡上游新建总库容4.5万m3的水库用于灌溉。大地区规划新建总库容7.5万m3的水库用于供水。渤海镇规划新建总库容9.5万m3的水库用于供水。东坑区规划新建总库容8.5万m3的水库用于供水。景南乡规划新建总库容5.5万m3的水库用于供水。

在上一轮规划的指导下,景宁畲族自治县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达标提标等工程,建设了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单村供水工程,进一步提高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1.3.4 水资源管理

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不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1)节水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以工业节水技改、高标准农田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再生水利用等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领域节水。

(2)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水功能区监管,着重加强考核水功能区水质动态监测,强化入河污染物管理。二是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方案,完善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3)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落实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建立取水户实时监控名录,对年取水5万方以上取水企业安装监控设施,紧抓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的实施、指导工作。

1.3-1主要指标实施情况及评价

序号

指标名称

"十三五"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末完成情况

备注

1

全县用水总量(亿m³)

0.52

0.369

完成

2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37

45.03

完成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12

59.82

完成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6

0.586

完成

5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5

100

完成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率(%)

100%

100%

完成

7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9%

>99%

完成

1.4 形势与问题分析

1.4.1 面临形势

1、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水利列入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之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水利工作的开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数字赋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与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结合,谋划好水利“十四五”规划。聚焦“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三位一体统筹发展,在提升防洪标准、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方面打造更多具有水利标志度的“创新实践”与“示范样板”,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加快谋划并实施一批利于发展空间拓展、优势产业明显的水利项目。

2、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给水利提出了新任务

对照“新时期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面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省委提出要推动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丽水市委提出要把丽水建设成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提出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握景宁加快发展的重要“窗口期”,抢抓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山区26县发展、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等重要机遇,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更好推动景宁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给景宁水利带来新机遇。

水利作为推进丽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景宁“四大百亿”投资计划1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要求景宁水利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补短板,全力创建幸福瓯江国家河川公园,串珠成链推进瓯江山水诗路建设,加快谋划实施一批系统解决流域区域水问题,重点保障沙湾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打造景宁发展“新引擎”,奋力开创景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3、建设幸福河的伟大号召要求水利有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要求景宁水利立足水情,以流域高质量发展与改善民生福祉为奋斗目标,持续深化新时代“两山”理论实践,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水,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努力将“幸福河”建设成为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治水思想的重要载体,全力打造造福畲乡人民的幸福河,服务“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建设大局。

4、“万物互联”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为水利注入了新动能

当前,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不断深度融合,带来了生产力的又一次飞跃。

2019年,水利部印发《加快推进智慧水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完善全面互联高速可靠水利信息网、建设水利大脑、构建协同创新的智能应用体系、强化水利网络安全体系等五大建设目标。浙江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全面部署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加快建设数字浙江,从整体上推进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变革,在根本上实现全省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万物互联”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要求景宁水利必须围绕水安全保障发展的需求,以问题、需求和目标为导向,着力推进防洪保安、水资源配置、幸福河湖等数字化,切实解决行业难点、痛点问题,提升水利行业治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打造更多有用管用的数字化多跨场景特色应用。

5、“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景宁水利带来新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从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出发,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推动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丽水明确提出创建中国碳中和先行区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分步减少使用化石能源,推进光伏、水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跨瓯江、飞云江两大水系,河道天然落差大,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农村水电产业在景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这着重要作用,是景宁主要特色资源优势产业之一,也是景宁拓宽两山转化的主要通道。“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景宁水利带来了新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要求景宁水利大力推动水电项目二次创业。结合生态流量和绿色小水电建设要求,推进90年代前后的老旧水电站改造。鼓励小水电运维向智能化、远程化、集中化转变,消除小水库、小电站安全隐患。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深入开展将水电站改造为中小型抽蓄电站的项目论证;推动沙湾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将沙湾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丰富,是浙江省境内为数不多的以河道水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区域,尚未建立以水库水为供水水源、多源互济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水资源供给韧性不足。因此,必须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体系的“效率”(总量和强度更加有效控制)和水资源供给体系的“质量”(水质更优、保证率更高),增强水资源供给韧性,谋划实施一批水源工程及引调水工程,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源战略储备,同时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开发、利用、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

1.4.2 存在问题

(1)水资源利用效率仍然不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近几年景宁畲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水资源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节水水平仍不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尚有较大提升空间,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水尚有较大潜力,其中农业用水方面,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6,未达到浙江省平均水平;工业用水方面,企业节水意识有待加强;城镇用水方面,城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平衡现象比较明显,中心城区总体较好,部分乡镇漏损率较大。

(2)水资源供给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应急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

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水水源单一,尚未建立“一源一备”水源格局,水资源配置战略备用水源不足。城乡供水仍以河道引水为主,供水水量受上游河道来水影响,供水水质受周边经济社会活动影响,若发生极端干旱或水污染突发事件等,将严重影响中心城区供水安全,水资源供给系统抗风险能力不足。

(3)江河水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高,水资源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是,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负担过重成为新常态,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污染排放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下降、水生态系统受损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山区性河流生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不高,水生态服务功能不强等。河湖水系从单目标、片段化治理逐步向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转变,但仍然存在治理措施的系统性和生态性不够、水系治理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与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存在差距,水资源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4)智慧水利方面,现有系统平台难以满足新时期水利管理要求

根据水利部《加快推进智慧水利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省水利厅“水利数字化改革”提出的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的水利信息化平台难以满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要求,主要体现在水利监测体系不完善,智慧化感知、处理能力不足;水利核心业务应用覆盖面较低,业务全覆盖的数字应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水利管理方式较传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胜利工程监管等水治理监管事项尚未完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5)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尚且薄弱,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强化

自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重点,全县在水资源节约、保护,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要求,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节水长效管理机制、节水激励政策、节水数据共享共通制度等仍不健全;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依然薄弱,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制度有待健全完善;在水资源管理基础保障方面,水资源监测监控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水资源管理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难以满足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6)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方面,“两山”转化道路有待进一步拓宽

景宁畲族自治县拥有丰富的水资源与水文化景观资源,水质条件优良;境内河道天然落差大,水能资源占全省的十分之一,水资源、水能资源与水文化景观资源开发潜力大。目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能资源的开发以小水电为主,年均产值近5亿元,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地方财政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天独厚的地形与丰富的水能资源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先天条件。推动景宁畲族自治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可研编制工作。发挥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能优势,提高景宁“中国农村水电之乡”招牌的含金量。另外,在依托景宁品牌,推动水资源保护利用与农、林、渔、旅等产业的融合,实现水资源合理适度开发与地方产业发展双赢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规划总则

2.1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和丽水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在浙江、丽水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丽水之赞”和对丽水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和“一带三区”的战略部署,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严格水资源管理,着力于增强水资源供给韧性,建设高品质“丽水水网”,全力打造丰水地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样板区,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更有效率、更优品质、更高质量、更加均衡、更强韧性,为丽水市成为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创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国家两山转化示范区、长三角最美大花园、浙西南中心城市提供水安全保障。

2.1.2 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原则

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减少或消除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行为,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使用,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坚持水资源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原则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要统筹考虑防洪排涝和水资源供给、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水资源开发的阶段性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水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注重效益、统筹发展。

3.坚持水资源统筹调度,优化配置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生活用水为先。为城乡居民提供合格水质的生活必需的基本水量,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城市与农村、流域与区域、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近期与远期等各方面的关系;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工业和农业用水,合理配置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流域调水、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源等多种水源,对需水要求与供水可能进行合理安排。实行分级分质供水,优先保证水质要求较高的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重要工业用水,统筹一般工业、农业灌溉、环境用水和其他各项用水。建立高效的资源配置网络,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4.坚持治污为本、节水为先、开源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进一步加强对水环境保护,遏制对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建立水质监测、超标预警、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排污缴费等水环境保护制度,提高污水处理率。鼓励各用水户通过挖潜降低原水消耗,推行梯级水价,实行分质供水。在治污、节水的前提下,根据发展需要,适度建设蓄水和引调水工程,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产业。

5.坚持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相结合原则

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倾斜力度,提升水资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水行政管理法制化。培育并建立起符合景宁实际的水市场体系,探索利用市场来配置水资源的办法和水利补偿机制,用水权水市场来促进跨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资金多元化。要坚持科学治水,积极推进水利科技创新,要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法和规划思想,科学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

2.2 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2.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所辖行政区域,面积1938.92km2,2个街道4个镇15个乡,6个社区、136个行政村。

2.2.2 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2.3 规划目标与任务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着力于水资源“高效利用、系统保护、合理配置、严格管理”,构建更高水平的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供给保障体系、更高水平的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更高水平的水资源全过程管控与智慧管理保障体系,增强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提升区域应急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维系区域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以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水资源节约

至2025年,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水资源节约走在浙江同等发展城市前列,用水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4。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县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南方丰水地区先进水平,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2)水资源保护

至2025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其中重点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满足目标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水域水面率保持稳定,江河干流主要控制断面河道内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

至2035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其中重点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满足目标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修复,水域水面率稳中有升,江河干流主要控制断面河道内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

(3)水资源配置

至2025年,开工并建成一批水源工程,通过水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调控,初步构建格局合理、量质保障、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65%以上,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90%以上,全县水资源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至2035年,全面构建格局合理、量质保障、多源互济的水资源网络化配置格局,水资源供给系统韧性、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进一步提高,实现县域范围内水资源承载力与人口、经济相均衡。

(4)水资源管理

至2025年,强化指标刚性约束,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控预警机制;实施用水全过程监管,建设水资源大数据管理平台,全面提升水资源全过程监测监控能力、水资源管理数字化和智慧化水平。

至2035年,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制度完备、设施先进、机构健全、运行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

2.3-1景宁畲族自治县各类别指标统计表

序号

类别

指标内容

2025年

2035年

1

水资源节约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94

0.6

2

水资源保护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5

98

重点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3

水资源配置

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

65

65

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

90

90

2.4 规划标准

(1)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农村综合用水和重要工业用水户的保证率为97%;

(2)一般工业用水和成片灌区农田灌溉用水的设计保证率为90%;

(3)生态基流保证率为90%。

2.5 规划依据

2.5.1 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等。

2.5.2 有关规范和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2020)、《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2015)、《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SL627-2014)、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浙水计【2021】9号)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浙水计【2022】26号)、其它有关的规程规范。

2.5.3 其他参考资料

《景宁水利志》(2015)、《景宁畲族自治县2020年水资源公报》、《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浙里景宁水安澜—景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2022.01)、《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规划》(2020.09)、《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报告》(2019.08)、《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2019.08)等水利行业相关资料。

节约用水

3.1 节约用水现状

3.1.1 现状用水水平

“十三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以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等载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水共治”紧紧围绕“三年见效、五年改观、七年质变”的目标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着力创新节水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市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体系,开展了大量节水工作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节水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十三五”节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3.1-1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三五”节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十三五"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末完成情况

备注

1

全县用水总量(亿m³)

0.52

0.369

完成

2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37

45.03

完成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12

59.82

完成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6

0.586

完成

5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5

100

完成

一、农业节水

在农业节水方面,景宁畲族自治县做了大量工作和努力,推进灌溉工程建设、节水改造、农业水价改革等重点工作。“十三五”期间,建成两个节水型罐区,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0.2万亩以上,全县耕地面积28.09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0.05万亩,截止2020年底,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率35.78%;发展节水畜牧渔业,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家。

3.1-2节水型灌区建设名录

灌区(农业园区)名称

所在乡镇

耕地面积(万亩)

主要种植作物

节水灌溉面积(亩)

建设时间

大漈乡彭岑灌区

大漈乡彭岑村

0.027

茭白

102

2020

东坑镇香榧基地

东坑镇白鹤村

0.025

香榧

250

2020

3.1-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汇总表

序号

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时间

新增高效节水面积(亩)

1

2016年度双百高效节水灌溉工,受益灌溉面积2022.15亩。其中东坑片高效节水工程,受益面积1317.15亩;景南乡水稻田管灌工程,受益面积705亩。红星街道岗石村石圩果蔬基地低丘红壤开发治理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亩

2016

2022.15

2

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091亩,其中管灌1885亩,微灌96亩,喷灌110亩

2017

2091

3

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260亩,其中管灌2173亩,微灌87亩。

2018

2260

4

新增高效节水面积4500亩。

2019

4500


合计


10873.15

工业节水

1、清洁生产审核(节水改造)

截止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已完成16家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节水改造)。详见表3.1-4。

3.1-4清洁生产审核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完成时间

1

景宁安泰矿业有限公司

2014

2

景宁畲族自治县赤木山铁矿

3

景宁畲族自治县宏强竹制品有限公司

2015

4

浙江景宁东辉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5

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

2016

6

浙江福莱克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7

景宁畲族自治县富利达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

8

景宁畲族自治县美杰竹木制品

2017

9

浙江鼎大玩具礼品有限公司

10

浙江创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8

11

丽水畲乡宏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12

浙江浩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019

13

浙江众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14

丽水市中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0

15

浙江景宁华寅工艺品有限公司

16

丽水谦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水平衡测试工作

水平衡测试是加强用水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工作。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总体目标,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至2020年已完成4家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分别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宏强竹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浙江众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丽水畲乡宏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城镇节水

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十三五”期间共新(改)建供水管网97.13km,其中新建供水管网45.48km,改造供水管网46.65km;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9.61%。

2、城镇节水工程:积极开展城镇节水工程,超额完成景宁畲族自治县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改造节水器具、改造“一户一表”等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改造屋顶集雨设施43处,节水器具改造数量1000个,节水型小区建了3个,2020年末再生水利用率15.02%。

3、城市污水处理:

一是加强城市污水设施建设。近年来,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省政府、省建设厅的要求,结合“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工作部署,通过“早抓部署落实”、“勤抓督查沟通”、“狠抓项目建设”等措施,全力推进“治污工作”。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投入试运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CAST方案(循环式活性污泥法)。纳入考核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情况达到任务要求。二是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监测设施建设情况

工业及生活用水监测方面,按照浙江省水利厅水量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结合工业用户用水量的总体情况,加强对计量设施的维护与监督管理。确保计量设施安装规范,并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保证监控设施正常接入省平台,数据报送率、完整率合格。目前,全县年取水量、5万m³以上的自备水源企业均实时监控,维护服务外包,设备运行均正常。积极开展灌区农业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全县151座电站169个取水口的泄放流量全覆盖监测,监测数据接入丽水智慧水电平台,实现了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的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监管;完成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的建设。

五、节水载体创建

1、节水型灌区

节水型灌区的建设是提升灌区自身管理水平,带动其它灌区节水型建设的标本,对提升农业节水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根据现有灌区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节水型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完成了香榧基地灌片、大漈乡彭岑村灌片两个示范灌区。

2、节水型企业

依据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的要求,取水总量占现状工业取水量的20%以上,或年取水量5万m3以上用水行业规上企业需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景宁畲族自治县企业年取水量均较小,均小于5万m3

据统计,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共有3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景宁畲族自治县大用水工业企业较少,年实际用水量均小于5万m3。因此节水型社会建设期间,由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会同经商、建设等部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建设。现已完成3家节水型企业创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宏强竹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浙江众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3、节水型公共机构

为推进景宁畲族自治县服务业节水工作,对全县服务业行业节水起到示范作用。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实施方案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至2020年,依据浙江省节水型载体建设标准的总体要求,现已完成60家节水型单位。

节水体制机制建设

1、节水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文发布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组成与主要职责、日常管理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以及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机关事务局局长、经济商务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基本形成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节水工作总体格局。

2、节水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1)取水许可制度

景宁畲族自治县在取水许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制定取水许可审批流程表,全县用水企业共办理落实取水许可证144本,主要为水电站和县供排水公司;二是加强取水户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及时下达取水户年度用水计划,要求取水户遵照计划执行,对确需调整取水计划的,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批复办理。向取水户及时下达用水计划文件,落实用水指标,确保用水计划指标的合理性,严格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

2)水资源论证制度

在水资源论证方面,积极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景宁畲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5]297号文),并将水资源的成果纳入规划审查管理。2016年11月景宁畲族自治县出台了《关于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景发改规划[2016]46号文),明确要求在相关规划中进行水资源认证。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深入分析规划区的水资源条件和耗水量,从水资源的角度对该规划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规划区的可持续发展。在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方面,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逐步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新建水厂及非农用水大户年取水申请50万方及以上的编制报告书、50万方以下的编制水资源论证表,截至2020年9月底,景宁畲族自治县有效取水许可共144份。

3)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征收和使用水资源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内容。依法加强征收筐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征收:一是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二是规范水资源费征缴方式。完成水资源费就地缴库工作,确保规范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强化水资源费使用管理,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4)计划用水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丽水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用水总量指标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和2020年用水总量指标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指标,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机制。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每年发布《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和取水计划的通知》并按规定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37亿m³,一是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至各相关企业,加强取水计划执行管控。二是下达年度取用水计划,分解下达年度用水总量控制。2020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文件下达给各取水户,要求各取水户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采取相应节水捕施,严格执行取水计划。积极开展用水总量统计工作,并委托技术支撑单位杭州宇川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全县用水总量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5)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县建设局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暂行管理办法》,有效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可研和设计阶段,编制的报告书均应包含节水措施,且审查相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节水管理部门参与,强化节水措施的落地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落实项目建设节水“三同时”制度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在新建、扩建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有节水措施环节。二是在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增加了节水节能章节。

6)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

2015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发改局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景发改价[2015]15号文),明确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及非居民生活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并严格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取水计量日常检查与管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取水计量管理,做到一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确保计量运行正常。委托中介机构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用水总量统计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编制景宁畲族自治县用水总量统计报告。

7)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以推进生态、建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绕的协调发展整改落实情况。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生态补偿范围为以龙潭桥水库为核心,4个乡镇(鹤溪街道、红星街道、东坑镇、梅岐乡)13个行政村以及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山林和农田。享受补助政策,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备用水源等项目建设上给予优先安排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县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专账核算。

3、节水宣传持续开展

“十三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节水教育,加强节水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网站、微信、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法规政策和水利建设成效,积极开展水情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合力兴水、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先后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常年在《畲乡报》报刊和景宁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开展水利宣传活动。

3.1.2 现状节水水平分析

景宁畲族自治县围绕节水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建设了一批节水工程,出台了一系列节水法规政策。本次规划分别从综合用水、农业、工业等方面,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现状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其中综合节水水平评价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指标,农业节水水平采用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工业节水水平采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量指标。

3.1-5景宁畲族自治县现状用水水平情况表

人均年综合用水量(m3)

GDP年均用水量(m3/万元)

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

生活人均用水量(m3)

农田亩均灌溉用水

(m3/亩)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水资源利用率(%)

322.4

49.36

8.1

94

77

270.15

0.586

2.6

1)纵向比较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历年水资源公报,梳理全县近6年各项用水指标情况见表3.1-6。

3.1-6景宁畲族自治县近年各项用水指标情况表

年份

综合节水

农业节水

工业节水

人均用水量

m³/(人·年)

万元GDP用水量m³/万元

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m³/亩

m³/万元

2015

375.49

89.84

300.90

20.98

2016

346.94

77.8

279.00

18.52

2017

343.57

68.75

284.02

10.17

2018

345.52

63.7

311.83

9.25

2019

322

52

281

8.1

2020

322.4

49.36

270.15

8.43

变化率(%)

-14.14

-45.06

-10.22

-59.82

图片4.png 

由上表可见,通过“十三五”期间的持续努力,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其中:综合节水方面,全县人均用水量2020年较2015年减少14.14%,万元GDP用水量2020年较2015年下降了45.06%;农业节水方面,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2020年较2015年下降了10.228%;工业节水方面,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20年较2015年下降了59.82%。综上,全县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2)横向比较

3.1-7现状用水水平情况

地区

人均年综合用水量(m3)

GDP年均用水量(m3/万元)

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

生活人均用水量(m3)

农田亩均灌溉用水(m3/亩)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水资源利用率(%)

景宁畲族自治县

322.4

49.36

8.1

94

77

270.15

0.586

2.6

丽水市

289

43.13

19.59

39.8

321.55

0.584

4.1

3.1-8主要节水指标与其他各县(区)比较表

地区

综合节水

农业节水

工业节水

生活节水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年)

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

立方米/亩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莲都

243

34

357

0.581

22

10.5

青田

272

40

429

0.584

25

9.95

缙云

237

39

393

0.576

15

9.97

遂昌

349

52

329

0.584

27

9.73

松阳

266

46

214

0.584

20

9.96

云和

313

46

281

0.586

10

9.7

庆元

354

64

403

0.586

12

9

景宁

322

49

270

0.586

8

9.61

龙泉

329

56

255

0.583

22

9.8

全市

289

43

321

0.584

20

9.87

注:本表取自《丽水市水资源公报》,人均用水量按常住人口计算,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为2020年当年价。

图片5.png 

3.1-9主要节水指标与市平均水平比较表

指标

单位

丽水市

景宁畲族自治县

最优

景宁

排名

区域

人均年综合用水量

289

322

255

缙云

5/9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20

8

8

景宁

1/9

平均水资源利用率

/

4.1%

2.6%

7.3%

莲都

6/9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43

49

34

莲都

6/9

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

%

9.87

9.61

9

庆元

2/9

由上表可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状年万元GDP用水量略高于丽水市万元GDP用水量,表明景宁畲族自治县单位用水量综合经济效益不高;景宁畲族自治县现状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远低于丽水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析表明景宁畲族自治县主导工业产业基本属于低耗水产业。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利用率为2.6%,丽水市平均为4.1%,水资源利用率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后,表明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利用率偏低。

综上所述:景宁畲族自治县主要节水指标与市平均水平相比相对落后,节水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3.1-10主要节水指标与省、全国平均水平比较表

评价指标名称及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

丽水市平均

浙江省平均

省内先进

东南区平均

全国平均

评价结论

综合用水指标

人均用水量

立方米/(人·年)

322

289

254

172

458

412

平均以下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49

43

25

14

40

57

平均以下

农业用水指标

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

立方米/亩

270

321

329

139

570

356

一般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86

0.584

0.602

0.699

0.606

0.565

平均以下

工业用水指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8

20

16

12

43

33

较先进

生活用水指标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9.61

9.9

10.2

7.1

/

/

较先进

注:本表取自《浙江省水资源公报》《浙江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人均用水量按2020年常住人口计算,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为2020年当年价。

由上表可知,从省内横向比较来看,景宁畲族自治县部分用水指标和浙江省先进水平均有一定的差距,人均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位于全省下游,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总体用水效率相较省内先进地区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主要是由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一产业用水占比较大,约为总用水量的七成。放眼到全国,景宁畲族自治县总体用水效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东南丰水地区的相应指标。

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文发布领导小组组成与主要职责、日常管理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以及工作制度。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机关事务局局长、经济商务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是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2)统筹管理和保护水资源;(3)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4)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5)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等。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内设机构主要为水资源科,并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节水用水统筹工作,水利局设下属机构县农村水利管理站,负责农业节水。县建设局负责城镇节水工作。县发改局分别抓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的节水工作。

3.1.3 节水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实施,在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节水工程建设、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节水工作涵盖全社会各行业,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各个环节,在尚存在部分短板和薄弱环节。在节水工程建设、节水管理体制机制、节水意识等方面及在社会各个阶层中形成的影响力还不够,这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强化。

一、节约用水意识有待提升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体公民节水意识的提高。意识不是凭空而来的,受传统生活用水习惯及观念的限制,存在缺水地区要节水,而丰水地区没有必要节水的误区,认为像景宁畲族自治县水量比较丰富,并不缺水,不用也白白流走。社会公众对全县水情认识不足。节水就是减排、就是保护的意识没有深入人心,水资源忧患意识尚未在全社会普遍建立。节水的生产生活方式还没有形成社会风尚。

二、节水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近几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推进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水资源管理水平与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水利部门水资源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乏,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以满足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完善,引导全社会节水的激励政策缺乏,市场化机制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各行业节水积极性不足。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和用水成本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水成本,导致全社会节约用水内生动力不足。需通过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鼓励单位、个人创新节水方式、重视节水工作、提高节水成果。

三、节水工程建设需加快进度

景宁畲族自治县在节水型社会创建期间大力推进节水型工程建设,在此期间创建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与节水型小区都对我县节约用水有着巨大作用,但节水型教育基地的建设还未开展,节水型工程创建进度还有待提高。

四、对标丽水市平均水平,我县水关键性指标与全市均值相比较为落后

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为14.39亿m³,约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8.89%,居市第五位,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1.3万m³,但水资源利用率偏低,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利用率为2.57%,丽水市平均为4.1%,水资源利用率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后。景宁畲族自治县现状年万元GDP用水量高于丽水市万元GDP用水量,景宁畲族自治县单位用水量综合经济效益不高。景宁畲族自治县主要节水指标与市平均水平相比相对落后,节水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3.2 节水主要目标

至2025年,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水资源节约走在浙江同等发展城市前列,用水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4。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县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南方丰水地区先进水平,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3.2-1景宁节约用水主要目标指标表

序号

分类

指标

“十三五”完成

2025年目标

203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分领域指标

农业节水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6

0.594

0.6

预期性

2

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备安装率(%)

/

100

100

预期性

3

城镇节水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9.61

<9

<9

预期性

4

县级及以上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5

非常规水利用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15.02

20

20

预期性

6

能力提升

取水在线监控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3.3 重点节水措施

3.3.1 农业节水增效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继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建成节水型灌区2个。因地制宜发展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5年,全县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0.2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亩。

推广畜禽渔业节水技术。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技术,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用水效率,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检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5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完成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4个。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到2025年,全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展现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文明风貌。根据《丽水市公共厕所建设指南》要求,采用节水、节能等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生态环保、实用美观的厕所。

3.3-1农业节水增效工程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工作及主要建设内容

1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全县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0.2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增0.13万亩。

2

推广畜禽渔业节水技术

到2025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完成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4个

3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主要涉及9个乡镇、16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堰坝、一体化设备、沉砂池、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约105km。到2022年,全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3.3.2 工业节水减排

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和《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5%,创建节水型企业1家。

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切实提升工业节水水平,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实行水资源分质利用、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到2035年,计划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2家。

3.3.3 城镇节水降损

扎实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镇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到2025年,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

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持续推进城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到2025年,新(改)建供水管网8公里以上,全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到2025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3.3-2城镇节水降损工程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工作及主要建设内容

1

扎实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到2022年,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

2

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到2025年,新(改)建供水管网8公里以上,全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3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小区等节水设施改造。到2025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3.3.4 非常规水利用

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制定或修订涉水规划和水资源配置方案时,要将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水资源配置体系。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到2025年,全县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可将治理与开发并举,是一种立足本地水资源,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现实而可行的有效措施。根据现状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非常规水利用主要是中水回用。

中水回用,就是把生活污水(或城镇污水)或工业废水经过深度技术处理,达到或好于国家规定的杂用水标准,并应用于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用水及城镇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生态补水等。设置中水回用既可以有效地利用和节约有限的、宝贵的淡水资源,又可以减少污、废水排放量,减少水环境的污染,还可以缓解城镇下水道的超负荷现象。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3.3.5 节水标杆引领

3.3.5.1 节水标杆示范工程

全力打造各领域节水标杆聚焦工业企业、学校、居民小区、酒店等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工程。根据《丽水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遴选出一批业内有代表性、用水管理基础好、装备技术先进、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工作有特色的典型树立为节水标杆。到2025年,打造1个节水标杆酒店、2个省级节水型小区、2个节水标杆小区、培育1家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校园2个,完成3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1个节水教育宣传基地。

3.3.5.2 水效领跑创建

配合市级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主要在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工作。

3.3.6 节水体制机制改革

3.3.6.1 政策制度建设

1、水价综合改革

持续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景发改价[2015]15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实行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差别水价制度的通知》景发改价[2016]13要求,严格执行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及非居民生活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发挥价格杠杆对居民节水意识的强化作用。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源保护。

2、水资源税费改革

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开展调研工作。持续落实《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按照该办法要求,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当前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严格水资源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保准和征收程序,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取消包费制,用水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资源费,统计水资源费的征收到位率。推进水资源费的规范使用。分析水资源费使用情况,确保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厘清各部门责任边界,完善责任体系,提前谋划,全面摸清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计量设施、农业生产用水、相关定额限额等基础信息,为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奠定基础。

3、节水奖励制度

整合各部门现有节水相关激励措施,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节水标杆示范创建、节水宣传等节水行动项目,对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的支持作用。

在规划实施期间,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内容,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财政局、经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协助参与,联合制定出台节水激励、补助、优惠等的政策文件或管理办法。结合节水型载体创建等实际,制定节水奖励办法,明确对在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研发节水型用水设备、节水减排等水资源节约和管理中取得先主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引导全社会不同层面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引导和激励机制。做好有关文件及台账资料的存档和统计工作。

4、用水定额管理

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逐步建立用水定额、节水标准定额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提出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目标,规范自备取水户计划用水制度。依据取水户近年来的实际取用水情况,合理核定并及时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每年发布《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和取水计划的通知》并执行。

加强计划用水监督管理,依据取水计量,对超计划取水的取水户,严格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5、加强用水监测统计

逐步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用水动态监测,不断提升计量监测能力。按照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

3.3.6.2 市场机制创新

1、水资源产权改革

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

2、拓展节水融资模式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公共机构因产生节水效益支付给节水服务机构的合同费用在其公用经费预算中列支。

3、水效标识制度落实

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通过水效标识的使用,给消费者提供明确、有效的产品水效信息,积极引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水资源保护与生态用水保障

4.1 水资源保护现状

4.1.1 水功能区划分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版)》,景宁畲族自治县域内的主要河道共划分为13个水功能区。景宁畲族自治县共有小溪(毛垟溪)庆元源头水保护区、小溪(英川溪)百山祖自然保护区,小溪景宁保留区和滩坑水库(千峡湖)景宁、青田饮用水源区等13个水功能区,其中小溪(毛垟溪)庆元源头水保护区、小溪(左溪)庆元源头水保护区、小溪景宁保留区、小溪景宁工业用水区、小溪(标溪)景宁保留区、小溪(鹤溪)饮用水源区、小溪(炉西坑)景宁保留区、小溪(大顺溪)景宁、莲都保留区纳入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考核名录。全部水功能区现状水质Ⅰ类的有3个,II类有10个,全部达到控制水质目标。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滩坑水库(千峡湖)景宁、青田饮用水源区、小溪(鹤溪)景宁滩岭饮用水源区、小溪(鹤溪)饮用水源区,上述水源地现状水质都为II类,都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

4.1-1水功能区划分表

序号

名称

河流(水库)

范围

长度/面积km/km2

现状水质

目标水质

备注

起始断面

终止断面

1

小溪(毛垟溪)庆元源头水保护区

小溪(毛垟溪)

交溪亭

交见圩

29.4

省考

核名录

2

小溪(英川溪)百山祖自然保护区

小溪(左

溪)

箬坑岙

交溪亭

34.4

省考核

名录

3

小溪景宁保留区

小溪

英川水库大坝

大均

50.3

省考核名录

4

小溪景宁工业用水区

小溪(滩坑水库)

大均

金钟

24.1


5

滩坑水库(千峡湖)景宁、青田饮用水源区

小溪(滩坑水库)

金钟

滩坑水库(千峡湖)大坝

58.7/6

4.5


6

小溪(标溪)景宁

保留区

小溪(标溪)

苦竹尖

标溪

39.6


7

小溪(鹤溪)景宁滩岭饮用水源区

小溪(鹤溪)

滩岭水电站取水口上游3.0km

龙潭桥

3.5


8

小溪(鹤溪)

景宁工业、农业用水区

小溪(鹤溪)

龙潭桥

鸭蛋坑

9.2


9

小溪(鹤溪)饮用水源区

小溪(鹤溪)

源头

龙潭桥水库大坝

3.9


10

小溪(炉西坑)景宁保留区

小溪(炉西坑)

茗源

炉西坑入库口

29.8


11

小溪(大顺溪)景宁、莲都保留区

小溪(大顺溪)

黄泥坦

大顺溪入库口

26.3


12

飞云江景宁源头水保护区

飞云江

白云林场上游(源头)

白鹤下游1公里

13


13

飞云江景宁农业、工业用水区

飞云江

白鹤下游

1公里

里塘口村

15.1


4.1.2 监测及管理体系现状情况

水功能区监测现状:景宁畲族自治县已基本建立了水功能区监测站网,覆盖率已达到99%,同时水功能区的监测频次也进行了优化调整。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水功能区监测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污口的监测还需进一步加强,应急监测能力还需要提高,水生态监测尚处于摸索阶段。

水资源管理体系: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基本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这有利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设立专门水资源管理机构。设立了水政渔业科,并落实专职人员。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健全水资源管理老中青团队。水资源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加强纵向横向沟通交流,提升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队伍综合素质,全县水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部门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在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征收、取水实时监控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是,景宁畲族自治县还存在着人员不足、配置不均,财政保障不足等问题。在法律法规制度方面,全县在生态河道建设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但依法管水仍然薄弱,法制思维、法律手段运用不足,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难以满足河流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现实需求。

4.1.3 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两大水系已建(在运+暂时停运)电站161座,其中:在运电站152座。经过整改,152座电站按照设计所需下泄生态流量泄放。

4.2 水资源保护目标任务

4.2.1 水资源保护目标

至2025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其中重点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满足目标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水域水面率保持稳定,江河干流主要控制断面河道内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

至2035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其中重点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满足目标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修复,水域水面率稳中有升,江河干流主要控制断面河道内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

4.2.2 水资源保护对策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总体思路是“控外源、减内源、强监管”,通过加强污染源治理,控制外源污染;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与保护,减少内源污染;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水功能区监督、河权改革等,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控制外源污染

一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业污染。完善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装置正常、稳定连续运行;推行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快推进水污染仍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整治;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大力提高工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集成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肥药减量技术与模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控制湖库型、河道型饮用水源集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规模;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纳管率,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三是加强城镇污染治理,防控城镇生活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运水平,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进一步巩固提升水质。

(2)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与保护,减少内源污染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严格执行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控,推动建立“一源一备”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水源地水量保障、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总目标,不断提高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落实河湖长制,科学合划定和优化完善河湖管理范围,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严密监控重点河湖水系水质,全面改善河湖水域生态环境。

(3)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控入河排污总量

一是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从事与保护无关的涉水活动;保留区应当控制经济社会活动对水的影响,严格限制可能对其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缓冲区应当严格管理各类涉水活动,防止对相邻水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开发利用区要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开发利用区,应当按照其最高水质目标要求的功能实行管理。

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实施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对未按审批要求排污的或者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做好记录和取证,依法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并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入河排污口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因历史原因存在的或不合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登记造册,逐一组织进行评估并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对现状水质达标、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监管要求的,可予补办手续;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要结合相关考核工作,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治的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4)加强小水电整改,保障生态流量

一是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县水利局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改不落实的水电站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改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水电站延续取水评估、水量分配、扩容增效和河长制落实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据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水电站,要联合电监部门对其脱网处理,确保水电站生态流量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生态下泄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必要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各水电站业主,传导压力,让水电站业主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主动开展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认真履职,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加强生态流量监测监管,真正实现绿色发展。结合景宁水文“5+1工程”和智慧水利平台工程,根据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断面所处位置、生态流量泄放方式、生态流量泄放断面所在河流坝址以上集水面积、水电站装机规模以及特殊监测要求,采用动态与静态、定性与定量、实时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分类监测,逐步建立全县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云系统,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力度。

(2)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运用高新技术监测手段,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监测,实现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及时掌握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治理成效,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扩大法律影响力。加大违法项目查处力度,扩大水土保持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增强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的知法、守法意识。

4.3 重点河流生态基流保障

4.3.1 生态基流计算断面布置

河道内生态流量是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管理的重要基础,保障河道内生态流量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修复、维护河流健康的基本要求。强化河流生态流量管控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关键环节,生态流量包括基本生态流量和目标生态流量,其中,基本生态流量包括生态基流、敏感期生态流量、不同时段生态流量、全年生态流量等不同指标。生态基流是指为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避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遭受无法恢复性破坏,需要保留在河道内的基本生态流量过程中的最低值。

依据《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水总研二〔2019〕328号)、《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号)及《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本次断面选取按照流域上下游协调、干支流均衡原则,结合水利工程、水文站点、行政交接、重要生态敏感区和保护对象分布等因素,共选择5个断面作为计算断面。具体见表4.3-1、图4.3-1。

4.3-1生态基流计算断面

序号

计算断面名称

所在河流

集雨面积(km2

断面性质

1

英川水库

英川溪

199

已建中型水库坝址

2

上标三级电站

标溪

278

拦水坝

3

白鹤水库

三插溪

149.4

已建中型水库坝址

4

沙湾

小溪

1156

水文站

image4.png 

4.3-1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流量计算断面布置图

4.3.2 生态基流控制目标拟定

目前,生态基流计算方法有水文学法、水力学法、生境模拟法和整体法等多种生态基流分析计算方法,水文学法和水力学法运用较为普遍,其生态基流计算方法的表达及适用条件见表4.3-2。

4.3-2生态基流计算方法

序号

方法

类别

指标表达

适用条件及特点

1

Tennant法

水文学法

将多年平均流量的10~30%作为生态基流

适用于流量较大的河流,拥有长系列水文资料,方法简单快速。

2

90%保证率法

水文学法

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

适合水资源量小,且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较高的河流;要求拥有长系列水文资料。

3

近十年最枯月流量法

水文学法

近十年最枯月平均流量

与90%保证率法相同,可用于纳污能力计算。

4

流量历时曲线法

水文学法

利用历史流量资料构建各月流量历时曲线,以90%保证率对应流量作为生态基流

简单快速,考虑了各个月份流量的差异;需分析至少20年的日流量资料。

5

7Q10法

水文学法

90%保证率最枯连续7天的平均流量

适合水资源量小,且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较高的河流;要求拥有长系列水文资料。

6

湿周法

水力学法

湿周流量关系图中的拐点确定生态流量;当拐点不明显时,以某个湿周率相应的流量作为生态流量。湿周率为50%时对应的流量可作为生态基流。

适合于宽浅矩形渠道和抛物线型断面,且河床形状稳定的河道,直接体现河流湿地及河谷林草需水。

依据《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水总研二〔2019〕328号)、《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号),本次生态基流控制目标计算基于长系列逐日径流过程,综合考虑Tennant法计算值、QP法计算值,以及有关规划或专题研究中生态基流成果等进行综合确定,具体见表4.3-3。

4.3-3生态基流控制目标

断面序号

断面名称

所在河流

类别

生态流量(m3/s)

计算依据

1

英川水库

英川溪

一般河流

0.211

浙江省水资源总体规划生态流量监管断面清单

2

上标三级电站

标溪

一般河流

1.08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水电绿色发展“一站一策”生态改造实施方案》

3

白鹤水库

三插溪

一般河流

0.1993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水电绿色发展“一站一策”生态改造实施方案》

4

沙湾

标溪

一般河流

2.54

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

4.3.3 生态基流管控措施

以维系河流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为目标,在合理确定生态基流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强化水利工程水量调度,加强河道外用水管控,完善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生态流量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水利工程生态流量调度。大中型水库应将生态基流作为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控制值,设置水库下游基本生态需水调度线,确保生态基流保证率。

二是加强河道外用水管控,按照“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强监管要求,推进区域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在干旱年、干旱期,应统筹流域内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视情对不同用水户实行不同用水限制措施,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对工农业生产用水采用限供、轮供措施,对部分用水量大的第三产业实行严格的限供措施,以最大程度保障河道不断流、生态功能不破坏。

三是完善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根据生态流量管控需要,合理谋划重要控制断面监测设施;水库、电站等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建设完善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监控设施。根据生态流量管控目标,制定生态流量预警等级,设置相应的预警阈值,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要求,制定不同预警等级下的水利工程调度、限制河道外取用水和应急生态补水调度等管控措施。

4.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据《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合理布局和调整饮用水水源地及上下游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经济补偿力度,促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

4.4.1 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景宁畲族自治县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为在建金村水源地和龙潭桥水库。一是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治理工作,排查保护区内及各支流沿线工业企业、居民聚集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养殖种植等污染源,规范设置排水导流渠道,强化排污口排水水质监测,设置氮磷拦截沟,重点整治一级保护区内农户污水渗排、二级保护区内乱倒酒糟废水及排污口等问题。

二是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继续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雨水收集设施和事故污染防治措施,健全巡查制度,持续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严防问题反弹。

三是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监管及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一源一备”的要求,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管控,加密重点水库入库水质监测频次。拓展自动监测指标和覆盖范围,建立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监测体系。提升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排练和应急队伍建设。

4.4.2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4.4.2.1 200

“千吨万人”以下、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主要通过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标志设立、水源地巡检、视频监控、水质检测等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

(1)水源保护区划定。由县级水利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保护范围,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设立警示标志。

(2)保护标志设立。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保护标志。

(3)水源地巡检。按照“每一个水源地巡查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且职责分明”的工作原则,水源地巡查要求如下:

1)明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巡查责任单位。所在区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水源地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巡查制度。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相对较小,重点巡查取水口等区域。水源保护范围巡查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建立巡查记录专人负责制。重点巡查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有无污水直排、有害垃圾堆放、简易旱厕、畜禽养殖等污染水源地的情况。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巡查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巡查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巡查记录人在做好巡查记录后,要及时按常规检查流程要求上报巡查记录和有关图件。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应整理归档。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对较大的违法事件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

(4)视频监控。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及重要位置有条件的均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

(5)水质检测。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水质检测要求,乡镇以上水厂对出厂水实行每天自检,单村供水站对出厂水实行每月检测。供水工程若出厂水水质检测合格,则水源地不再进行水质检测;若出厂水水质检测不合格,则水源地必须进行水质检测。

水源地水质检测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单位或统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水源地需开展水质检测的,水质检测项目和频次根据原水水质、供水规模等综合确定,水质检测项目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要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4.2.2 200

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主要通过制定水源保护公约、明确保护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水源地巡检管护、水质检测等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

(1)制定水源保护公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要督促和指导所在地村委会根据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的水源保护公约。水源保护公约中需明确责任单位、水源地保护范围、警示标志设立要求、水质水量要求、巡查制度、禁止行为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2)明确保护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水源地类型为水库、山塘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统一管理;水源地类型为河流、溪沟及地下水源的,由当地村委会进行水源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和指导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制定水源保护公约,明确保护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

(3)水源地巡查、管护。各行政村成立饮用水水源地管护项目小组,管护项目小组在村委会领导下按照水源保护公约开展工作,用水户要服从管护项目小组的管理,自觉遵守水源保护公约。

自然村积极协助管护项目小组开展工作,发现本区域内有污染水源的禁止行为,积极向管护项目小组报告,管护项目小组及时派人员到实地调查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污染水源行为。

(4)水质检测。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水质检测要求,乡镇以上水厂对出厂水实行每天自检,单村供水站对出厂水实行每月检测。供水工程若出厂水水质检测合格,则水源地不再进行水质检测;若出厂水水质检测不合格,则水源地必须进行水质检测。

水源地水质检测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单位或统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水源地需开展水质检测的,水质检测项目和频次根据原水水质、供水规模等综合确定,水质检测项目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要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4-1水源保护管理与监测建设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1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在建金村水库,规划新建标溪水库、双港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创建

2

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实时监测(水资源监测)

水位水量监测设施、水质监测设施

3

景宁畲族自治县数字化水管平台(水利大脑)建设工程

感知体系建设、数据仓建设及数据治理工程、业务应用体系建设等

4

水工安全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重要流域防洪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水库管理、大坝安全监测、河道堤防管理等数字化建设,实现对水工建筑物运行管理信息化。

5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行业能力提升

人才培养,建立项目建后机制、生态补偿机制

6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文防汛“5+1”工程

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水库水库测验设施、水雨情设备、双信道保通畅、视频监控等及备用设备的双套保障、应急用品及设备的保障等

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与水资源配置

5.1 水资源利用现状

5.1.1 蓄水工程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水库共45座,包括在建金村水库。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32座。“十三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建小(一)型水库1座,兴建了滩坑引水工程。其中中型水库3座,年末总蓄水量0.14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0.025亿立方米。

5.1-1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水库供水基础设施统计表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乡镇

总库容(万m3

兴利库容(万m3

类型

功能

1

金村水库(在建)

红星街道

905.4

752.4

小(一)型

供水

2

上标一级

景南乡

2159

1498

中型

发电

3

白鹤

东坑镇

1603

1227

中型

发电

4

英川一级

英川镇

3731

2557

中型

发电

5

上标二级

雁溪乡

316

173

小(一)型

发电

6

高岩下

渤海镇

525

214

小(一)型

发电

7

龙潭桥

鹤溪街道

700

532

小(一)型

供水、灌溉

8

景润

沙湾镇

850

569

小(一)型

灌溉

9

龙川

英川镇

185

160

小(一)型

灌溉

10

芎岱楼

家地乡

280

228

小(一)型

灌溉

11

白鹤二级

东坑镇

216

120

小(一)型

灌溉

12

温头口

家地乡

259

230

小(一)型

灌溉

13

毛洋

毛垟乡

69

43

小(一)型

灌溉

14

金峰

沙湾镇

95

45

小(二)型

灌溉

15

渔际坑

景南乡

45

37

小(二)型

发电

16

金牛坑二级

大漈乡

12.19

8.11

小(二)型

灌溉

17

石银一级

标溪乡

72

48

小(二)型

发电

18

陶山

红星街道

83

76

小(二)型

灌溉

19

石洞门

梧桐乡

80.4


小(二)型

灌溉

20

东方电站

东坑镇

44.2


小(二)型

发电

21

大地黄坑

大地乡

15.97

10.42

小(二)型

发电

22

顺利一级

九龙乡

98

40

小(二)型

发电

23

南坑源一级

鸬鹚乡

95

61.1

小(二)型

发电

24

粗砻一级

英川镇

42


小(二)型

发电

25

大粗

红星街道

28

20

小(二)型

灌溉

26

陈潭

东坑镇

23

15

小(二)型

发电

27

桃源库下

东坑镇

30

14

小(二)型

灌溉

28

五洋一级

秋炉乡

99.5

68

小(二)型

灌溉

29

五洋二级

秋炉乡

25.7

9

小(二)型

灌溉

30

白殿坑

九龙乡

22

19

小(二)型

发电

31

均洋电站

大均乡

15.3

9

小(二)型

灌溉

32

双银坑一级

东坑镇

30

21

小(二)型

灌溉

33

岭头桥

雁溪乡

45

25

小(二)型

发电

34

银库

毛垟乡

60.6


小(二)型

发电

35

三条际

家地乡

89.3


小(二)型

发电

36

顺利二级

九龙乡

50

40.5

小(二)型

发电

37

丰水一级

红星街道

42

34

小(二)型

发电

38

蒲阳

澄照乡

65

55

小(二)型

供水

39

坦袋

渤海镇

12

10

小(二)型

灌溉

40

黄坑

九龙乡

15

10

小(二)型

发电

41

企岩

英川镇

10.2

7

小(二)型

发电

42

白水际

鹤溪街道

33.9

29

小(二)型

发电

43

际头(供水)

澄照乡

99.7


小(二)型

发电

44

际头电站水库

澄照乡

38


小(二)型

发电

45

鱼仓坑

大地乡

37.9


小(二)型

发电

5.1-2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山塘供水基础设施统计表

序号

山塘名称

所在乡镇

山塘类别

坝型

总库容(万m3

坝高(m)

1

日隆湾山塘

梧桐乡

屋顶山塘

土石坝

3.2

10.5

2

山头后(外)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5.2

3

上洋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3.4

9.2

4

双坑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14

5

后斜底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山塘

土石坝

2.4

8.1

6

深隆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山塘

土石坝

2

11

7

和尚洋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山塘

土坝

1.5

14.8

8

汇下坑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山塘

土石坝

2.8

13.7

9

大后头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山塘

土坝

1.5

15.1

10

树坤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2.1

3.5

11

傍隆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9.1

12

陈念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山塘

土石坝

1.2

7.1

13

东源湖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2

8.6

14

山头后(内)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3.1

11.6

15

牛七坪山塘

英川镇

屋顶山塘

土石坝

4.3

11.9

16

梅七坪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2.5

7

17

上斜山塘

渤海镇

屋顶山塘

土坝

1

7.2

18

朱方坑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9

45

19

垟降山塘

其他山塘

土坝

1.3

6.4

20

外坑山塘

其他山塘

土石坝

1.1

12.1

21

牛塘湾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2

6

22

西山下山塘

其他山塘

土石坝

1.3

6

23

外塘降山塘

其他山塘

土坝

2

8.9

24

西山上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3.5

25

天堂湖山塘

澄照乡

屋顶山塘

土坝

5

8

26

翁边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2

22.8

27

长潭后山塘

大地乡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7.2

28

大地村尾山塘

屋顶山塘

心墙坝

1

5.8

29

吊砚山塘

秋炉乡

屋顶山塘

土坝

5.7

12.2

30

有岘田坪山塘

沙湾镇

屋顶山塘

土坝

2.5

9.6

31

虎下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3

12.2

32

粗草湾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20.1

33

五虎团洋上库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3.8

17.9

34

树林头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8

35

湖平头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1

9

36

五虎团洋下库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2

9.1

37

三八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6

38

黄公外库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8

39

桥标坑头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1

12.2

40

仰天湖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8.1

41

山脚下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6

42

光头湖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5.5

43

上牛塘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2.5

12.8

44

太平洋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8

45

黄公下库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15

46

八角洋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3

11.3

47

际山头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9.7

48

水平湖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2

6.5

49

五叶莲花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6.8

50

黄公上库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

土坝

1

22.2

51

东瓜垄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7.4

52

柿丘岙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

土石坝

1

10

53

岭头湖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2.4

6.5

54

张坑岙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7

55

大降湖山塘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

土坝

1.5

7.5

56

迁丘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7.5

57

庙隆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2

6

58

四格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8

59

杨梅隆山塘

九龙乡

其他山塘

土坝

3.3

13.5

60

上朱山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3

61

岭头山塘

其他山塘

土石坝

1

9.3

62

安塘狭山塘

其他山塘

土石坝

1.1

6.6

63

高金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

3.5

64

水口山塘

其他山塘

土石坝

2.5

7.8

65

堂弯底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5

15.9

66

堂头墩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2

10.5

67

小洋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4.5

15

68

白坦山塘

高坝山塘

粘土心墙坝

9.32

16.5

69

光耀湖山塘

鸬鹚乡

屋顶山塘

土石坝

2

6

70

风箱袋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4

13.9

71

坟岙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9

15.1

72

胡里岙山塘

屋顶山塘

均质土坝

1

12.25

73

竹山山塘

梅岐乡

屋顶山塘

土坝

1

5

74

张山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11.5

75

官磄坳山塘

大漈乡

屋顶山塘

土石坝

1.1

9.4

76

上塘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9.8

8.3

77

口赤山塘

大均乡

屋顶山塘

土坝

1

6

78

田清塘山塘

东坑镇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

土石坝

5

20

79

草鱼塘山塘

屋顶山塘

心墙坝

1

6.1

80

潭坵山塘

景南乡

屋顶山塘

土坝

1.2

12

81

温枫洋山塘

屋顶山塘

土石坝

9.5

10

82

岙头岙山塘

标溪乡

屋顶山塘及饮用水水源

土坝

1.1

8

83

祠堂湾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5.5

84

驮毛砻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

3

85

底疗湖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4

4

86

苏岙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3

30

87

长佰田山塘

屋顶山塘

浆砌石坝

2.7

17

88

山昌隆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1.2

35

89

无底凹山塘

屋顶山塘

土坝

2

4

image5.png 

5.1.2 生活用水

截止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县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6.86万m³/d。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山塘、水库、溪沟等,全县水源地数量589个,水库主要为城市水厂水源,山塘为乡镇供水水源和单村供水水源,水源地类型为山塘的13个,溪沟全部为单村供水水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现有县级水厂2个,分别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厂。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40000m³/d,涉及人口为61556人,水源地水库为龙潭桥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8000m³/d,涉及人口为10000人,水源地水库为际头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

5.1-3景宁畲族自治县县级水厂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水厂名称

水厂类型

设计供水规模(m³/d)

常住人口(人)

水源类型

水质类别

1

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县级水厂

40000

61556

水库

Ⅱ类

2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县级水厂

8000

10000

水库

Ⅱ类

联村供水工程9个,分别为渤海镇梅坑水厂、东坑镇东坑水厂、沙湾镇沙湾水厂、大均村大均供水站、大漈乡大漈水厂、上标村上标供水站、梧桐乡梧桐水厂、九龙乡王塆水厂、王塆村畚斗湾移民点供水站。具体情况见表5.1-4。

5.1-4景宁畲族自治县乡镇水厂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水厂名称

水厂类型

设计供水规模

(m³/d)

实际供水规模

(m³/d)

户籍人(人

常住人口

(人)

水源类型

水质类别

1

渤海镇梅坑水厂

联村供水

360

72.9

2000

235

溪沟

Ⅰ类

2

东坑镇东坑水厂

联村供水

600

500

2936

2600

山塘

Ⅰ类

3

沙湾镇沙湾水厂

联村供水

738

104.76

2579

1480

河流

Ⅱ类

4

大均村大均供水站

联村供水

150

130

821

764

溪沟

Ⅰ类

5

大漈乡大漈水厂

联村供水

495.72

232.02

2754

1289

溪沟

Ⅰ类

6

上标村上标供水站

联村供水

262.98

111.78

1461

621

溪沟

Ⅰ类

7

梧桐乡梧桐水厂

联村供水

333.9

144.9

1615

438

溪沟

Ⅰ类

8

九龙乡王塆水厂

联村供水

377.46

55.8

2200

1620

溪沟

Ⅰ类

9

王塆村畚斗湾移民点供水站

联村供水

245.34

36

1750

420

溪沟

Ⅰ类

5.1.3 农业用水

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有效灌溉面积10.0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10.05万亩。景宁畲族自治县无大中型灌区,全县小型灌区164个,其中100亩以上的小型灌区共74个。全县主要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果园三大类。粮食作物主要为单季稻。经济作物主要有薯类、豆类、玉米以及茶叶果园等。2020全县农田灌溉水量为2715万m³。

相比2019年毛灌溉用水量2824.09万m³减少了3.86%,全县2019-2020年灌溉用水量及灌溉面积变化情况见下表。

5.1-5全县各类灌区的有效灌溉面积及灌溉毛用水量

年份

毛灌溉用水量(万m³)

实际灌溉面积(万亩)

亩均毛灌溉用水量(m³/亩)

2020年

2715

10.05

270.15

2019年

2824.09

10.05

281

5.1.4 工业用水

景宁无火电企业,无重要工业,根据《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公报》景宁畲族自治县工业用水量仅78万m3

5.1.5 水能资源利用情况

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66.62万kW,其中技术可开发量53.04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18.56亿kW·h,人均占有水能资源871W,技术可开发总量占全省可开发量的1/10,居丽水市首位。小溪水能资源量占瓯江流域的1/3左右,属浙西南水电富矿。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小溪流域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62.81万kW,其中英川溪、毛垟港、标溪港、梧桐坑、大赤坑、大顺源、小顺源等干流理论蕴藏量均在1万kW以上。

境内两大水系已建(在运+暂时停运)电站161座,其中:在运电站152座,装机容量34.63万kW;暂时停运电站9座,装机容量0.16万kW。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53.04万kW,按装机容量计算开发率。若将在运、暂时停运装机容量计算在内,水能资源开发率为65.59%;仅计算在运电站装机容量,水能资源开发率为65.30%。总体上,全县已建电站布局基本合理,装机规模基本合适。

5.2 用水及其构成

5.2.1 用水构成

按照用户特性,可将用水量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

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住宅用水、公共用水及城镇环境用水(绿化用水与河湖补水)构成。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

景宁畲族自治县无火(核)电工业,工业用水按一般工业进行用水量统计,工业用水量按取用新的水量计,不包括重复利用水量。

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林牧渔用水。农田灌溉用水按水田、旱地和经济林地分别统计。其中水田灌溉用水量所占比重远远超过其它农业用水。

全县总用水量0.37亿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为2.6%。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占73.6%;林牧渔畜用水量占1.8%;工业用水量占2.1%;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占12.8%;城镇公共用水量占7.0%;生态环境用水量占2.7%。万元GDP用水量49.3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43立方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6。

图片6.png

5.2-1景宁畲族自治县现状用水结构

5.2.2 用水变化分析

根据统计,景宁畲族自治县总用水量变化不大。农业用水在减少,工业生活用水在增加。

由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用水量持续增长。生活用水构成中,城镇生活用水的增长率始终高于同期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中,城镇公共用水和环境用水所占比例逐年增高。

景宁工业用水较少,近三年来工业用水量基本维持不变。

农业用水与灌溉面积、灌溉技术和当年降水量的多少有关。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灌溉用水总体呈下降趋势,个别年份随降水量变化而略有波动;农业用水构成中,农田灌溉用水增长总体下降。

统计数字显示,景宁畲族自治县用水结构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用水结构的变化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产业结构的变化息息相关,总体上,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有所下降,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则有上升。

5.2-120152020年各用途用水量所占百分比

年份

用水量占比%

农业

工业

城乡居民生活

生态环境

2015

81.2

1.88

14.53

2.39

2016

80.9

2.09

14.65

2.36

2017

81.0

2.3

14.50

2.2

2018

80.7

2.2

14.7

2.4

2019

80.2

2.2

15

2.6

2020

75.4

2.1

19.8

2.7

图片7.png 

5.2-2近五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用水趋势

5.3 水资源需求分析

5.3.1 需水预测分区

考虑水资源调查评价分区基本保持了行政区划的完整性,且区别了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故本次需水预测分为滩坑水库片区、小溪干流片区、英川溪区片、毛垟溪片区、标溪片区、飞云江片区6个分区。各分区基本情况见表5.3-1。

5.3-1各水资源分区情况

分区名称

流域

涉及县级河道

境内流域面积(km2

涉及乡镇

滩坑水库片区

小溪流域

小顺坑

86.1

郑坑乡、渤海镇、九龙乡、红星街道、梅岐乡、鹤溪街道

大顺坑

156

炉西坑

202

石门楼坑

34.42

鹤溪

50.9

小溪干流片区

小溪流域

梧桐坑

145

澄照乡、大均乡、梧桐乡、沙湾镇(部分)

大赤坑

86.5

英川溪片区

英川溪流域

英川溪

403.3

英川镇、鸬鹚乡

南坑下溪

78.9

毛垟溪片区

毛垟溪流域

毛垟溪

227.2

毛垟乡、秋炉乡、沙湾镇(部分)

标溪片区

标溪流域

标溪

364

大漈乡、家地乡、雁溪乡、标溪乡、大地乡、景南乡(部分)

飞云江片区

飞云江流域

三插溪

224.4

东坑镇、景南乡(部分)

图片8.png 

5.3-1水资源分区图

5.3.2 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1、人口与城镇化

202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16.95万人,常住人口11.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0万人。根据现状人口增长率及发展趋势,同时结合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战略步骤及起步阶段的重点建设任务,对全省总人口增长的控制目标,同时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根据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历年人口状况的分析,2010年以来县域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处在1.3‰~6‰之间,规划在2020~2025年取4‰,2026~2035年取3‰。

图片9.png 

5.3-2景宁畲族自治县近年常住人口变化趋势

图片10.png 

5.3-3景宁畲族自治县近年常住人口年增长量变化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山区农民下山脱贫,大部分人口向集镇转移,全县城镇化水平较现状将有所提高,城乡人口的比例将有所改变,同时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预测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2035年人口城镇分布达到65%和70%。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及城镇化发展预测见表5.3-2。

5.3-2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及城镇化发展预测

分区

乡镇

现状

2025年

2035年

总人口(人)

其中城镇(人)

总人口(人)

其中城镇(人)

总人口(人)

其中城镇(人)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1047


1068


1101


渤海镇

1467

226

1497

967

1542

1079

九龙乡

2898


2956


3046


红星街道

39228

17830

40019

25856

41236

28865

梅岐乡

871


889


916


鹤溪街道

36960

10430

37705

24361

38852

27196

小计

82471

28486

84134

51184

86692

57141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5708

3000

10901

7043

11232

7863

大均乡

1400


1428


1472


梧桐乡

1757


1792


1847


沙湾镇(部分)

2710

1094

2765

1786

2849

1994

小计

11575

4094

16887

8830

17400

9857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2874

2070

2932

1894

3021

2115

鸬鹚乡

2005


2045


2108


小计

4879

2070

4977

1894

5129

2115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1082


1104


1137


秋炉乡

892


910


938


沙湾镇(部分)

1162

326

1185

766

1221

789

小计

3136

326

3199

766

3296

789

标溪片区

大漈乡

1328


1355


1396


家地乡

492


502


517


雁溪乡

641


654


674


标溪乡

935


954


983


大地乡

961


980


1010


景南乡(部分)

733


748


771


小计

5090


5193


5351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4227

1016

4312

2786

4443

3110

景南乡(部分)

733


748


771


小计

4960

1016

5060

2786

5214

3110

全县


112111

35992

119449

65460

123081

73012

2、国民经济发展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初步核算,202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74.2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7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6.6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0.87亿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并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变化,预计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一产业占GDP、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将下降;第三产业将有所发展,占GDP的比重略有提高。预测至2025年,第一、二、三产业占GDP的百分比变化为8%、22%和70%,2035年为7%、20%和73%。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测及不同水平年三产比例见表5.3-3。

5.3-3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发展指标预测

水平年

国内生产总值GDP(亿元)

三产比例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合计

(亿元)

2015

6.610

12.911

24.908

44.428

14.9:29.0:56.1

2016

6.959

14.085

28.022

49.1

14.2:28.7:57.1

2017

7.177

15.876

31.317

54.37

13.2:29.2:57.6

2019

6.41

17.04

45.55

69

9.3:24.7:66

2020

6.80

16.86

51.10

74.76

9.1:22.4:68.5

2025

9.76

26.84

85.40

122

8:22:70

2035

22.68

64.80

236.52

324

7:20:73

3、农业发展及土地利用

耕地是景宁畲族自治县宝贵的生存资源。景宁畲族自治县耕地面积28.09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0.05万亩。根据统计年鉴资料,景宁畲族自治县2000年有耕地10.19万亩,2005年有耕地10.27万亩,2006年有耕地10.26万亩,2007年有耕地10.79万亩,2000年~2020年二十年间年均增加耕地895亩。预计未来的1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耕地面积基本不变。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是在续建配套和新建工程的基础上,根据本区的水源条件,工程情况及发展潜力等进行预测。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形破碎,起伏较大,受地形所限制,耕地多分布在坡地和山间沟谷地,不利于形成集中灌溉的大面积灌区。预测到2025和2035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有效灌溉面积均为10.05万亩。

4、牲畜发展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畜牧业和林业将有一定的发展,滩坑水库建成后,渔业也将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由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牲畜总头数有限,其需水量也较小,既是发展后其需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也较小,其需水量绝对值也不大,故2025年和2035年水平年其牲畜的养殖量按现状养殖量考虑。按此原则,根据相关部门的分析资料进行预测。景宁畲族自治县牲畜发展指标见表5.3-4。

5.3-4主要牲畜的养殖情况统计表

分区

乡镇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1050

118

158

渤海镇

425

142

206

九龙乡

197

190

172

红星街道

1353

247

290

梅岐乡

1044

28

128

鹤溪街道

1584

63

96

小计

5653

788

1050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5564

155

152

大均乡

80

35

10

梧桐乡

153

32

88

沙湾镇(部分)

1242

250

95

小计

7039

472

345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74

426

157

鸬鹚乡

496

223

174

小计

570

649

331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99

138

7

秋炉乡

19

47

38

沙湾镇(部分)

532

107

41

小计

650

292

86

标溪片区

大漈乡

6

92

113

家地乡

26

22

169

雁溪乡

21

112

120

标溪乡

50

95

0

大地乡

1055

119

65

景南乡(部分)

395

53

193

小计

1553

493

660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5559

101

176

景南乡(部分)

395

53

193

小计

5954

154

369

全县


21419

2848

2840

5.3.3 生活需水预测

生活需水包括城镇生活和农村生活需水两部分。城镇生活需水分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生活用水进行预测。预测是在现状用水基础上,考虑城镇人口增加、居住条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共用水设施及城镇规模的扩大以及节水水平提高等因素。随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城镇化率的提高,居民生活和公共设施用水仍将呈现增长的趋势,考虑到流域现状节水水平不高,城镇生活用水存在一定的节水空间,可以预计随着节水水平的提高,该增长趋势将逐渐减缓。

5.3-5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生活用水定额预测

水平年

城镇生活(L/人·日)

农村居民

(L/人·日)

居民住宅

公共设施

2020

120

24

120

2025

150

30

140

2035

170

50

140

5.3-6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生活用水量预测成果

水平年

分区

乡镇

城镇生活(万m3

农村生活

(万m3

合计(万m3

城镇居民

城镇公共

小计

农村居民

2020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0.00

0.00

0.00

4.59

4.59

渤海镇

0.99

0.20

1.19

5.44

6.62

九龙乡

0.00

0.00

0.00

12.69

12.69

红星街道

78.10

15.62

93.71

93.72

187.44

梅岐乡

0.00

0.00

0.00

3.81

3.81

鹤溪街道

45.68

9.14

54.82

116.20

171.02

小计

124.77

24.95

149.72

236.45

386.18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13.14

2.63

15.77

11.86

27.63

大均乡

0.00

0.00

0.00

6.13

6.13

梧桐乡

0.00

0.00

0.00

7.70

7.70

沙湾镇(部分)

4.79

0.96

5.75

7.08

12.83

小计

17.93

3.59

21.52

32.77

54.29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9.07

1.81

10.88

3.52

14.40

鸬鹚乡

0.00

0.00

0.00

8.78

8.78

小计

9.07

1.81

10.88

12.30

23.18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0.00

0.00

0.00

4.74

4.74

秋炉乡

0.00

0.00

0.00

3.91

3.91

沙湾镇(部分)

1.43

0.29

1.71

3.66

5.37

小计

1.43

0.29

1.71

12.31

14.02

标溪片区

大漈乡

0.00

0.00

0.00

5.82

5.82

家地乡

0.00

0.00

0.00

2.15

2.15

雁溪乡

0.00

0.00

0.00

2.81

2.81

标溪乡

0.00

0.00

0.00

4.10

4.10

大地乡

0.00

0.00

0.00

4.21

4.21

景南乡(部分)

0.00

0.00

0.00

3.21

3.21

小计

0.00

0.00

0.00

22.29

22.29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4.45

0.89

5.34

14.06

19.40

景南乡(部分)

0.00

0.00

0.00

3.21

3.21

小计

4.45

0.89

5.34

17.27

22.61

全县


157.64

31.53

189.17

333.40

522.58

2025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0.00

0.00

0.00

5.46

5.46

渤海镇

5.29

1.06

6.35

2.71

9.06

九龙乡

0.00

0.00

0.00

15.11

15.11

红星街道

141.56

28.31

169.88

72.37

242.25

梅岐乡

0.00

0.00

0.00

4.54

4.54

鹤溪街道

133.38

26.68

160.05

68.19

228.24

小计

280.23

56.05

336.28

168.37

504.65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38.56

7.71

46.27

19.71

65.99

大均乡

0.00

0.00

0.00

7.30

7.30

梧桐乡

0.00

0.00

0.00

9.16

9.16

沙湾镇(部分)

9.78

1.96

11.74

5.00

16.74

小计

48.34

9.67

58.01

41.17

99.18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10.37

2.07

12.45

5.30

17.75

鸬鹚乡

0.00

0.00

0.00

10.45

10.45

小计

10.37

2.07

12.45

15.75

28.20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0.00

0.00

0.00

5.64

5.64

秋炉乡

0.00

0.00

0.00

4.65

4.65

沙湾镇(部分)

4.19

0.84

5.03

2.14

7.17

小计

4.19

0.84

5.03

12.43

17.46

标溪片区

大漈乡

0.00

0.00

0.00

6.92

6.92

家地乡

0.00

0.00

0.00

2.56

2.56

雁溪乡

0.00

0.00

0.00

3.34

3.34

标溪乡

0.00

0.00

0.00

4.87

4.87

大地乡

0.00

0.00

0.00

5.01

5.01

景南乡(部分)

0.00

0.00

0.00

3.82

3.82

小计

0.00

0.00

0.00

26.53

26.53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15.25

3.05

18.30

7.80

26.10

景南乡(部分)

0.00

0.00

0.00

3.82

3.82

小计

15.25

3.05

18.30

11.62

29.92

全县


358.39

71.68

430.07

275.88

705.96

2035.00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0.00

0.00

0.00

5.62

5.62

渤海镇

6.70

1.97

8.67

2.36

11.03

九龙乡

0.00

0.00

0.00

15.57

15.57

红星街道

179.11

52.68

231.79

63.21

295.00

梅岐乡

0.00

0.00

0.00

4.68

4.68

鹤溪街道

168.75

49.63

218.39

59.56

277.94

小计

354.56

104.28

458.84

151.01

609.85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48.79

14.35

63.14

17.22

80.36

大均乡

0.00

0.00

0.00

7.52

7.52

梧桐乡

0.00

0.00

0.00

9.44

9.44

沙湾镇(部分)

12.38

3.64

16.01

4.37

20.38

小计

61.16

17.99

79.15

38.54

117.70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13.12

3.86

16.98

4.63

21.61

鸬鹚乡

0.00

0.00

0.00

10.77

10.77

小计

13.12

3.86

16.98

15.40

32.38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0.00

0.00

0.00

5.81

5.81

秋炉乡

0.00

0.00

0.00

4.79

4.79

沙湾镇(部分)

4.90

1.44

6.34

2.21

8.54

小计

4.90

1.44

6.34

12.81

19.15

标溪片区

大漈乡

0.00

0.00

0.00

7.13

7.13

家地乡

0.00

0.00

0.00

2.64

2.64

雁溪乡

0.00

0.00

0.00

3.44

3.44

标溪乡

0.00

0.00

0.00

5.02

5.02

大地乡

0.00

0.00

0.00

5.16

5.16

景南乡(部分)

0.00

0.00

0.00

3.94

3.94

小计

0.00

0.00

0.00

27.34

27.34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19.30

5.68

24.98

6.81

31.79

景南乡(部分)

0.00

0.00

0.00

3.94

3.94

小计

19.30

5.68

24.98

10.75

35.73

全县


453.04

133.25

586.28

255.86

842.14

5.3.4 农业需水预测

1、渠系水利用系数

根据现状用水水平,考虑到随着灌区管理水平的提高,配套工程的日臻完善,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因素,2025年和2035年渠系水利用系数比现状年将有所增加。据此分析得出不同水平年的渠系水利用系数见表5.3-7。

5.3-7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渠系水利用系数

水平年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渠系水利用系数

0.586

0.594

0.60

2、综合灌溉定额

根据《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灌区分区属于山区,景宁畲族自治县域内主要种植作物对应相关定额见下表。

5.3-8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单位:m3/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保证率

栽培方式

灌溉方式

灌溉分区(IV区)

A0111

稻谷种植

早稻

50%

露地

淹灌

220

75%

270

90%

310

晚稻

50%

露地

淹灌

260

75%

305

90%

345

单季稻

50%

露地

淹灌

295

75%

355

90%

395

A0123

薯类种植

马铃薯

50%

露地

地面灌溉

5

75%

35

90%

45

A0161

坚果种植

香榧

50%

露地

喷灌

40

75%

50

90%

50

A0164

茶叶种植

茶叶

50%

露地

喷灌

40

75%

65

90%

95

A0141

蔬菜种植

茭白

50%

露地

淹灌

520

75%

835

90%

1035

A0181

草种植

多肉植物

50%

露地

地面灌溉

55

75%

80

90%

105

A0141

蔬菜种植

四季豆

50%

露地

地面灌溉

5

75%

15

90%

25

A0141

蔬菜种植

小白菜

50%

露地

地面灌溉

5

75%

15

90%

35

A0141

蔬菜种植

包心菜

50%

露地

地面灌溉

5

75%

10

90%

25

3、灌区情况

5.3-9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作物种植面积     单位:亩

分区

乡镇

有效灌溉面积

早稻种植面积

晚稻种植面积

单季稻种植面积

其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蔬菜种植面积

香榧种植面积

茶叶种植面积

茭白种植面积

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2550

153

204

995

51

561

0

0

0

587

渤海镇

4891

293

391

1614

98

1076

438

345

0

636

九龙乡

6607

408

545

2086

136

1498

0

613

0

1321

红星街道

5971

358

478

1970

119

1314

0

537

0

1194

梅岐乡

3203

192

256

1057

64

705

0

0

0

929

鹤溪街道

3658

219

293

1207

73

805

0

329

0

732

小计

26880

1623

2167

8929

541

5959

438

1824

0

5399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6962

418

557

2297

139

1532

0

627

0

1392

大均乡

3390

203

271

1119

68

746

0

305

0

678

梧桐乡

3841

230

307

1268

77

845

0

346

0

768

沙湾镇(部分)

9544

573

764

3436

191

2099

0

191

0

2290

小计

23737

1424

1899

8120

475

5222

0

1469

0

5128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8547

513

684

2821

171

1880

0

769

0

1709

鸬鹚乡

5683

341

455

1875

114

1250

0

511

0

1137

小计

14230

854

1139

4696

285

3130

0

1280

0

2846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2586

155

207

853

52

569

0

233

0

517

秋炉乡

2485

149

199

820

50

547

0

224

0

497

沙湾镇(部分)

4090

245

327

1472

82

900

0

82

0

982

小计

9161

549

733

3145

184

2016

0

539

0

1996

标溪片区

大漈乡

2427

73

121

316

49

291

0

0

1505

73

家地乡

1766

106

141

583

35

389

0

159

0

353

雁溪乡

2790

167

223

921

56

502

268

374

0

279

标溪乡

2469

148

198

815

49

543

0

222

0

494

大地乡

4504

270

360

1712

90

991

0

180

0

901

景南乡(部分)

2052

62

164

472

103

328

0

0

452

472

小计

16008

826

1207

4819

382

3044

268

935

1957

2572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8433

506

675

2530

169

1518

1800

224

0

1012

景南乡(部分)

2052

62

164

472

103

328

0

0

452

472

小计

10485

568

839

3002

272

1846

1800

224

452

1484

全县


100500

5843

7984

32711

2138

21217

2506

6271

2408

19425

4、农业灌溉需水量

由上述分析预测确定的综合灌溉定额和有效灌溉面积,预测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下农田灌溉需水量。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水平年不同保证率下灌溉需水量见表5.3-10。

5.3-10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农田灌溉需水量表   万m3

分区

乡镇

灌溉需水量(90%)

灌溉需水量(75%)

灌溉需水量(50%)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110

109

108

100

98

97

85

83

83

渤海镇

198

196

194

178

176

174

150

148

147

九龙乡

262

259

256

235

231

229

198

195

193

红星街道

241

237

235

253

250

247

182

179

177

梅岐乡

125

123

122

113

111

110

96

95

94

鹤溪街道

147

145

144

94

93

92

111

110

109

小计

1084

1069

1058

973

959

950

821

810

802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280

277

274

251

248

245

212

209

207

大均乡

137

135

133

122

121

119

103

102


梧桐乡

155

153

151

139

137

135

117

115

114

沙湾镇(部分)

395

390

386

356

352

348

302

298

295

小计

967

954

944

868

856

848

734

724

616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344

340

336

308

304

301

260

256

254

鸬鹚乡

229

226

224

205

202

200

173

170

169

小计

573

566

560

513

506

501

433

427

423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104

103

102

93

92

91

79

78

77

秋炉乡

100

99

98

90

88

88

76

75

74

沙湾镇(部分)

169

167

165

153

151

149

130

128

126

小计

374

369

365

336

331

328

284

280

277

标溪片区

大漈乡

339

335

331

278

274

271

182

180

178

家地乡

71

70

69

64

63

62

54

53

52

雁溪乡

115

113

112

102

101

100

85

84

83

标溪乡

99

98

97

89

88

87

75

74

73

大地乡

194

192

190

175

172

171

148

146

144

景南乡(部分)

152

150

148

129

127

126

93

92

91

小计

971

958

948

837

825

817

637

629

623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322

317

314

291

287

284

245

242

239

景南乡(部分)

152

150

148

129

127

126

93

92

91

小计

474

467

463

420

414

410

338

334

331

全县


4442

4382

4338

3946

3893

3854

3248

3204

3071

5.3.5 林、渔、牲畜需水量

林牧渔业需水包括林果灌溉需水和鱼塘补水。其林果灌溉需水量在农业需水量中已计算进去了,不在重新单独计算。鱼塘补水因需水量较小,本规划忽略不计。

牲畜需水量根据各水平年的规划数量和用水定额进行预测。大、小牲畜用水定额考虑近期发展集约化养殖,用水定额会有大幅度增长;远期随着养殖规模扩大和节水水平提高,用水定额的将有所维持。2025~2035年需水量按维持不变考虑。

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牲畜用水定额与需水量成果见表5.3-11。

5.3-11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牲畜用水定额与需水量成果表

水平年

分区

乡镇

数量

定额(L/只·天)

需水量(万m3

总计

2020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1050

118

158

20

70

10

2.10

0.83

0.16

3.08

渤海镇

425

142

206

0.85

0.99

0.21

2.05

九龙乡

197

190

172

0.39

1.33

0.17

1.90

红星街道

1353

247

290

2.71

1.73

0.29

4.73

梅岐乡

1044

28

128

2.09

0.20

0.13

2.41

鹤溪街道

1584

63

96

3.17

0.44

0.10

3.71

小计

5653

788

1050

11.31

5.52

1.05

17.87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5564

155

152

11.13

1.09

0.15

12.37

大均乡

80

35

10

0.16

0.25

0.01

0.42

梧桐乡

153

32

88

0.31

0.22

0.09

0.62

沙湾镇(部分)

1242

250

95

2.48

1.75

0.10

4.33

小计

7039

472

345

14.08

3.30

0.35

17.73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74

426

157

0.15

2.98

0.16

3.29

鸬鹚乡

496

223

174

0.99

1.56

0.17

2.73

小计

570

649

331

1.14

4.54

0.33

6.01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99

138

7

0.20

0.97

0.01

1.17

秋炉乡

19

47

38

0.04

0.33

0.04

0.41

沙湾镇(部分)

532

107

41

1.06

0.75

0.04

1.85

小计

650

292

86

1.30

2.04

0.09

3.43

标溪片区

大漈乡

6

92

113

0.01

0.64

0.11

0.77

家地乡

26

22

169

0.05

0.15

0.17

0.38

雁溪乡

21

112

120

0.04

0.78

0.12

0.95

标溪乡

50

95

0

0.10

0.67

0.00

0.77

大地乡

1055

119

65

2.11

0.83

0.07

3.01

景南乡(部分)

395

53

193

0.79

0.37

0.19

1.35

小计

1553

493

660

3.11

3.45

0.66

7.22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5559

101

176

11.12

0.71

0.18

12.00

景南乡(部分)

395

53

193

0.79

0.37

0.19

1.35

小计

5954

154

369

11.91

1.08

0.37

13.36

全县


21419

2848

2840

42.84

19.94

2.84

65.61

2025、2035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1050

118

158

30

90

15

3.15

1.06

0.24

4.45

渤海镇

425

142

206

1.28

1.28

0.31

2.86

九龙乡

197

190

172

0.59

1.71

0.26

2.56

红星街道

1353

247

290

4.06

2.22

0.44

6.72

梅岐乡

1044

28

128

3.13

0.25

0.19

3.58

鹤溪街道

1584

63

96

4.75

0.57

0.14

5.46

小计

5653

788

1050

16.96

7.09

1.58

25.63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5564

155

152

16.69

1.40

0.23

18.32

大均乡

80

35

10

0.24

0.32

0.02

0.57

梧桐乡

153

32

88

0.46

0.29

0.13

0.88

沙湾镇(部分)

1242

250

95

3.73

2.25

0.14

6.12

小计

7039

472

345

21.12

4.25

0.52

25.88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74

426

157

0.22

3.83

0.24

4.29

鸬鹚乡

496

223

174

1.49

2.01

0.26

3.76

小计

570

649

331

1.71

5.84

0.50

8.05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99

138

7

0.30

1.24

0.01

1.55

秋炉乡

19

47

38

0.06

0.42

0.06

0.54

沙湾镇(部分)

532

107

41

1.60

0.96

0.06

2.62

小计

650

292

86

1.95

2.63

0.13

4.71

标溪片区

大漈乡

6

92

113

0.02

0.83

0.17

1.02

家地乡

26

22

169

0.08

0.20

0.25

0.53

雁溪乡

21

112

120

0.06

1.01

0.18

1.25

标溪乡

50

95

0

0.15

0.86

0.00

1.01

大地乡

1055

119

65

3.17

1.07

0.10

4.33

景南乡(部分)

395

53

193

1.19

0.48

0.29

1.95

小计

1553

493

660

4.66

4.44

0.99

10.09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5559

101

176

16.68

0.91

0.26

17.85

景南乡(部分)

395

53

193

1.19

0.48

0.29

1.95

小计

5954

154

369

17.86

1.39

0.55

19.80

全县


21419

2848

2840

64.26

25.63

4.26

94.15

5.3.6 工业需水预测

工业用水预测涉及到工业发展计划、布局、工业结构、技术水平等经济技术问题。由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无火电企业,本次工业需水预测按一般工业进行预测。景宁畲族自治县仅澄照乡涉及工业。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工业用地类别用水量指标取30m3/(hm2·d),2025~2035年需水量按维持不变考虑。

5.3-12景宁畲族自治县工业用水定额及需水量预测

分区

乡镇

工业面积(hm2

工业用地类别用水量指标m3/(hm2·d)

工业用水(万m3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153

30

167.54

大均乡



梧桐乡



沙湾镇(部分)



小计

153

167.54

全县


153

167.54

5.3.7 不同水平年需水总量

根据以上对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需水量的预测成果,至2025水平年,全县50%、75%、90%频率下的总需水量分别为4194.41万m3、4883.28万m3、5372.76万m3。至2035水平年,全县50%、75%、90%频率下的总需水量分别为4203.07万m3、4985.73万m3、5470.31万m3。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需水总量见表5.3-13。

5.3-13景宁畲族自治县不同水平年需水总量成果汇总表       单位:万m3

水平年

分区

乡镇

生活用水

农业用水

林、渔、牲畜需水量

工业用水

总需水量

灌溉需水量(50%)

灌溉需水量(75%)

灌溉需水量(90%)

总需水量(50%)

总需水量(75%)

总需水量(90%)

2020年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4.59

84.59

99.69

110.33

3.08


92.26

107.36

118.00

渤海镇

6.62

150.31

178.36

198.50

2.05


158.98

187.04

207.17

九龙乡

12.69

197.88

234.59

262.15

1.90


212.47

249.17

276.74

红星街道

187.44

181.50

252.98

240.52

4.73


373.66

445.14

432.69

梅岐乡

3.81

96.00

112.76

124.66

2.41


102.23

118.98

130.88

鹤溪街道

171.02

111.20

94.20

147.36

3.71


285.93

268.93

322.09

小计

386.18

821.49

972.58

1083.52

17.87


1225.54

1376.62

1487.57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27.63

211.65

251.05

280.49

12.37

167.54

419.19

458.59

488.03

大均乡

6.13

103.07

122.26

136.59

0.42


109.62

128.81

143.14

梧桐乡

7.70

116.79

138.53

154.77

0.62


125.10

146.84

163.08

沙湾镇(部分)

12.83

302.21

356.32

395.05

4.33


319.37

373.48

412.21

小计

54.29

733.72

868.16

966.90

17.73

167.54

973.28

1107.72

1206.45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14.40

259.90

308.29

344.43

3.29


277.59

325.98

362.12

鸬鹚乡

8.78

172.79

204.96

228.99

2.73


184.30

216.47

240.50

小计

23.18

432.70

513.25

573.42

6.01


461.90

542.45

602.62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4.74

78.62

93.26

104.19

1.17


84.53

99.17

110.10

秋炉乡

3.91

75.58

89.65

100.16

0.41


79.89

93.96

104.47

沙湾镇(部分)

5.37

129.52

152.71

169.31

1.85


136.75

159.94

176.53

小计

14.02

283.72

335.62

373.66

3.43


301.17

353.06

391.11

标溪片区

大漈乡

5.82

182.16

277.93

339.24

0.77


188.75

284.51

345.82

家地乡

2.15

53.68

63.67

71.14

0.38


56.21

66.20

73.67

雁溪乡

2.81

85.41

102.29

114.79

0.95


89.16

106.05

118.54

标溪乡

4.10

75.07

89.05

99.49

0.77


79.93

93.91

104.35

大地乡

4.21

147.83

174.81

194.28

3.01


155.04

182.03

201.50

景南乡(部分)

3.21

93.31

128.79

151.98

1.35


97.87

133.36

156.55

小计

22.29

637.46

836.54

970.91

7.22


666.97

866.05

1000.43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19.40

245.17

290.90

321.61

12.00


276.57

322.31

353.01

景南乡(部分)

3.21

93.31

128.79

151.98

1.35


97.87

133.36

156.55

小计

22.61

338.48

419.70

473.59

13.36


374.45

455.67

509.56

全县


522.58

3247.56

3945.84

4442.01

65.61

167.54

4003.29

4701.57

5197.74

2025年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5.46

83.45

98.34

108.84

4.45


93.36

108.25

118.75

渤海镇

9.06

148.28

175.96

195.82

2.86


160.20

187.88

207.75

九龙乡

15.11

195.22

231.43

258.62

2.56


212.88

249.09

276.29

红星街道

242.25

179.06

249.57

237.28

6.72


428.02

498.54

486.25

梅岐乡

4.54

94.71

111.24

122.98

3.58


102.82

119.36

131.10

鹤溪街道

228.24

109.70

92.94

145.38

5.46


343.41

326.64

379.08

小计

504.65

810.42

959.48

1068.93

25.63


1340.70

1489.76

1599.21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65.99

208.80

247.67

276.71

18.32

167.54

460.64

499.51

528.55

大均乡

7.30

101.68

120.61

134.75

0.57


109.55

128.48

142.62

梧桐乡

9.16

115.21

136.66

152.69

0.88


125.25

146.70

162.72

沙湾镇(部分)

16.74

298.14

351.52

389.73

6.12


321.00

374.38

412.58

小计

99.18

723.84

856.47

953.88

25.88


848.90

981.53

1078.94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17.75

256.40

304.14

339.79

4.29


278.44

326.18

361.83

鸬鹚乡

10.45

170.47

202.20

225.91

3.76


184.68

216.41

240.11

小计

28.20

426.87

506.34

565.70

8.05


463.12

542.58

601.95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5.64

77.56

92.00

102.79

1.55


84.75

99.19

109.98

秋炉乡

4.65

74.56

88.44

98.81

0.54


79.75

93.63

104.00

沙湾镇(部分)

30.11

127.77

150.65

167.03

2.62


160.51

183.38

199.76

小计

40.40

279.90

331.10

368.63

4.71


325.01

376.20

413.74

标溪片区

大漈乡

6.92

179.71

274.18

334.67

1.02


187.65

282.12

342.61

家地乡

2.56

52.96

62.82

70.18

0.53


56.05

65.91

73.28

雁溪乡

3.34

84.26

100.91

113.24

1.25


88.85

105.51

117.83

标溪乡

4.87

74.06

87.85

98.15

1.01


79.94

93.73

104.03

大地乡

5.01

145.83

172.46

191.66

4.33


155.18

181.80

201.01

景南乡(部分)

3.82

92.05

127.06

149.94

1.95


97.82

132.83

155.71

小计

26.53

628.87

825.28

957.84

10.09


665.49

861.90

994.46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26.10

241.87

286.99

317.27

17.85


285.82

330.94

361.23

景南乡(部分)

3.82

92.05

127.06

149.94

1.95


97.82

132.83

155.71

小计

29.92

333.92

414.05

467.21

19.80


383.64

463.77

516.94

全县


728.89

3203.82

3892.70

4382.18

94.15

167.54

4194.41

4883.28

5372.76

2035年

滩坑水库片区

郑坑乡

5.62

82.62

97.36

107.75

4.45


92.69

107.43

117.82

渤海镇

11.03

146.80

174.20

193.87

2.86


160.69

188.10

207.76

九龙乡

15.57

193.27

229.11

256.04

2.56


211.39

247.24

274.16

红星街道

295.00

177.27

247.08

234.91

6.72


478.98

548.79

536.63

鹤溪街道

277.94

93.76

110.13

121.75

5.46


377.17

393.53

405.16

梅岐乡

4.68

108.61

92.01

143.92

3.58


116.86

100.26

152.18

小计

609.85

802.32

949.88

1058.24

25.63


1437.79

1585.36

1693.71

小溪干流片区

澄照乡

80.36

206.71

245.20

273.95

18.32

167.54

472.93

511.41

540.16

大均乡

7.52


119.41

133.40

0.57


8.09

127.50

141.49

梧桐乡

9.44

114.06

135.30

151.16

0.88


124.38

145.61

161.48

沙湾镇(部分)

20.38

295.16

348.01

385.83

6.12


321.66

374.51

412.33

小计

117.70

615.93

847.90

944.34

25.88


759.51

991.48

1087.92

英川溪片区

英川镇

21.61

253.84

301.09

336.40

4.29


279.74

327.00

362.30

鸬鹚乡

10.77

168.76

200.18

223.65

3.76


183.29

214.70

238.17

小计

32.38

422.60

501.27

560.04

8.05


463.03

541.70

600.47

毛垟溪片区

毛垟乡

5.81

76.79

91.08

101.76

1.55


84.15

98.44

109.12

秋炉乡

4.79

73.82

87.56

97.83

0.54


79.15

92.89

103.15

沙湾镇(部分)

36.67

126.50

149.15

165.36

2.62


165.79

188.43

204.65

小计

47.27

277.10

327.78

364.94

4.71


329.08

379.76

416.92

标溪片区

大漈乡

7.13

177.91

271.44

331.32

1.02


186.06

279.59

339.47

家地乡

2.64

52.43

62.19

69.48

0.53


55.60

65.36

72.65

雁溪乡

3.44

83.42

99.90

112.11

1.25


88.11

104.60

116.80

标溪乡

5.02

73.32

86.97

97.17

1.01


79.35

93.00

103.19

大地乡

5.16

144.38

170.73

189.75

4.33


153.87

180.23

199.24

景南乡(部分)

3.94

91.13

125.79

148.44

1.95


97.02

131.68

154.32

小计

27.34

622.58

817.02

948.26

10.09


660.01

854.45

985.69

飞云江片区

东坑镇

31.79

239.45

284.12

314.10

17.85


289.08

333.75

363.74

景南乡(部分)

3.94

91.13

125.79

148.44

1.95


97.02

131.68

154.32

小计

35.73

330.58

409.90

462.54

19.80


386.10

465.43

518.06

全县


870.26

3071.12

3853.77

4338.36

94.15

167.54

4203.07

4985.73

5470.31

5.4 水资源供需分析

5.4.1 水资源系统概况及供需平衡原则

5.4.1.1 水资源系统概化

本次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范围为整个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水系统分为小溪干流和三插溪,构建景宁畲族自治县以山区水库、河道为主的供水体系,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互为应急备用。

本次水资源系统概化的原则是以小溪干流为主线,以供水分区为中心,各计算单元取水口和退水口、河道控制断面作为水量控制节点。为反映影响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中各重要要素(水源工程、输水工程、用水户等)的内在联系,根据计算单元、流域水系、重要水利工程之间的地理关系和水力联系,绘制了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概化图,即将主要供水水源、输配水工程、受水对象构成的水资源系统概化为由节点和有向线段等元素构成的网络,具体见表5.4-1。

图片11.png 

5.4-1水资源系统概化图

5.4.1.2 供需平衡计算原则

时段划分:本次采用典型年逐日水文系列进行供需平衡分析计算。

水量平衡:根据水源工程来水、调节库容进行逐日水量供需平衡计算,

水量平衡计算公式如下:

V末=V+W来水-W损失-W城镇-W农灌-W生态-W弃水

式中:V为时段末库容,万m3;V为时段初库容,万m3;W来水为时段内来水量,万m3;W损失为时段内损失水量,万m3;W城镇为时段内城镇综合生活及工业供水量,万m3;W农灌为时段内农灌供水量,万m3;W生态为时段内下泄的生基流量,万m3;W弃水为时段内超过调蓄能力产生的弃水量,万m3

安全运行:有防洪任务的工程(水库/有调蓄河道/河网),供水时调度运行原则应与防洪调度运行原则相协调,在台汛期、梅汛期和非汛期按不同的水位进行控制,超过限制水位则产生弃水。

用水户及优先级:用水户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优质用水(生活和工业用水),由城镇公共水厂或乡镇水厂供给,取水水源以水库和河道为主;二是一般用水(农业用水),取水水源以小型山塘水库、河道为主。

水源划分及其利用优先序:水源工程除常规的水库、江河干流河道,还包括非常规水源(再生水等)。各类水源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划要求确定相应的用户,非常规水有明确供水对象的直接向用水户供水,没有明确供水对象的将其纳入河道(河网),经河道(河网)调节后向其一般用水户供水。同一水源向多类用户供水时采用分级供水制度,即首先满足优质用水户需水,然后满足一般用水户需水;同一水源向同类用水户供水时,优先满足本流域用水户需水。

5.4.2 现状工况供需平衡分析

5.4.2.1 现状工况主要供水水源和供水格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处山区,现状县域城乡生活和工业用水总体以水库水源为主,山塘为乡镇供水水源和单村供水水源,其他单村供水水源以河道为主。其他农业用水以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1)滩坑水库片区

滩坑水库片区主要包括郑坑乡、渤海镇、九龙乡、红星街道、梅岐乡、鹤溪街道等地区,其中红星街道、鹤溪街道供水水源以龙潭桥水库为主,农业供水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小溪干流片区主要包括澄照乡、大均乡、梧桐乡、沙湾镇(部分),其中澄照乡供水水源以际头水库为主,农业供水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英川溪片区主要包括英川镇、鸬鹚乡,生活用水以河道为主,农业供水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毛垟溪片区主要包括毛垟乡、秋炉乡、沙湾镇(部分),生活用水以河道为主,农业供水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标溪片区主要包括大漈乡、家地乡、雁溪乡、标溪乡、大地乡、景南乡(部分)生活用水以河道为主,农业供水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飞云江片区主要包括东坑镇、景南乡(部分)生活用水以山塘和河道为主,农业供水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河道为主。

5.4-1现状供水水源情况

分区名称

流域

涉及县级河道

供水水源

滩坑水库片区

小溪流域

郑坑乡

河道

渤海镇

1座小(二)型水库、8座山塘、河道

九龙乡

9座山塘、河道

红星街道

1座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4座山塘、河道

鹤溪街道

1座小(一)型水库、河道

梅岐乡

2座山塘、河道

小溪干流片区

小溪流域

澄照乡

2座小(二)型水库、3座山塘、河道

大均乡

1座小(二)型水库、1座山塘、河道

梧桐乡

1座小(二)型水库、9座山塘、河道

沙湾镇(部分)

1座小(一)型水库、19座山塘、河道

英川溪片区

英川溪流域

英川镇

1座小(一)型水库、2座山塘、河道

鸬鹚乡

4座山塘、河道

毛垟溪片区

毛垟溪流域

毛垟乡

1座山塘、河道

秋炉乡

2座小(二)型水库、河道

沙湾镇(部分)

1座小(二)型水库、11座山塘、河道

标溪片区

标溪流域

大漈乡

1座小(二)型水库、2座山塘、河道

家地乡

2座小(一)型水库、河道

雁溪乡

河道

标溪乡

8座山塘、河道

大地乡

2座山塘、河道

景南乡(部分)

2座山塘、河道

飞云江片区

飞云江流域

东坑镇

1座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2座山塘、河道

景南乡(部分)

1座中型水库、河道

5.4.2.2 现状工况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准现状工况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进行规划水平面供需平衡分析。

从整个景宁畲族自治县来看,水资源量总体丰富,至规划2025水平年、2035水平年,水资源保障情况总体较好,均能够满足规划水平年需水要求。

5.4-2准现状工况规划水平年供需缺口表     单位:万m3

分区

2025

2035

优质

一般工业

农业

优质

一般工业

农业

97%

90%

90%

75%

97%

90%

90%

75%

滩坑水库片区

0

0

0

0

0

0

0

0

小溪干流片区

0

0

0

0

0

0

0

0

英川溪片区

0

0

0

0

0

0

0

0

毛垟溪片区

0

0

0

0

0

0

0

0

标溪片区

0

0

0

0

0

0

0

0

飞云江片区

0

0

0

0

0

0

0

0

小计

0

0

0

0

0

0

0

0

5.4.3 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的重点工程措施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要求构建更加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供给,要求水资源保障体系具有更强的适配性,从充足的水量、优良的水质、高效的保障等方面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景宁畲族自治县重点镇供水水源仍以河道为主,水质保证率、抗风险能力较低,并且尚未形成“一源一备”水安全保障体系,因此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供需情况和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立足本地,拟定进一步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应急供水保障水平的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从而提高水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区域内可供开发的重点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如下。

5.4.3.1 新建沙湾水库工程

规划沙湾水库坝址位于沙湾镇上游约1km的河段上,在沙湾水文站附近,集水面积1156km2,总库容约6500万m3。沙湾水库的工程任务为防洪、供水及水环境提升为主,结合发电。水库结合沙湾镇的防洪工程,可使沙湾镇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水库建成后,可作为下游沿线沙湾、梧桐、大均、景宁畲族自治县城等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水源地;同时枯水期通过水库调节,提高枯水径流,有利于下游水生态环境的改善。

5.4.3.2 新建标溪水库工程

规划标溪水库坝址位于标溪乡上游约6km的河段上,集水面积约320km2。总库容约5000万m3。标溪水库可作为下游标溪、梧桐、大均、景宁畲族自治县城等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水源地;同时枯水期通过水库调节,提高枯水径流,有利于下游水生态环境的改善。通过水库建设,将原来的一些规模偏小的小水电站进行整合,提高效益,也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

5.4.3.3 新建双港水库工程

在双港村下游约50m新建一座双港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9.7km2,总库容75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50万立方米,水库功能主要以防洪、供水为主,可作为澄照乡供水水源,同时兼顾发电、生态用水。

5.4.3.4 新建大漈水库

规划大漈水库坝址位于大际乡下垄村东南侧约700m的山谷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20km2。正常蓄水位为1122.5m,相应库容为10.09万m3,兴利库容为9.26万m3,总库容为14.52万m³。大漈水库可作为大漈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水源地,提高大漈乡供水保障能力,同时兼顾生态用水。

5.4.3.5 新建渤海镇备用水源

规划在渤海镇新建泵站2座,由滩坑水库内提水作为渤海镇备用水源,泵站装机90KW。

5.4.3.6 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

(1)扩建规模化水厂3处,新建输配水管道58.8km。(2)集中供水工程更新改造238处:新建水源67处(堰坝),维修改建输配水管路668.89km,新增净水设备229套、消毒设备234套、水质监测设备11处、自动化控制系统11套、新增水表20704套。(3)信息化建设22处:主要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中供水信息化建设及县级统管平台配套水源监控系统、水厂监控系统、管网监控系统。

5.4.3.7 生态环境用水工程

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以维持小溪、飞云江流域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重点,加强对河流、水库、山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资源重点开发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利用,通过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态水电站工程,保障江河生态环境需水量,维护江河湖库水系生态健康,提高河湖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增加江河水生生物多样性。

1、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湖库尾消落带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

滩坑水库正常蓄水位160m,汛限水位156.5m,死水位120m,消落带会对水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消落带作为水域与陆地环境系统的过渡地带,是生态系统中物质、能量的输移和转化的活跃地带,受水库水位周期性涨落的影响,造成水陆两个界面的交叉影响。非汛期消落带都会新生出大量的草本植物及土地季节性利用后产生的残留植物,一些适宜动物也会在消落带内集聚、繁殖。景宁城区地处千峡湖上游地区,千峡湖的消落带给景宁城区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不利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的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水生态修复,可以形成一个有机生态系统,有利于提高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利于改善周边生态、气候环境。

根据千峡湖库尾的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坝址位于汇田大桥下游约2.3km处,坝址上游常水位设置为156m。同时对两岸约25km岸线进行修复,本次治理规划消落区面积53.35公顷,治理规划坡面工程面积57.74公顷。

2、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

开展鹤溪河水生态修复、市政排水系统提升、滨水文化公园建设等内容建设,打造高品质滨水走廊和城市会客厅,优化城市关系,提升滨水价值。

3、景宁畲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园平台水系整治及场地平整工程(大赤洋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大赤洋区块河道治理、配套场地平整及区域水网系统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及产业发展条件。

4、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河洪水截蓄引调工程

在鹤溪河上游对洪水进行截蓄,并通过引水隧道进行引调,输水线路长度约22.7公里。枯水期生态流量为0.38立方米每秒,丰水期为0.79立方米每秒。构建鹤溪河洪水截调体系,实现水系连通、洪水联调。

5、景宁畲族自治县绿色小水电示范工程

启动已建没有达到绿色标准的小水电站活动,以恢复或改善电站脱水河段的流量,保障下游用水需要,维护河流健康。保障下游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

6、景宁畲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总计涵盖21个乡镇街道,对其进行水系连通、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措施,加强沿河村庄堤防护岸建设,加强补充完善水雨情监测设施、健全预警发布机制、全面整治山洪隐患。整治河道116.35km,治理湖泊面积55.5万m2

7、景宁畲族自治县飞云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景宁畲族自治县飞云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将流域的综合治理与自然环境、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相融合,通过对流域的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保证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恢复河道生态,突出水景观,深化水文化,努力创造一条“人水和谐、水润万物、水景相依”的河,总治理河道长10km。

8、景宁畲乡幸福河建设工程

系统推进河湖综合治理,以实现河湖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为主要目标,以主要江河干流、县域母亲河、自然人文禀赋优厚河湖及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河湖为重点,以补齐防洪薄弱短板、修护河湖生态环境、彰显河湖人文特色、提高便民休闲品质、提升河湖管护水平为主要举措,全域创建美丽河湖,加快构建具有景宁独特诗画畲乡韵味的美丽河湖。建设幸福河(湖),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

9、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预防保护关键是落实管护责任,有效保护和巩固综合治理成果,使之充分发挥效益。具体措施包括: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机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发布、宣传、监督、监测、生态修复及面源污染防治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平方公里。

10、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区片水环境综合治理

依托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外舍出水口为外舍新城提供生态用水,实现水景观入城、绕城。

5.4.3.8 景宁抽水蓄能电站(沙湾站点)

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境内,电站距离500kV丽西变电站(已开工建设,位于龙泉县安仁镇)和万象变电站(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分别约25km、75km,电站接入系统便利,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4×350MW),建成后主要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上水库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蔡湖垟村,小溪左岸金丝坑源头,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75km2,初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正常蓄水位1030.0m,死水位998.0m,调节库容660万m3。上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1034.5m,最大坝高90.5m,坝顶长度360.0m。下水库位于梧桐乡梧桐坑村,金丝坑沟口,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2.09km2。初拟下库正常蓄水位正常蓄水位387.0m,死水位353.0m,调节库容634万m3。下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391.00m,最大坝高122.0m,坝顶长320m。

5.4.3.9 新建水电站工程

景宁畲族自治县境内水能资源极为丰富,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66.62万kW,其中技术可开发量53.04万kW,年发电量18.56亿kWh,人均占有水能资源871W。景宁畲族自治县已建电站161座,总装机34.79万kW,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达到67.38%。根据各河流干、支梯级开发方案,并结合当地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需求及各流域内已建和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新建电站5座。其规划新建水电站基本情况见表5.4-3。

5.4-3规划新建水电站基本情况表

序号

电站名称

所在流域

所在河流

地点

装机容量

(kW)

发电量

(万kWh)

1

黄谢圩一级

英川溪

黄谢圩

英川镇

2000

475

2

黄谢圩二级

英川溪

黄谢圩

英川镇

2500

647

3

大东坑电站

飞云江

大东坑

东坑镇

1000

267

4

蔡放电站

毛垟港

下扒坑

大地乡

2000

419

5

温头口一级

标溪港

牛颈溪

家地乡

3200

684


合计




10700


5.4.3.10 规划电站增效扩容

对鱼际坑一级电站(报废重建)、景埠电站(报废重建)、吴布电站(报废重建)等22座电站进行增效扩容,详细情况见表 5.4-4。

5.4-4增效扩容电站一览表

电站

名称

集雨面积(km2

水头

(m)

原装机容量

(kW)

增容后装机

(kW)

增容前多年平均发电量(万 kW·h)

增容后多年平均发电量(万 kW·h)

1

北溪二级

39

34.1

1×500+1×320

1×500+1×630

226

248

2

大白坑

39

58

2×400+1×630

新增一台

800kW

384

443

3

底洋

37

43

2×400

新增一台

400kW

231

285

4

红旗

13

107

1×125+1×200

1×400+1×200

114

200

5

家地

96

32

1×250+2×320

2×500+1×1000

302

522

6

均洋

22

200

3*800

新增一台

800kW

700

779

7

梅淙

23

22

1×125

2×160

50

85

8

上标三级

278

12.6

2×500

新增一台

1500 kW

414

616

9

上标四级

280

12.5

3×500

新增一台

1000 kW

445

615

10

滩岭

10.9

94

1×200

1×500

70

155

11

陶山

15

150

2×800

2×1000

411

427

12

吴布

3.9

303

1×115

2×400

40

204

13

梧桐坑

138

66

3×1250+4×300

新增一台

1600 kW

1442

1606

水资源配置网建设方案

6.1 配置原则

综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水资源提出的更高要求,水资源配置应遵循统筹协调、公平公正和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总体原则,突破景宁畲族自治县单一水源供水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构建格局合理、量质保障、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切实增强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优质的饮用水,提高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1、量质保障、多源互济

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更高标准的需求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资源配置方案应充分体现“一源一备”的要求,在重点区域形成双水源或“一源一备”供水体系,即以水库水和河道水互为补充的供水保障体系,提升区域应急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2、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遵循统筹协调、公平公正和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总体原则,打破村、镇等行政区域界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城乡区域间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水资源“网络化”配置体系。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针对区域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特点,统筹考虑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开发与保护、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关系,拟定不同受水区块间、不同供水水源间和不同用水行业间的水量配置方案。

4、近远结合、谋划长远

考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不确定性,从适当留有余地的角度出发,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合理拟定近远期水资源配置方案,并为远期配置方案预留一定的拓展空间。

6.2 水资源配置方案

6.2.1 滩坑水库片区

生活及工业等优质供水在现状配置格局的基础上,金村水库建成后与龙潭桥水库一起组成一源一备的双水源,形成多水源联合供水配置格局,解决红星街道和鹤溪街道供水问题。通过滩坑水库提水至渤海水厂,解决渤海镇供水安全问题。通过现状高岩下水库,解决九龙乡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远期可考虑通过滩坑水库提水至金村水库,提高滩坑水库片区供水保障能力。

农业用水等一般供水维持现状配置格局,以山塘、水库和河道取水为主要灌溉水源。

6.2.2 小溪干流片区

生活及工业等优质供水在现状配置格局的基础上,在际头水库下游新建双港水库,解决澄照乡供水安全问题。新建沙湾水库与标溪水库组成一源一备的双水源,形成多水源联合供水配置格局,解决沙湾、标溪、梧桐、大均供水安全问题。农业用水等一般供水维持现状配置格局,以山塘、水库和河道取水为主要灌溉水源。

6.2.3 英川溪片区

在现状配置格局的基础上,通过英川水库,解决英川镇、鸬鹚乡供水安全问题。农业用水等一般供水维持现状配置格局,以山塘、水库和河道取水为主要灌溉水源。

6.2.4 毛垟溪片区

供水基本维持现状配置格局,仍以山塘、小型水库和河道为主要供水水源。

6.2.5 标溪片区

生活及工业等优质供水在现状配置格局的基础上,新建标溪水库与沙湾水库组成一源一备的双水源,形成多水源联合供水配置格局,解决标溪、沙湾、梧桐、大均供水安全问题。通过现状芎岱楼水库,解决家地乡供水安全问题。通过现状上标一级水库,解决雁溪乡供水安全问题。新建大漈乡水库,解决大漈乡供水安全问题。

农业用水等一般供水维持现状配置格局,以山塘、水库和河道取水为主要灌溉水源。

6.2.6 飞云江片区

在现状配置格局的基础上,通过现状白鹤水库,解决东坑镇供水安全问题。农业用水等一般供水维持现状配置格局,以山塘、水库和河道取水为主要灌溉水源。

6.2.7 滩坑水库境外输水

丽水市内:续建完成丽水市滩坑水库引水调水工程,系统研究浙西南优质水网工程,为实施更大范围水资源优化配置奠定基础。

对外:滩坑水库属于浙西南水库群的龙头水库、华东水塔的塔尖,在浙江水网中为浙东配置网主要水源,以紧水滩水库、滩坑水库水源为外输水库,连接温州10余座大中型水库,绕沿海平原的西部山区,向温州、台州、绍兴、宁波及舟山方向供水,打通“两山”转换通道,促进共同富裕。

图片12.png 

6.2-1水资源网络配置规划图

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

7.1 环境影响评价

7.1.1 规划环境目标

(1)改善景宁畲族自治县各地区的用水条件,保障经济、文化、生活发展。

(2)确保景宁畲族自治县各地区山区河道水质不劣于现状水平,并有所提高,努力达到地面水功能区划远期控制目标。

(3)规划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4)各规划工程实施后对其所在区域环境及移民安置区环境不造成不可补偿的影响。

(5)尽量减小对规划区植被的破坏,各工程开挖区、弃渣区防止水土流失,提出绿化措施,恢复植被,并尽量和城市绿化、美化相结合,达到既保持水土,又美化城市环境之目的。

7.1.2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工程的建设将有开挖、填筑等生产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破坏局部的土地和植被,土地和植被的破坏将导致其保持水土的能力大幅度下降。此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在降水的作用下也会产生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要求施工时以“尽量少破坏植被”为原则,并布设合理的土石方临时堆场,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河道沿线进行场地平整,管理带植草、种树,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进行绿化美化,其他区域也应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和绿化美化措施,进一步改善城乡的景观,将规划工程与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起来,优化区域的环境质量。

7.1.3 水质保护对策

对于本规划所确定的供水水源水库,保护好库区水质至关重要。为此,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供水水库工程兴建后,需进一步划定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范围。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准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向各级水源保护区倾倒、堆置和存放各种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持久性、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含磷洗衣粉;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投饵喂鱼等,并应设立告示牌。

2)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制定法规的同时加强监督和执法,对违法者必须依法追究。

3)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综合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从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考虑,对于水质较差的供水水库,做好源头的污染源控制工作。

4)加强各规划工程集水区内的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保护自然植被和水源林。

5)加强农民种植中合理施用肥料的管理,多施有机肥,以减少人畜粪便排放和化肥中氮、磷的流失,抑制水体富营养化水平的提高;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减少有毒有害农药的流失量,避免对水质的污染。

6)为保护库区水质,需按国家监测规范要求,在库区内进行水质监测。

7.1.4 综合评价结论

本规划环评工作中,尚未发现有制约规划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可实现,在具体工程建设中对其环境影响问题再进一步研究。规划工程实施后,可有效解决全县水资源短缺问题。工程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将损坏局部植被,使生态环境受影响,但可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减免。

总之,规划工程的兴建,其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暂时的,且不利影响可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减免或改善,从环境角度考虑,兴建本规划推荐的工程是可行的。

7.2 水土保持

7.2.1 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在建设过程中占地和土石方开挖使施工区植被遭到一些破坏,表土受到扰动,开挖面与现状情况相比,水土流失相对加大。工程弃渣处理不当会引起库区淤积、河道堵塞,并影响河道水质。

供水工程的生态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占用影响农业生产和管道开挖等造成的生态破坏。地表植被破坏将引起植物释放氧气量减少、涵蓄水分功能下降和土壤侵蚀量增加,也可能涉及保护类植物及古树名木等。输水管线铺设过程中,占地会不同程度的损伤地表植被和原地貌,影响道路交通、农业生产及周边生态环境。地表植被的破坏导致氧气释放量减少,永久性占地由于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导致原有植被的清除,也导致氧气释放量的减少,虽然建设单位对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然而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植被被砍伐清理,其涵养水分的能力大大下降。农业生产损失包括工程施工期无法生产造成的损失和因地表扰动引起土壤肥力下降导致农作物产量减少两部分。同时考虑到管道沿线的开挖和铺设,使管线上面的土地不能种植果树,管线经过所开挖的地方以后只能进行农作物种植受到影响。施工开挖、土料堆放等可能引发水土流失;施工污水渗入土壤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等。

7.2.2 水土保持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施工中要加强保护,弃渣场要搞好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合理规划和绿化措施,各裸露面在施工后都要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成林或耕地,尽量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

7.2.3 结论

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但这些影响都是局部和暂时的,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措施后,水土流失是可以控制的。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供水工程的实施方案是可行的。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限制性的制约因素。为不影响市容、交通及少占耕地,工程建设全部输水管路都埋入地面以下,管线范围为农田的,仅施工时临时占用,工程建设完工后复土,保持原状,所以对水土保持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规划实施安排与保障措施

8.1 实施安排

8.1.1 水资源节约

(1)农业节水工程。继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建成节水型灌区2个。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5年,全县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0.2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亩。到2025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完成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4个。到2025年,全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2)工业节水工程。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100%,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5%,创建节水型企业1家。到2035年,计划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2家。

(3)城镇节水工程。到2025年,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到2025年,新(改)建供水管网8公里以上,全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到2025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4)非常规水利用工程。2025年,全县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5)节水标杆示范工程。到2025年,打造1个节水标杆酒店、2个省级节水型小区、2个节水标杆小区、培育1家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校园2个,完成3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1个节水教育宣传基地。

8.1.2 水资源保护

(1)景宁畲族自治县绿色小水电示范工程。升级改造小水电,生态修复下游河道。

(2)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平方公里。

(3)景宁畲族自治县飞云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10km。

(4)景宁畲乡幸福河建设工程,建设幸福河(湖),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

(5)景宁畲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园平台水系整治及场地平整工程(大赤洋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大赤洋区块河道治理、配套场地平整及区域水网系统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及产业发展条件。

(6)景宁畲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整治农村河道116.35千米,治理湖泊面积55.5万平方米。

(7)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河洪水截蓄引调工程,在鹤溪河上游对洪水进行截蓄,并通过引水隧道进行引调,构建鹤溪河洪水截调体系,实现水系连通、洪水联调。

(8)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湖库区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修复库岸生态、引水入城、建设调节坝及环湖湿地公园链等措施,改善千峡湖库区消落带水生态环境,谋划布局滨水景观岸线、养生综合驿站及生态康养主题驿站等综合工程,支撑推动城市边界拓展,提升综合效益。

(9)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在建金村水库,规划新建标溪水库、双港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创建。

8.1.3 水资源利用

(1)新建沙湾水库工程。规划沙湾水库坝址位于沙湾镇上游约1km的河段上,在沙湾水文站附近,集水面积1156km2,总库容约6500万m3。沙湾水库的工程任务为防洪、供水及水环境提升为主,结合发电。

(2)新建标溪水库工程。规划标溪水库坝址位于标溪乡上游约6km的河段上,集水面积约320km2。总库容约5000万m3

(3)新建双港水库工程。

(4)新建大漈水库。规划大漈水库坝址位于大际乡下垄村东南侧约700m的山谷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20km2,总库容为14.52万m³。大漈水库可作为大漈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水源地,提高大漈乡供水保障能力,同时兼顾生态用水。

(5)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1)扩建规模化水厂3处,新建输配水管道58.8km。2)集中供水工程更新改造238处:新建水源67处(堰坝),维修改建输配水管路668.89km,新增净水设备229套、消毒设备234套、水质监测设备11处、自动化控制系统11套、新增水表20704套。3)信息化建设22处:主要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中供水信息化建设及县级统管平台配套水源监控系统、水厂监控系统、管网监控系统。

(6)景宁抽水蓄能电站(沙湾站点)。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4×350MW),建成后主要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

(7)新建水电站工程。本次规划新建电站5座,总装机规模10700kW。

(8)规划电站增效扩容。对22座电站进行增效扩容。

8.1.4 水资源管理

(1)景宁畲族自治县水文防汛“5+1”工程。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水库测验设施、水雨情设备、双信道保通畅、视频监控等及备用设备的双套保障、应急用品及设备的保障等。

(2)景宁畲族自治县数字化水管平台(水利大脑)建设工程。感知体系建设、数据仓建设及数据治理工程、业务应用体系建设等。

(3)水工安全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开展重要流域防洪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水库管理、大坝安全监测、河道堤防管理等数字化建设,实现对水工建筑物运行管理信息化。

(4)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实时监测(水资源监测)。水位水量监测设施、水质监测设施。

(5)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行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建立项目建后机制、生态补偿机制。

8.2 保障措施

规划的实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同时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发挥规划的作用,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从资源配置和体制建设上对规划的落实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检查,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8.2.1 组织保障

为保障规划的实施效果,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方针,加强政府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的领导,发挥政府在规划推进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管理手段,建立部门协调、上下机构联动保障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本规划确定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水、供水、水资源保护等重大工程。

建立规划实施实施监测评估,加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要加强对各项目标的监测,发布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明确规划考核的责任主体。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的可考核性。

切实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把规划确定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控制性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组织责任体系和协调机制。

8.2.2 法制保障

水资源管理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依法治水、管水、用水,切实贯彻执行各项水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条例》,保护水源、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加强水资源无序开发、违法违规排污、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人为水土流失、河湖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重点领域法律监督与行政督察。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效率,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强对水利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水利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地对区、乡(镇)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用水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社会水法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8.2.3 资金保障

规划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工程是景宁畲族自治县重要基础设施,对保障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物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保证社会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水利投融资体系,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引导地方、集体和农民积极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明确事权,调整投资方向,加大国家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地方配套资金的约束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

加快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和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土地保障、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工程运行维护和管理投入,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利工程共商共建等重要机制研究。规划提出的重要工程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的衔接,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预留资源条件。

8.2.4 科技保障

加大对水利教育、科研的投入,建设和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机制和环境,重视专业技能培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水利人才队伍,保障水资源管理和规划工程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水、污水处理资源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列入政府的科技发展计划,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开展重大项目的研究与交流,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促进科技信息网络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引进国内外领先成果的应用,培养一批能够掌握先进科技和管理的人才。建立和完善水资源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促进技术咨询、中介、设计及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水资源科学技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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