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景宁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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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景宁县司法局、景宁县人民法院、景宁县公安局已按程序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拟任命前的各项工作,拟任命: 侯建花、叶裕金、雷沈霞、陈舒星、夏建丽、杨彩霞、潘严斌、王鑫、林珍珍、吴丽霞、梅金铨、徐铃敏、袁常丽、刘妙灵、胡昌有、任丽芬、商良真、李海军、金丽葱、商利荣、吴雪清、胡海芳、许芳芳、吴晓青、郑文雅、潘正初、王建波、潘梅丽、蓝丽芬、李淑萍、郑言东、雷宇、赵黄予、张玉芬、李娜、石杰杰、卢展鹏、洪慧芬、沈淑君、夏霄霄、马微微、雷金伟、雷洋叶、吴杰、吴林昊、毛慧玲、张翔、雷园芬、毛红新、吴杨吉、邱俊、汤妍媛、潘松华等53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景宁县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578-5625706、0578-5626959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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