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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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评审会在杭州召开,会议邀请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农林大学、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省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等从事天然林保护、森林培育、林业调查规划相关领域工作的领导和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打造全国东部生态“绿心”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方案》从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分类管控、分区施策等方面对该县天然林保护修复进行了谋划与布局,指导思想正确,分区合理,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符合《浙江省市县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现状清楚,数据翔实,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提出的天然林森林质量提升等重点工程针对性强,符合景宁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对下步工作,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要求,要充分考虑《实施方案》在全省先行先试的要求,进一步进行方案完善,细化措施,深入挖掘畲乡特色优势,努力在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健全修复制度、落实监管制度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着力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自去年5月,省林业局同意将景宁县列入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县以来,景宁县人民政府、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在省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逐一落实工作任务。经过努力,《景宁畲族自治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标志着景宁县天然林保护修复问题短板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并将构建更加完善的天然林保护修复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叶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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