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36N/2020-63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自然资规〔2020〕140号 成文日期: 2020-09-07
发布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绿化造林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7-08 09:35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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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根据省、市、县有关国土绿化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下阶段绿化造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国土绿化造林上图工作

根据省林业局要求,对2020年度新增国土绿化造林基地,到实地验收上图并拍照上传,于9月15日前完成。

二、开展基地抚育工作

对2018—2020年度近三年的造林、补植基地,按《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造林技术标准》(景自然资规〔2020〕61号)文件要求开展基地抚育;对2020年度未达到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整地要求的基地抓紧补植、整改。

三、开展2020年冬季造林

对2020年度未完成新增造林任务的乡镇(街道),按《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造林技术标准》(景自然资规〔2020〕61号)文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冬季造林,确保完成2020年度新增造林任务。

四、开展2021年新增国土绿化造林规划

2021年度我县新增国土绿化造林任务依然艰巨,请各乡镇(街道)根据景政办发〔2020〕8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做到早规划、早落实、早实施,确保明年新增国土绿化造林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五、对2018—2019年度绿化造林项目开展全面核查

2018—2019年度有造林绿化补助资金的基地, 各乡镇街道要对造林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将核查报告和整改措施于10月低前报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在地政府,12月低前将问题整改到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月份对乡镇核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对,对存在问题未发现或整改未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建议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六、做好绿化造林项目档案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绿化造林项目档案保管工作,对每一片基地从规划、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各项纸质和图片档案资料进行保存,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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