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景宁县城区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 |
景宁畲族自治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期,经营成本资料尚不齐全,为规范景宁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县(市)天然气价格水平和我县实际,现将景宁县城区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临时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一)各阶梯气量基数。第一档气量为 0-360(含)立方米/年.户,第二档气量为 360-540(含)立方米/年.户,第三档气量为 540 立方米以上/年.户。 (二)销售价格(含税)。第一档气价 3.00 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 3.60 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 4.50 元/立方米。 (三)计价办法。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以年为周期执行。全年户分档用气量按照户月用气量累加计算,执行相应分档计价标准。 (四)实施范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量表为单位。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 (五)居民采暖用气价格。对天然气采暖居民用户,一般生活用气和采暖用气不能单独计量的,其第三档气量的气价暂按第二档气价执行;一般生活用气和采暖用气单独计量的,其采暖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3.30 元/立方米)。 (六)“低保户”家庭保障措施。对城区“低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计价周期内使用的天然气量在第一档用气量限额以内的部分,按第一档用气价格优惠 0.50 元/立方米执行;超过第一档用气量限额的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用气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销售价格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含税,下同)为3.47元/立方米,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合法宗教、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民生活用户,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的销售价格为3.30 元/立方米。 三、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联动机制 当丽水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我县管道天然气价格同步进行调整,执行丽水市区销售价格,并由天然气有限公司报县发改局备案公示。 四、燃气器具改造费用。对现有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的燃 气器具进行改造产生的费用由用户自理。燃气企业承担的燃气 器具改造服务应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并在天然气转换通告中事 先告知用户。 五、本通知自本县管道天然气开通之日起执行。 六、你公司应全面做好社会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市发改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人民医院,红星街道、鹤溪街道。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