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宁富升年产2.5万立方米碳化竹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2-31 14:20 信息来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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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富升年产2.5万立方米碳化竹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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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景宁富升年产2.5万立方米碳化竹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景环建〔2019〕13号 

2019122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91231日至2020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景环建〔2019〕13号关于景宁富升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碳化竹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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