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01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1-07 16:44 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景宁县环保局关于20190107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 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家田园综合体东弄村项目

 

 

 

 

 

 

 

 

项目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东弄村

 

 

 

 

景宁畲族自治县环敕木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弄村(县城东南部的敕木山东峡谷),东靠龙角岗、南至金顶山、西接周坑坳,北连三枝树,在环敕木山畲族核心聚居区范围内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6286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6051.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7197.6平方米。项目规划村庄内部主要为农家乐、民宿、文化活动馆、茶寮、香菇寮等旅游服务设施。打造以畲族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及特色民宿、民俗体验、文化展示、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传统村落。项目总投资24707.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万元。

 

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施工期泥浆废水经集水沟进入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多余的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农民运走浇灌附近果园和菜地。经营期废水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2废气:施工期风力扬尘和动力扬尘洒水压尘、帆布严密覆盖、加强交通管理、运输车辆覆盖篷布、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装修粉尘与油漆废气通过洒水抑尘、喷水雾和室内经常通风。运营期中型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过强制抽风输送至所在建筑屋顶1m以上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民宿和居民厨房油烟经家用排油烟装置收集后,由内置烟道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臭气、恶臭通过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达标(3噪声:施工期高噪声施工应安排在白天,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对高噪声施工设施进行隔声减震,在各施工场界设置围挡。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选用低噪声型空调,要求对空调外机安装隔声百叶窗,室外机须加设带通风散热的隔声罩;要求厨房采用隔声门,并在工作时关闭门窗,内部采取强制通风;要求油烟净化设施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风机与基础间安装隔振垫,并在风机进风口安装简易式消声器;设置减速、禁鸣等提示标志,减少汽车噪声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送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土石方全部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隔油池废油桶装收集外运处理至专门处理泔水油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作为农肥进行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7日至20191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景宁县环保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5093727

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二号楼2楼 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