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局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自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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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根据人社险中心函[2018]40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社保局于本月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以参保登记、核定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管理、权益服务等8个方面为重点,主要检查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业务流程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经办服务是否便捷高效,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到位。社保局相关科室逐一对照上述专项检查要求,加班加点对2018年以来本统筹区养老金发放情况、征缴到账情况、经办机构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对比情况进行了细致核查,对数据异常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基金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有效规避了社保基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截至3月底,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189家,在职参保人员5420人,退休(职)人员2482人。一季度新参保5人,新增退休(职)36人, 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用3067万元,发放退休(职)待遇4192万元。 (县人力社保局 何陈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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