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从“投诉件”到“致歉信” |
||||||||
|
||||||||
“由于没有完全的了解情况,对一上午辛勤付出的综合执法部门队员致歉,为给你们带来的不便与不愉快而致歉……”日前,一封特殊的致歉信出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网络投诉件内。 据了解,一封关于“县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不小心划损车辆,未现场给予说法”的投诉件出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由于投诉者未写明任何个人相关信息,只知所在小区,于是,该局组织执法队员至小区内一一走访,最终寻找到投诉者。原来,县综合执法局在开展网格专项整治时,由于位置窄小,清理杂物过程中误划一辆白色轿车,执法队员当即寻找车主与其沟通。“影响不大,下次注意便好。”车主说道,同时表示对执法队员工作的理解,并主动参与到住宅周边的杂物清理中。投诉者系车主女儿,未与家人及时了解事件发展,便进行投诉举报,经执法队员耐心说明事情经过,便有了后续的 “致歉信”……“经这一次沟通之后,发现执法者与社会舆论传闻并不相符,也与我原本认定的形象不一样。”投诉者坦言。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传递了对一线执法者的理解与支持。 笔者在百度上搜索“综合执法负面新闻”的关键词,跳转出782多万个检索结果,囊括文字、图片和视频。执法者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被“魔化”,投诉者对执法者形象的社会标签化认知并非个例。 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局在治理成效与管理方式转变中积极探索,推进《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让城市管理有据可依,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设立“红黄榜”展示窗等狠抓内部管理,强化执法队伍纪律;设立“西瓜地图”“城市家具”,有效疏导流动摊贩,让便民服务意识贯穿城市管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专题大讨论活动、执法队伍全封闭式军事化训练、对外聘请市民监督员参与城市管理等形式,着力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执法管理效能,转优良工作作风,树崭新执法形象,努力铸造一支“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畲乡执法铁军队伍,让更多群众改变对执法者的看法。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