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景宁县启文中学附属小学收费基准价的通知

2017-12-11 09:46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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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启文中学附属小学: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和《景宁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201517)的规定,经研究,并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你校收费基准价公布如下:

一、学校学费基准价:5000/.学期。

二、学校在收取的学费中应扣减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助金额。

三、学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县发改局、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7年秋季入学起开始执行。学校应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未尽事项请按《景宁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审计局、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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