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生活垃圾(300吨/天)综合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景宁县生活垃圾(300吨/天)综合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目前该环评报告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景宁县生活垃圾(300吨/天)综合资源化处理项目日处理300 t生活垃圾(原生垃圾200 t,陈腐垃圾100 t),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防护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为17106.76万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老云景公路岚头岭垃圾填埋场,采用生物预处理-机械分选-可降解物料堆肥处理腐熟-可燃物料作衍生燃料回收能量-残余惰性物填埋处理的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该工程拟建设一座垃圾处理总厂房,其中包括上料和分选车间、腐殖土处理车间、炉渣处理车间、气化车间、发电车间,同步建设恶臭和烟尘处理装置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分选车间、垃圾储坑、发酵车间产生臭气,气化炉、二燃室产生烟尘、SO2、NO2、氯化氢等。项目投产后,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的最大浓度贡献值、预测值浓度和各保护目标浓度均达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对地表水无影响;垃圾渗滤液、冷凝水和冲洗废水等生产污水进入渗滤液处理中心,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炉渣、废铁等金属、塑料、大物、玻璃等无机物、焦油等,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 本项目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响贡献值叠加本底值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要求,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非正常情况下,会引起一定范围内地下水氨氮和BOD5超标,对场界外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对下边界的小溪不造成影响。 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较低,各设施或者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 采用三相催化氧化技术进行臭气处理,采用二级除尘+三相催化氧化进行烟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5m高烟囱排入大气。 厂区雨水排入雨水沟;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出水用作冲洗和漂洗水;生产废水进入渗滤液处理中心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混入运来的城市生活垃圾统一处理;炉渣、废铁等无机物外售后综合利用;焦油委托焦油厂收集利用。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对泵类采取减振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减少设备故障增加的噪声。 从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并对全厂及各装置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从热解气化炉和三相催化氧化系统的维护和保障正常运转等方面进行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登录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16/7/6/art_4073_285646.html查阅、下载《景宁县生活垃圾(300吨/天)综合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了解相关信息和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建设路7号;邮编:323500;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905789873; E-mail:lsjingning@163.com。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邮编:100012 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10-6418836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形式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环境影响报告书见简本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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