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心留人”在基层--我县开始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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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相对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内容更复杂,工作环境客观上更艰苦,工作时间也更长,从而滋生出现了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人不愿来、来了留不住的问题,其中在年轻干部当中尤为突。 为引导乡镇工作人员安心基层、扎根基层,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 根据浙人社发[2015]9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从2015年1月起执行。 此政策的出台,既是对乡镇基层干部过去所做工作的肯定,也是鼓励各位干部再接再厉,立足当下,心系长远。通过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基层农村将在政治、经济、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共同为建设“中国畲乡、小县名城”贡献各自的力量,宣扬“众人拾柴”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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